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總的起源
首先預見到“善後救濟”的需要並加以詳細說明的,是英國經濟作戰部,這是一個專門擴大敵國經濟困難的部門。1940年8月,封鎖已擴大到整個歐洲。一個問題是,流亡在外國的盟國政府及其為盟國事業服務的人民將如何對待他們在敵占區的家庭和人民所受到的封鎖威脅。因此人們感到,在封鎖的同時應當發表一項宣言,說明歐洲一解放就可獲得食物供應,英國政府並將為此而建立儲備。此時美國還是一個“中立”國家。同時,貿易的停頓引起了物資過剩的問題。隨著勝利的到來就可獲得救濟的保證就是聯總活動的基石。在英國經濟作戰部下面設立了一個救濟司,負責使過剩問題和對已“解放”國家的救濟問題,協調一致起來。對聯總業務首次提出實際需要的是歐洲一些淪陷國家的流亡政府駐倫敦代表。為滿足這些呼籲而提出的第一個大規模計畫,實際就是創立聯總的計畫,主要是由英美專家擬訂的;因為一些國家已經開始把注意力轉向美國,認為一旦戰事結束,美國將成為最大的物資供應來源。英國的倡議、“已解放”國家的需要和美國的物資,這是善後與救濟的三個要素,必須設法使之協調並發展成為一項切實可行的行動計畫。1941年9月24日,英國政府召集了對德作戰的十五個盟國政府的代表在倫敦開會,討論建立一個機構以處理有關戰後歐洲救濟的一些初步構想。1943年11月,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簡稱聯總)根據44國協定在華盛頓成立,時有48個國家參加。其任務是負責處理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受害者的善後救濟工作。這48個國家是:澳大利亞、比利時、玻利維亞、巴西、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加拿大、智利、中國、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古巴、捷克斯洛伐克、丹麥、多米尼加共和國、厄瓜多、埃及、薩爾瓦多、衣索比亞、法國民族解放委員會、希臘、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冰島、印度、伊朗、伊拉克、賴比瑞亞、盧森堡、墨西哥、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馬、巴拉圭、秘魯、菲律賓共和國、波蘭、土耳其、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南非聯邦、蘇聯、英國、美國、烏拉圭、委內瑞拉、南斯拉夫。
聯總的活動
資金的供應:根據聯總協定創建了主持救濟事宜的機構;這個機構將由各會員國政府在“其憲法規定之主管機關許可範圍內”捐助資金,來給它提供動力。美英兩國政府就如何籌措救濟資金的問題,經過長時間的討論,明確了對行將採納的一切財務計畫具有重要意義的一些普遍原則。一,接受救濟不應當引起債務負擔。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救濟主要是通過貸款獲得資金。從理論上說,這類貸款必須償還,事實上償還的極少,而且這些債務的長期延宕又使國際關係蒙上陰影。在制訂聯總財務計畫的過程中,卻並不存在長期貸款或信貸的問題。二,規定那些具有財力的國家應當為其所得的救濟物資付款。需要救濟的已解放國家事實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象波蘭和南斯拉夫,可能沒有什麼外匯資金,因此必須通過無償捐助提供全部救濟物資;另一類象法國和比利時,估計在戰爭結束後尚有充足的財力。三,所有國家,包括淪陷的和未淪陷的國家在內,都應當出資負擔聯總的費用;這樣,捐款國與受援國都是這一組織的共同參與者,而所有國家,不管其是捐助國還是受援國,在聯總全會中都有同等的發言權。最後,一致同意不管制訂什麼樣的財務計畫,必須博得美國國會的歡迎,因為大部分物資不可避免地必須由美國提供。規定所有未受敵人侵略的國家捐助額為一年國民收入的百分之一。捐助不是逐年徵收,也不是在任何規定的期限內徵收,而是一次徵收。根據這一方案,美國的捐助額約為十三億五千萬美元,英國約為三億二千萬美元,加拿大約為九千萬美元。三十個未遭入侵的會員國政府向聯總提供了業務經費;八個遭到入侵的會員國政府除了提供行政經費外也提供了業務經費;所有四十八個成員國政府都提供了行政經費;五個非會員國政府(阿根廷、愛爾蘭、葡萄牙、南羅得西亞和義大利)也提供了捐款;非政府方面的捐助來自自願認捐與自願募集。
