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馬政策

“茶馬互市”起源於唐宋,是我國西部歷史上漢藏民族間一種傳統的以茶易馬或以馬換茶為中心內容的貿易往來。湟源--茶馬互市湟源縣西鄰藏地,是古代漢地西面最邊緣的地區,這個地理位置使它自古以來就是漢藏通商的“口岸”,是一處著名的“茶馬互市”故地。茶馬互市是古代中原地區與西北少數民族地區商業貿易的主要形式,實際上是朝廷在西部遊牧民族中尚不具備徵稅條件的地區實行的一種財政措施。

解釋

英文

Tea and horse policy

釋義

唐代以來各朝制定推行的一種以茶和其他貨幣與邊疆少數民族易馬的政策。

歷史背景

以茶易馬,始於唐代。大抵在唐貞元年間,封演在《封氏聞見記》中稱:茶“始自中原,流於塞外。往年回鶻入朝,大驅名馬,市茶而歸。”此為中國現存文獻中有關以茶易馬的最早記載。但西北少數民族向中原市馬或獻馬,“中原按值回賜金帛”的時間,可上溯到唐開元年間。其時驅馬市茶,並未形成一種定製。至宋神宗熙寧七年(1074),遣李杞入蜀置買馬司,於秦、風諸州、熙河路設官茶場,規定以川茶交換“西番”馬匹,才確立為一種政策。南宋吳曾《能改齋漫錄》蜀運茶馬利宣稱:“蜀茶總入諸蕃市,胡馬常從萬里來。”即是對熙寧、元豐年間,茶馬互市成為一種常制以後的描寫。明代丘浚《大學衍義補》載:熙寧“李杞入蜀,經畫買茶,於秦、風、熙河博馬。王詔又言,西人頗以善馬至邊,所嗜惟茶”。茶馬互市,內地供應邊民遊牧生活所必需的茶葉,邊境少數民族以“善馬”供給缺馬的中土,增強和促進了中國國防、交通和農業的發展。元因其本部蒙古產馬,未實行茶馬交易之制。明、清二代,均沿用宋制,在川、陝設立專門機構。清康熙四年(1665),在陝甘之外,更增設雲南北勝州茶馬市,用於對藏族易馬。民國郭則污《竹軒摭錄》:“康熙時,敕遣專官管理茶馬,至四十四年(1705),貞元十七年(770-798),經歷任湖州刺史袁高、於頗、李吉甫、李詞等相繼督辦,湖州紫筍貢茶名噪全國,貢額由五百串增為一萬八千四百斤。定時每年於清明前急程遞送長安。唐代後期,隨王室對茶葉需求的增加,唐代貢茶地區增加。唐代裴汶《茶述》稱:“今宇內為土貢者實眾,而顧渚、蘄陽、蒙山最上;其次則壽州、陽羨(一作義 興)、碧澗、漁湖、衡山;最下有鄱陽、浮梁。”《新唐書·地理志》記及的貢茶地點由三處增加為五道十七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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