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牧

荊州牧

荊州牧是荊州的最高官員。古代以九州之長為“牧”,“牧”是管理人民之意。唐宋時惟京師或陪都地方最高長官以親王充任者,尚稱為“牧”,其他州牧之名均廢。漢代的“州”相當於現在的省,州設“刺史”(不同時期也叫“州牧”,如劉備曾經是“豫州牧”);“州”下置“郡”(相當於現在的“市”),郡設“太守”;“郡”下面還有“縣”,大縣設“縣令”,小縣設“縣長”。東漢荊州原轄七郡:南陽郡、南郡、江夏郡、零陵郡、桂陽郡、武陵郡、長沙郡。

歷史

古代以九州之長為“牧”,“牧”是管理人民之意。漢武帝時設十三州部,每部設一刺史,漢成帝時,改刺史為州牧。後廢置無常。東漢靈帝時,為鎮壓農民起義,再設州牧,並提高其地位,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軍政大權。如漢末劉表為荊州牧,袁紹為冀州牧,都等於割據政權。以後歷代設都督、總管、節度使等,州牧之名即廢。唐宋時惟京師或陪都地方最高長官以親王充任者,尚稱為“牧”,其他州牧之名均廢。清代往往借作知州的別稱,實際上遠非東漢州牧之比了。

漢代的“州”相當於現在的省,州設“刺史”(不同時期也叫“州牧”,如劉備曾經是“豫州牧”);“州”下置“郡”(相當於現在的“市”),郡設“太守”;“郡”下面還有“縣”,大縣設“縣令”,小縣設“縣長”。三國時魏、吳、蜀都沿用漢代的做法。

東漢荊州原轄七郡:南陽郡、南郡、江夏郡、零陵郡、桂陽郡、武陵郡、長沙郡。東漢末年,從南陽郡、南郡分出一部分縣,設定襄陽、章陵二郡,於是荊州共轄九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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