聯總總署設在華盛頓。總署的領導是署長,由一位高級副署長協助。先後擔任署長的有赫伯特·H·萊曼州長(美國),1943-1946年;菲奧雷洛·H·拉瓜迪亞(美國),1946年;洛厄爾·W·魯克斯少將(美國),1947-1948年。高級副署長是阿瑟·索爾特爵士(英國),1944年;R·G·A·傑克遜海軍中校(澳大利亞),1944-1947年。
總署通過同已解放地區或占領地區的軍事當局,或者通過同有關國家的政府所達成的一系列協定來開展工作。聯總的活動遍及歐、亞兩洲的39個國家。聯總的救濟工作,主要是通過各國的行政機構進行的。聯總救濟物資供應工作的開展和完成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始於1943年11月,一直持續到1945年8月。第二階段始於1945年8月,一直持續到1948年9月底。中國是最大的受益國,波蘭居第二位。是聯總救了希臘(包括多德卡尼斯群島)和波蘭。這兩個國家最迫切的需要是食物。在聯總運往希臘的救濟物資中,食物占百分之六十;在運往波蘭的救濟物資中,食物近一半。若不是聯總迅速有效地給希臘運去了必需的物資,該國的情況將會比今天不知壞多少倍。在上海,聯總設立了中國分署。
聯總在中國的工作
聯總在中國的工作,從其規模來看,可以說是它所從事的事業中規模最大的。1945年1月,國民政府設立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簡稱“行總”,英文縮寫為CNRRA),代表政府作為聯總的對應機構,負責接受和分配聯總提供的救濟物資。行總的總部初在重慶,後遷南京。在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設立15個分署。與此同時,在延安相應成立中國解放區救濟總會(簡稱“解總”),董必武為會長。解總於1946年7月在上海設立辦事處。中國福利基金會同解總駐滬辦事處密切合作,堅持要求聯總和行總按聯合國規定,公平合理分配救濟金和物資。按照章程,聯總對救濟物資的分配,應是不分政治派別公平地援助一切受戰爭破壞的地區。這個原則,在中國一開始沒有得到實現。受戰爭災害的人有一半以上生活在華北解放區,但這個地區卻只得到2%的救濟物資,98%的物資給了國民政府控制區。這種不公平分配,不僅引起解總和中國福利基金會的抗議,也引起了聯總在華工作人員的不滿。民國35年7月上旬,分屬14個不同國籍的300名聯總駐華官員和職員聯名寫信給聯總總署署長菲奧雷拉·拉瓜迪亞,抗議國民黨把聯總的救濟用作政治武器。民國36年4月,聯總60名在華高級官員集會通過一項決議,抗議對解放區的歧視,並將決議刊登在上海出版的英文報紙《大陸報》上。聯總派往晉察冀國際和平醫院的牙醫摩西·奧斯布爾、化驗師麗琳·凱泰和護士陶樂賽,在民國35年底國民黨軍隊進攻張家口時,放棄了飛返北平的機會,志願跟解放區軍民一起轉移,堅持工作,直至民國36年聯總解散。聯總醫務官哈勵遜(亦譯為夏理遜),為押運物資去解放區受到國民黨軍警刁難、折騰,1947年1月殉職于山東省張秋縣(現陽穀縣張秋鎮),終年66歲。
聯總的解散
聯總第五屆全會會議(1945年8月)第八十號決議預示了聯總工作的結束。當時規定的結束日期是1946年底,而在遠東則推遲三個月。1947年,根據第二屆聯合國大會決議,聯總宣告解散。解總駐滬辦事處於同年底撤離上海。1948年10月,行總撤銷,各分署也先後結束。1949年3月,解總指定中國福利基金會為解總代表,繼續接受對國際和平醫院、醫科院校、華北兒童等項目的援助。
聯總的衛生工作部門於1947年初移交給世界衛生組織臨時委員會。
聯合國大會於1946年12月11日批准設立聯合國國際兒童緊急基金會。這個機構在1947年6月底接管了聯總向前聯總國家中最不幸的兒童提供衛生、恢復健康和福利的工作,同時接管了聯總的職員與款項。
聯總的社會福利工作部門在1947年之後逐漸衰落,因為聯合國組織無意接收它,而受援國也不願或無力按照永久性體制來繼續進行這些工作。
聯總的一些有關農業善後的職責(還有聯總的一些職員和款項)在1947年期間移交給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
救濟難民的工作是在1947年7月1日移交給國際難民組織籌備委員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