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路撒冷獨立個體

1948年聯合國大會194號決議成立和解委員會,並重提對耶路撒冷的決議。 [2]1949年聯合國大會303號決議重申耶路撒冷須由永久國際政權管治的決定。 1967年的六日戰爭,以色列武力奪取東耶路撒冷[4]和西岸地區,將之併吞入以色列內。

耶路撒冷獨立個體(Corpusseparatum),是1947年聯合國巴勒斯坦分治計畫中所提出設立的。因為耶路撒冷於三大宗教都甚為重要,故計畫將耶路撒冷賦予特殊地位,置於特殊國際政權之下。[1]
按此計畫,這一獨立個體將包括耶路撒冷市區,及周圍的各村鎮,東至阿布迪斯,南至伯利恆,西至艾因卡里姆(包括莫扎建造區),北至舒法特。這區域會“在特殊國際政權之下,由聯合國管理之”。1948年聯合國大會194號決議成立和解委員會,並重提對耶路撒冷的決議。[2]1949年聯合國大會303號決議重申耶路撒冷須由永久國際政權管治的決定。[3]
此一提議未有實行。1948至1949年爆發第一次中東戰爭,阿拉伯國家進攻新成立的以色列。其後阿以簽署停戰協定,西耶路撒冷歸以色列,東耶路撒冷和西岸地區歸外約旦。1967年的六日戰爭,以色列武力奪取東耶路撒冷[4]和西岸地區,將之併吞入以色列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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