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國家稅務局

舒城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許全保 舒城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文見白 舒城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陳同生

機構概況

舒城縣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9月30日由原舒城縣稅務局分設成立,隸屬安徽省六安市國家稅務局,實行機構、編制、幹部、經費四垂直管理。
2005年10月機構改革之後,縣局機關內設7個行政股室[辦公室、綜合業務股、人事教育股、徵收管理股、稅源管理股、計畫徵收股(辦稅服務廳)、監察室;1個直屬單位(稽查局);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1)。縣局下轄城關、南港、乾汊河3個分局。目前,領導班子成員為黨組書記、局長周世進,黨組成員、副局長許全保,黨組成員、副局長文見白,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陳同生。全縣國稅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28人,負責對全縣屬國稅部門管理的8000多戶納稅人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等中央稅和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的稅收征管和稽查工作。
舒城縣國稅局成立以來,連續多次在縣行風評議中獲得第一,連續5年在市局目標考核中獲得優秀等級。多次被省、市、縣三級政府評為文明單位和市級文明行業,被團省委、團市委評為省、市青年文明號;國稅幹部素質明顯提高,不斷湧現出先進模範事跡,先後有多人次被省、市國稅局授予先進工作者、征管能手、稽查能手、“三八”紅旗手等稱號。國稅總收入實現與地方經濟發展基本同步增長,成為地方政府可支配財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促進舒城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了貢獻。

領導信息

舒城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孫謀
孫謀勝,男,漢族,安徽六安人,本科學歷,中共黨員,1981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霍山縣稅務局專管員,霍山縣稅務局稅政一股副股長、征管股股長、稅政一股股長,霍山縣稅務局副局長,霍山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原六安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六安市國稅局第二稅務分局副局長,六安市國稅局涉外稅收管理分局副局長、局長,六安市國稅局辦稅服務中心主任,金寨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2008年3月任舒城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舒城縣國稅局全面工作。
舒城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許全保
許全保,男,漢族,安徽舒城人,本科學歷,中共黨員,1983年1月參加工作。歷任舒城縣稅務局張母橋稅務所專管員,舒城縣國稅局張母橋稅務所副所長,城郊國稅分局副局長,舒城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縣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6年6月任舒城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人事教育股、徵收管理股、計畫徵收股,聯繫南港稅務分局,側重抓文明創建、數據質量和收入調度工作。
舒城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文見白
文見白,男,漢族,安徽舒城人,本科學歷,中共黨員,1988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舒城縣稅務局龍河稅務所專管員、副所長,舒城縣國稅局龍河稅務分局局長,舒城縣國稅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2004年12月任舒城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縣局辦公室、綜合業務股、稅源管理股,聯繫乾汊河稅務分局,側重抓稅源評估和對外接待工作。
舒城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陳同生
陳同生,男,漢族,安徽六安人。專科學歷,中共黨員,1985年12月參加工作。歷僑六安市稅務局南市所、北市所專管員,六安市國稅局稽查分局副股長,六安市區國稅分局徵收計會科科員、副科長,六安市國稅局稅源管理一科副科長(主持工作),六安市國稅局稅源管理一科科長,金安區國稅局稅源管理科科長,2006年8月任舒城縣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縣局監察室、稽查局、信息中心,聯繫城關稅務分局,側重抓工作督查和崗責考核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及系統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綜合業務股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徵收管理股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人事教育股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外事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計畫徵收股(與辦稅服務廳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稅服務廳(與計畫徵收股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辦稅服務廳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稅源管理股
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篩選納稅評估對象、匯總納稅評估結果工作;負責對稅收管理工作進行日常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機構

縣局設1個直屬機構,即稽查局,級別為正股級。
稽查局: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縣局稽查局內設綜合、選案、稅務檢查、案件審理、案件執行等5個股。

事業單位

縣局設1個事業機構,即信息中心,級別為正股級。
信息中心: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派出機構

稅務分局為縣局的派出機構,按經濟區域設定城關、乾汊河、南港3個稅務分局,級別為副科級。稅務分局不設內設機構。
稅務分局主要職責是: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片、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城關稅務分局管轄範圍為:城關鎮、桃溪鎮、千人橋鎮、杭埠鎮、孔集街道辦事處、馬河口街道辦事處、縣經濟技術開發區。
乾汊河稅務分局管轄範圍為:乾汊河鎮、柏林鄉、張母橋鎮、棠樹鄉、萬佛湖鎮、闕店鄉、五顯鎮、曉天鎮、山七鎮、高峰鄉。
南港稅務分局管轄範圍為:南港鎮、舒茶鎮、百神廟鎮春秋鄉、湯池鎮、河棚鎮、廬鎮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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