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狀態說

自然狀態說

“自然狀態”是近代西方政治學的理論基石,是近代西方政治哲學邏輯推演的前提。自然狀態說在近代初期的盛行,可歸因於近代政治學的數學論證方式的流行。18世紀歐美政治思想形成了兩條支流,一條是蘇格蘭啟蒙思想家大衛˙休謨、亞當˙斯密和亞當˙弗格森開創的以經驗論為基礎的自由主義,一條是浸透著笛卡爾理性主義的民主主義,它們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洛克和盧梭。洛克以自然狀態為邏輯起點,分析了自然狀態的缺陷,形成了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個人自然權力制約國家權力的自由主義理論。同樣,盧梭也是以自然狀態為邏輯起點,描述了自然狀態的圖景以及向文明社會運動的過程,提出了人民主權的民主主義思想。洛克盧梭政治思想的差異是來源於他們對同一邏輯起點的不同假設,也就是說,他們的自然狀態理論存在著很大的差異。

基本釋義

自然狀態說 自然狀態說

17~18世紀流行於西歐的一種唯心主義歷史觀。這種觀點從人性論出發﹐一方面主觀地構想原始人類的生活圖景﹐即所謂原始社會的“自然秩序”﹔另一方面脫離社會性和階級性來談所謂人的“自然權利”﹐追求一種“合乎自然”的理想社會原則。

詳細介紹

關於怎樣構想原始人類的自然秩序和追求怎樣一種自然權利﹐不同國度和不同時期的思想家﹐又有所區別。自然狀態說﹐最早可以追溯到自然法學派的代表人物H.格勞修斯(1583~1645)和 S.F.von普芬道夫(1633~1694)。他們已經闡述了人的“自然權利”﹐即人民和統治者都應受自然法的約束﹐以及用社會契約說解釋國家的起源等思想。在後來的代表人物中﹐霍布斯,T.認為自然狀態下的人自私自利﹑相互仇視﹐人對人象狼一樣﹐為了私慾爭鬥不息﹐總是處於“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戰爭狀態 ”。洛克﹐J.主張自然狀態中每個人都有權保存和支配屬於自己的東西﹐因此私有財產從來就是神聖的自然權利﹐他們兩人屬於同一類型﹐前者的自然狀態說是對資本主義關係的寫照﹐後者企圖把財產私有說成永恆的自然法則。盧梭﹐J.-J.描繪太古人類漂泊於森林中﹐離群索居﹐沒有語言和任何社會聯繫﹐沒有農工業﹐沒有戰爭﹐也沒有野心﹑貪婪﹑嫉妒﹑競爭等文明社會司空見慣的欲望和觀念﹐過著粗野而質樸的生活。 後來的文明進步﹐是人性的墮落。盧梭的觀點﹐除了反映在資本主義衝擊下小生產者留戀過去的情緒﹐主要還是利用自然狀態理論﹐即經過美化的人類童年的“黃金時代”的傳說﹐揭露和批判封建社會末期資本主義初步發展過程中的社會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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