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水灌溉

以含氮量較高的地下水為水源所進行的灌溉。修水利,促增收,這是政府和農民民眾兩方面都渴盼的民生工程。上思縣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一大特點,是一批企業熱情參與興修水利工程。肥水是指由動植物殘體分解而成的物質,一部分成為氣態的碳氫化合物,即淺層天然氣。一部分溶解於水中形成氨,當地下水中的氨含量達到30毫克/升時稱為“地下肥水”

肥水灌溉

正文

利用含氮素的地下水進行灌溉。地下水中的氮素主要來源於居民點生活污水、糞便、植物的枯枝落葉等有機物質,經生物化學分解後,通過雨水淋溶進入下層土壤,逐漸聚集、增濃,形成具有一定肥效的、含氮素的地下水,簡稱肥水。地下肥水多分布於居民點附近的淺層含水層中。
肥水灌溉對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及蔬菜都有較明顯的增產效果。但灌溉時應掌握肥水含氮量的大小,如每畝一次灌水量以50m3計,肥水含氮量若為 50~100g/m3,相當於施用硫酸銨12.5~25.0kg,故不宜直接用來灌溉,應與淡水摻合使用。由於肥水中同時也富集著其他一些有害鹽類,灌溉時還必須掌握肥水中含鹽量的大小,如含鹽量超過3g/L,且含氮量不高,就不宜用於灌溉。
在中國許多地方都有肥水發現。北方已發現的肥水主要是居民點有機物分解經淋溶下滲形成的,是一種含硝態氮的地下水;廣東珠江三角洲發現的肥水是埋藏在地下的動物遺體分解形成的,是一種含銨態氮的地下水。20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陝西、河南、山東、廣東一些地方,曾經較集中地進行過肥水灌溉。但由於肥水分布零散,儲量不多,且隨著開發使用,含氮量日益減少。同時,肥水中的硝態氮在缺氧的條件下會轉變為亞硝態氮,並有可能進而轉變為胺態氮,殘留在植物體內,危害人體健康。但是,經過渠道及田面的曝氣作用,這種轉變也可能緩解。因此,利用肥水灌溉,最好先採取一定的處理措施,並嚴防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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