華沙公約組織

華沙公約組織(簡稱華約組織或華約,俄語:ОрганизацияВаршавскогоДоговора)是為對抗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而成立的政治軍事同盟。

華沙公約組織

(簡稱華約組織或華約,俄語 :Организация Варшавского Договора)是為對抗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而成立的政治事同盟。 1955年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加入北約後,歐洲社會主義陣營 國家(包括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即東德)簽署了《華沙公約》,全稱《阿爾巴尼亞民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友好合作互助條約》。該條約由原蘇聯領導人赫魯雪夫起草,1955年5月14日于波蘭首都華沙簽署,東歐社會主義國家除南斯拉夫以外,全部加入華約組織。條約規定:“如果在歐洲發生了任何國家國家聯盟對一個或幾個締約國的武裝進攻,任一締約國應以一切她認為必要的形式,包括使用武裝部隊,立即對遭受進攻的某一個或幾個國家給予援助。”

華沙公約

的組織機構
- 外交部長委員會。負責協商各締約國砄對外政策。
- 國防部長委員會,最高軍事機構。由研約國國防部長、華約聯合武裝部隊總堸令和總參謀長等人組成。主要任務是研究共同的軍事政策及聯合武裝部隊的蠭練、演習、組織建設等問題。
- 政治協商委員會,最高決策機構,由堄締約國黨的第一書記、總理、國防部頿和外交部長組成。負責協商和決定締砦國的國防、政治、外交和經濟等重大頮題。下設常設委員會(駐 莫斯科 ),聯合秘書處(執行機構,設在莫栯科)。
- 聯合武裝部隊司令部,軍事指揮機構?負責對華約武裝部隊的領導、訓練、蠅備和調動等。各締約國派一名將軍作?常駐代表,蘇聯國防部第一副部長任栻司令,其他成員國的國防部長或副部委任副總司令。
成員國
- 蘇聯
- 捷克斯洛伐克
- 保加利亞
- 羅馬尼亞
-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 (東德)
- 匈牙利
- 波蘭
- 阿爾巴尼亞
影響和結局
北約 、華約兩大 國際組織 的成立,標誌著雙方以 冷戰 形式的軍事對抗正式開始。 1968年 8月,捷克斯洛伐克發生 布拉格之春 的改革運組織武裝力量在蘇蚝的牽頭下大規模武裝入侵捷克斯洛伐克,招致普遍抗議。阿爾巴尼亞 於同年9月13日宣布退出華約。 1990年10月3日東德與西德統一後退出華約。華約於 1991年3月31日停止一切活動, 官方於1991年7月1日在捷克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格 簽署了關於華沙公約停止生效的議定,正式宣布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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