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傷

5.損傷的性質和程度。 6.損傷的性質。 7.損傷的分布與排列。

自殺傷
1.有自殺的思想動機(政治、經濟、家庭關係、戀愛婚姻問題),可有反常表現,並交代後事。
2.現場比較僻靜,無掙扎抵抗痕跡,門窗緊閉,並從里閂住,無被撬痕跡,致傷物多為自己日常用品,有的緊握在手中,有的遺留在現場或現場附近。致傷物把柄上留有死者的指印,有的在現場或其衣袋內發現親筆遺書,現場可見受傷時或死亡後的血泊,若有運動,地面上可見有行走的滴落血跡,較少掙扎塗擦血跡。
3.頭面、頸部、胸腹部衣服或體表上有由上而下的血流柱,手掌、手背、袖口商可見噴濺血滴或倒流血柱。衣著整齊,相對於創傷處衣服無破損。
4.損傷部位都是自己順手所能達到的要害部位,以腹部多見,還有前額、頸前、胸部、手腕等處,有的割斷腹股溝動脈或腕部動脈。也有的槍彈從口腔射入或炸藥在口內爆炸。
5.損傷的性質和程度。除槍創外,自殺多為割創和刺創,鈍器傷較少見。自殺者多數隻求達到損傷重要器官,如心臟、大血管。輕傷者,可有試傷痕,重傷者少,立即致死傷只一處。
6.損傷的性質。自殺時體位多無改變,致傷動作多無變化,往往連續重複同一動作,因而損傷形態、大小、深淺程度比較一致。
7.損傷的分布與排列。自殺傷分布範圍小分布密集,排列整齊,相互平行,間距短小,損傷方向和損傷部位和手的運動方向一致。
8.致傷物一般使用一種,但使用一種致傷物自殺未遂或為了加快死亡時間,減少痛苦,也可能同時使用多種致傷物和致傷方法。
9.身上無防衛傷和抵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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