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軍情資料

芬蘭軍情資料

陸軍2.4萬人。編成1個裝甲旅、6個步兵旅、1個炮兵旅、2個獨立步兵團、3個防空團、1個後勤團、1個防化團、1個通信團和2個獨立通信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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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名
芬蘭共和國


芬蘭軍情資料
主要統計
面積33.8145萬平方千米。人口518.3萬人(其中,13~17歲男16.7萬人,女15.8萬人;18~22歲男17萬人,女16.2萬人;23~32歲男33.6萬人,女32.2萬人)。國內生產總值1230億美元(1999年)。國防費16億美元(2001年國防預算)。粗鋼373.4萬噸(1997年)。發電量667.56億度(1996年)。糧食380.8萬噸(1997年)。海運能力,商船(載重100噸以上)263艘、總載重量98.93萬噸(1996年)。民航能力,固定航班機場24處、客運量107.09億人千米、貨運量2.41億噸千米(1996年)。
國防體制
憲法規定,總統為武裝力量最高統帥。最高國防決策機構為內閣,有權對國防政策、軍備計畫等作出決定。內閣國防委員會是國防政策和計畫的最高協調組織和總統國防決策的諮詢機構,通常由總理任主席(總統出席時則由總統任主席),成員包括國防、外交、內政、財政、司法、工商等部長和國防軍司令、總參謀長,總統還可指定其他人擔任委員會成員或專家。內閣國防委員會沒有直接的決策權和執行權,只提出建議和結論,但實際上,它的建議和結論都以內閣或政府各部決定及行政命令的形式貫徹落實。國防部是軍隊最高行政機關,負責國防和軍隊建設事務。武裝力量由正規軍和準軍事部隊組成。國防軍分為陸、海、空三個軍種。國防司令部是三軍的最高軍事指揮機關。總統通過國防部和國防軍司令對全國武裝力量實施領導。
領導人物
總統兼武裝力量最高統帥塔里婭·哈洛寧(2000年3月上任)。總理帕沃·利波寧(1995年4月上任,1999年4月連任)。國防部長揚-埃里克·埃內斯塔姆(1999年4月上任)。國防軍司令古斯塔夫·黑格隆德上將(1994年11月上任)。總參謀長依爾卡·霍洛中將(2000年上任)。海軍司令埃斯科·伊利海軍中將(1997年上任)。空軍司令尤烏尼·比斯蒂尼少將(1998年上任)。
武裝力量
兵力 現役部隊3.17萬人。
陸軍 2.4萬人。
編成1個裝甲旅、6個步兵旅、1個炮兵旅、2個獨立步兵團、3個防空團、1個後勤團、1個防化團、1個通信團和2個獨立通信營。
坦克:T-72/MI型160輛、T-55M型70輛。
裝甲步兵戰車:BMP-1型163輛、BMP-2型110輛。
裝甲輸送車:MT-LBV型220輛、BTR-60型120輛、“西蘇”XA-180/185型450輛。牽引炮122毫米486門、130毫米36門、152毫米324門、155毫米108門。
自行炮:122毫米72門、152毫米18門。
火箭炮:122毫米60門。
迫擊炮:81毫米800門、120毫米789門。
無坐力炮:66毫米132門、95毫米100門。
反坦克飛彈:100具。
高炮:23毫米400門、57毫米24門。
地空飛彈:SAM-90型20部、SAM-96型18部和其他SAM型若干部。
直升機:米-8型7架、“休斯”500D型4架。
海軍 0.5萬人。
編有2個飛彈艇中隊、2個水雷艇中隊、2個海勤營、4個岸炮營和1個步兵營。
輕型護衛艦:“圖倫馬”級1艘。
飛彈攻擊快艇:“赫爾辛基”級4艘、“拉烏馬”級4艘、“哈米那”級1艘。
布雷艦:“波赫揚馬”級1艘、“海曼瑪”級2艘、“邦西奧”級3艘。
掃雷艦:“吉斯基”級7艘。
布雷艇:“杜依瑪”級4艘。
掃雷艇:“古哈”級6艘。
登入運輸船:“凱佩拉”級3艘、“卡拉”級3艘。
空軍 0.27萬人。
編有3個戰鬥機聯隊、1個偵察機中隊、1個飛行支援中隊。
戰鬥機:“大黃蜂”F/A-18C型57架、F/A-18D型7架。
運輸機:“福克”F-27型2架、“利葉特”35A型3架。
聯絡機:“皮波”式14架、“雷地勾”式9架。
文職人員
0.78萬人。
預備役部隊
約48.5萬人(將減至43萬人)。
準軍事部隊
邊防軍0.34萬人。
部署
陸軍劃分為東部、北部和中部3個軍區,下轄12個省軍區:北部軍區(奧魯省軍區、拉畢省軍區),西部軍區(赫爾辛基省軍區、烏西瑪省軍區、海曼省軍區、土爾庫波里省軍區、中芬蘭省軍區、瓦薩省軍區),東部軍區(居米省軍區、米克利省軍區、北卡累利亞省軍區、郭畢奧省軍區)。海軍重點部署在南部沿海地帶,分為2個海防軍區、1個岸防軍區和1個岸防旅,即蒼蘭灣海防軍區、群島海域海防軍區、科特卡岸防軍區和烏西瑪海岸步兵旅。海軍司令部設在赫爾辛基,海軍基地2處(赫爾辛基、土爾庫)。空軍劃為三個軍區:拉畢軍區、卡累利亞軍區和薩拉貢達軍區,司令部設在迪卡高斯基。
兵役制度
實行普遍義務兵役制度。憲法規定,凡年滿17周歲且未滿60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兵役包括現役、後備役和輔助役三種形式。義務兵服役期分為半年、9個月和一年三種類型。公民服現役期滿後即轉入後備役並需定期參加復訓,每年參加後備役復訓和演習的人數為35000人。軍官最高服役年限為:上將為63歲,中將至上校均為60歲,其它軍官、職業兵為55歲;屬於飛行員系列的中將和少將為55歲,上校52歲,中校50歲,其它45歲。
軍銜
分5等19級;將官4級(上將、中將、少將、準將),校官3級(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級(上尉、高級中尉、中尉、少尉[後備役]),軍士4級(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土),兵4級(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列兵)。
駐外兵力
2000年駐外維和人員:波士尼亞維和部隊480人,克羅的亞軍事觀察員1人,克什米爾軍事觀察員5人,賽普勒斯維和部隊11人,中東維和軍事觀察員11人,駐黎巴嫩,印巴邊境軍事觀察員6人,科索沃維和部隊800人。
軍隊節日
旗節6月4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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