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費

國防費

國防費(national defence expenditure)國家用於國防建設和戰爭的專項經費。國防費是國家分配社會產品所形成的特定部分和財政預算支出的一個項目。

基本信息

簡介

國防費 國防費

一個國家國防費的數額主要根據世界局勢的緊張和緩和,國家安全戰略和軍事戰略,以及國家經濟實力等因素而確定。國防費按使用年限分為年度費用、近期費用和長期費用。按適用範圍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國家財政用於軍事防禦的支出,又稱軍費開支。

中國的國防費

我國的國防費包括人員生活費、活動維持費、裝備費。人員生活費主要用於軍官、文職幹部、士兵和職工的工資、一伙食、服裝等;活動維持費主要用於部隊訓練、工程設施建設及維護和日常消耗性支出;裝備費主要用於武器裝備的科研、試驗、採購、維修、運輸和貯存等。我國國防費的保障範圍,既包括現役部隊,又包括民兵、預備役部隊,並負擔了部分退役軍官供養和軍人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社會支出。我國國防費支出是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批准後,由國家財政撥款供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的國防費管理採取審批預算,實報實銷的辦法。根據1950年政務院《關於統一管理一九五零年年度財政收支的決定》,軍隊需要的每項開支要事先編制預算,報經領導機關審查批准後,由財政部辦理撥款,年終按實際開支數編報決算,結餘交回,超支另補。1953年起,國家對國防費管理開始實行包乾的辦法。其基本內容是:

①開支歸口。凡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經費開支,統由總後勤部負責歸口管理。除個別特殊情況外,國家財政部門一般不同軍隊其他單位直接發生財務關係。

②經費定額包乾。國家每年確定的國防經費指標,按列入國家預算數全部包給總後勤部,統籌安排,年終結餘不上交,允許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如有超支不彌補,由軍隊自行調劑解決。

③安排全軍開支時的自留機動金或預備費。在國防費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新增加的開支,由軍隊自行解決。發生特殊情況,影響國防費包乾基數時,可以調整包乾指標,一般情況不予調整。

④編報預算決算。國防費年度預算、決算經中央軍委批准後,由總後勤部送財政部核查,並進行年終會計結算。財政部將國防費的支出數字彙入國家決算後,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查批准。

新增用途

記者從解放軍總部有關部門了解到,今年我國新增國防費主要用於四方面用途:

一是適應推動國防和軍隊建設科學發展,加快轉變戰鬥力生成模式的需要,適當增加高新武器裝備及其配套設施的建設投入。

二是推進部隊後勤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官兵工作生活條件。

三是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緩解物價上漲影響,適當調整部隊維持性費用。

四是推動反恐維穩、搶險救災等非戰爭軍事行動能力建設,提高部隊應對多種安全威脅、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的能力。

根據提交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審議的預算草案,2013年我國國防費預算為7201.68億元,比上年增長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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