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梳會

女同性戀朝末年,民國初期的民間女性組織,這些女人梳起髮髻不再與男人建立男女關係,有些規矩相當嚴格,破壞會規與男人來往的甚至會被沉江。自梳會是中國近代女權覺醒的萌芽,但是也常常帶有同性戀色彩。

簡介

產生於清朝後期,是珠江三角洲地區獨有的特殊群體,是講述女同性戀

原由

自梳”的來歷大概是:過去廣州與珠江三角洲的未婚女子都梳著一條長辮子掛在背後,結婚時,由母親或女長輩替其把辮子挽成一團緊貼在腦後勺,稱為髻。自梳女就通過一種特定的儀式,自己將辮子挽成髮髻,表示永不嫁人,獨身終老。但一經梳起,終生不得翻悔,父母也不能強其出嫁。日後如有不軌行為,就會被鄉黨所不容,遭受酷刑毒打後,捆入豬籠投河溺死。死後還不準其父母收屍葬殮,得由“姑婆屋”中的自梳女們用草蓆與門板草草挖坑埋葬了事;如村中無“自梳女”幫助殮埋的,便被拋入涌中隨水流去。自梳”這個名稱的來歷大概是:過去廣州與珠江三角洲的未婚女子都梳著一條長辮子掛在背後,結婚時,由母親或女長輩替其把辮子挽成一團緊貼在腦後勺,稱為髻。自梳女就通過一種特定的儀式,自己將辮子挽成髮髻,表示永不嫁人,獨身終老。但一經梳起,終生不得翻悔,父母也不能強其出嫁。日後如有不軌行為,就會被鄉黨所不容,遭受酷刑毒打後,捆入豬籠投河溺死。死後還不準其父母收屍葬殮,得由“姑婆屋”中的自梳女們用草蓆與門板草草挖坑埋葬了事;如村中無“自梳女”幫助殮埋的,便被拋入涌中隨水流去。
"自梳女"說法的由來。
自梳女產生於清朝後期,是珠江三角洲地區獨有的特殊群體。
據《順德縣誌》記載:當時,順德蠶絲業發達,許多女工收入可觀,經濟獨立。她們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後,在婆家受氣,地位低微,因此不甘受此束縛,情願終身不嫁,於是產生了自梳女。珠江三角洲其它地區的自梳女情況與順德相仿。
然而到了上個世紀30年代,珠江三角洲地區蠶絲業衰落,這一帶的年輕女性聽說到南洋打工收入豐厚,遂結伴前往,許多女性在南洋打工多年,沒有談婚論嫁,五六十歲時,買來供品拜祭天地,也就成為了自梳女。而她們就是中國最後一批自梳女。
過去“自梳”具有特定的儀式,先由村中族人選擇吉日吉時,良辰吉日一到,便請村里德高望重的嬸母、伯娘主持祭祖,然後舉行“梳髻”儀式,自梳女將自己的辮子挽成髮髻,表示永不嫁人。儀式當日,還要擺上幾桌酒席,請親朋聚會,以示公眾。
自梳女一旦辮子梳起就不得反悔,日後如有不軌行為,就會為鄉黨所不容,會遭到酷刑毒打,被裝入豬籠投河溺死。死後,其父母不得收屍葬殮,由自梳女們用草蓆包裹,挖坑埋葬;倘村中無自梳女,便被拋入河中隨水流去。自梳女自梳後,便自立於社會,可以走出深閨,出外耕作、經商或打工。
按照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親戚家裡,只能抬到村外,因而一些自梳女被迫“守墓清”。
“守墓清”是守節之意,又叫“買門口”。“買門口”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自梳女找一個未婚男性出嫁,出嫁前,男女雙方擬定協定。一般是男方同樣給女方送聘金,而女方出嫁3日回娘家探望親人後,就再不回婆家,但自梳女必須按照協定的規定,長期給婆家提供費用,所提供費用的數目一般不少於男方當初給的聘金。另外一種是找一個男性死者出嫁,做死者名義上的妻子,自梳女同樣要付給婆家一筆錢。
有人認為,自梳女用如此極端的方式來反抗命運,可以想見封建社會的女性地位是怎樣的卑微,她們中大多數人不能主宰自己的命運。有歌謠曰:“雞公仔,尾彎彎,做人媳婦甚艱難,早早起身都話晏(晚),眼淚未乾入下間(廚房)。”這從側面反映出封建社會婦女的命運。他們太可憐了,還有別的,那真是悲慘啊。

