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95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本科,現任白鹼灘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克拉瑪依市第二屆“十佳政法幹警”。
人物經歷
“公正無私是法官的本分,社會肯定是人生的價值。”這是胡韶文始終奉行的做人做事原則。辦案10多年來,胡韶文沒有一個案件裁判不公,沒有一個案件被投訴和舉報。在辦理的近800件執行案件中,年平均執結率都在90%以上,執行到位金額2000餘萬元。他所在的白鹼灘區法院執行局連續3年執行案件結案率都超過90%,連續兩年被評為“克拉瑪依市法 院系統先進集體”並榮立集體三等功,2006年又被授予自治區級“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他本人也連續兩年被評為“克拉瑪依市法院系統先進個人”並榮立個人三等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