形式

自梳就是已屆婚齡的女子,自己把髮辮盤在頭上梳成髻子,表示終身不嫁,又稱“梳起”。自梳女是珠三角洲特有的一種婚嫁習俗,以順德、南海、番禺為中心,盛行於清初,直到辛亥革命初期,歷久不衰。按舊俗,女子出嫁時必須辮子盤在頭上,梳成髻子,表示不再是少女。自梳女不結婚,也得擇個良辰吉日,通過一定的儀式,在親友的眾目睽睽下,自己把辯盤成髻子,表示不再求偶。
按舊俗,自梳女不能在娘家百年歸老,為了解決一生中的最後歸宿(如在哪裡殯殮?死後的靈牌放在何處?由誰拜祭等等),有些自梳女於是名義上嫁給一個早就死去的男子,俗稱“嫁鬼”或“嫁神主”,身後事就可以在男家辦理,由男家後人拜祭。有些名義上嫁給一個男子,但一生不與丈夫接近,寧願給錢替丈夫“納妾”。自己仍屬“正室”,死後靈牌放在夫家,不致“孤魂無主”,這叫“守清白”。有些則和尼姑庵或齋堂(俗稱“姑婆屋”)打交道,生前捐一些進去,老來便有個住處。抗日戰爭爆發後,蠶絲業大受打擊,生活無靠的自梳女紛紛流入城市,擠進了號稱“烏衣隊”的女傭行列,不少成為街邊的“梳頭姑”,更多成為港澳和廣州西關顯門富戶的“住家工”,在屈辱和侮辱下結束了有限的生命。同時也表達了女性獨立自強的性格,反映在現在許多女性身上!

形成原因

形成這一習俗有兩個原因:一是封建宗法制度以男性為中心,女子出嫁後,家庭權柄操持在丈夫和翁姑手裡。進了貧苦家門,生活不好過,還得養兒育女,精神和肉體都遭受折磨;嫁到富有之家,又擔憂丈夫見異思遷,貪新忘舊,棄妻寵妾。因而不少農村女子,為了逃避封建宗法家庭的虐待,擺脫夫權的嚴厲束縛,寧願犧牲自己美好的青春,矢志不嫁,自願梳起。二是清末時繅絲工商業發達,繅絲少女收入日多,年久積蓄甚豐,這為尋找出路過獨身生活的女子創設了自食其力的經濟條件,多數互相自梳“結相知”,購屋(俗稱姑婆屋)共居,寧為同性戀,永不嫁人。形成自梳風氣的還有別的原因,如父母家窮,流下女兒幫家,鄉間因有“家無自梳難致富”的說法,舊俗嫁女要有豐厚的嫁妝,又要擔茶擔酒,一般窮人家難以應付,乾脆叫女兒梳起算了;舊俗兄未娶,妹不得“過頭”,不少窮家女等到她的哥哥結婚以後,年歲大了,嫁也不易,被逼梳起在家。但有的自幼由父母作主許配與人,當男家通知迎娶前,一般自梳女寧給男家重金,另娶別家女子,解除婚約。有的受封建家庭壓迫,她在出嫁時由相知姐妹將上下身體緊密裹扎然後過門舉行婚禮,及至三朝回門,她遂一去不返,男家也莫奈她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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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梳女》

導演,魯司.
編劇,申泯.
演員:李綺年,梁淑卿,姚萍.
出品公司:香港:南洋影片公司.
1937[首映].
內容簡介
李愛珍是順德農村絲廠的工人,因飽受工頭調戲欺凌,於是與十二位姊妹組織"自梳會",以抵抗男性的騷擾,並立誓永不嫁夫,自食其力.此時,珍的父母將珍許配給鄰村的許芝貴,珍見反對無效,遂於結婚前一天,在姊妹的幫忙下逃到姑婆屋.珍恐嚇迷信的父母自梳是不能破解的,她的婚事終得以擱置.後來經濟不景,絲廠倒閉,珍與眾姊妹均失業,被迫各散東西.此後,有人背盟出嫁,有人做女招待或歌女,甚至淪落為娼,而珍則到了一個兇悍刻薄的婦人家當傭工.數年後,珍已是顏枯發白,面容憔悴.後來,珍發現自己的鄰居竟是當年的許芝貴,珍眼見貴的成就及美滿的家庭,對於當年的決定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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