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齒種植術

種植義齒修復的目的是為了最大程度地改善口腔及牙頜功能與形態,評估其是否成功,應從其長期效果來綜合判斷;應包括醫師的客觀檢查和患者的主觀感受二者綜合判斷。

概述

義齒種植是將與人體有良好組織相容性的純鈦種植體(即高科技仿生人工牙根),通過微創手術植入缺牙部位,經過一段時間達到骨整合後,再在人工牙根上連線義齒(假牙)以修復缺失的牙齒。它屬於當今口腔醫學精尖技術,被譽為人類的“第三副牙齒”。
義齒種植是一種新興的口腔修複方式。由下部的牙種植體和上部的人工義齒組成。義齒修復是指義齒的基托覆蓋並支持在已經治療的牙根與牙冠上的一種全口義齒或可摘局部義齒。義齒的基托下有基牙存在,因此減少了牙槽骨的吸收,並能增強義齒的固位、穩定和支持。

種植體結構

種植體又稱下部結構。人工義齒又稱為上部結構。
種植體以下三部分組成:
1.體部:是種植體植入人體組織內的部分。按其植入部位又分為:A.植入粘骨膜或B.植入軟組織內。
2.頸部:是連線體部與基樁或基台的部分。
3.基樁或基台:是牙種植體暴露於黏膜外的部分,為其上部結構的人工義齒提供支持、固位和穩定作用。

過渡義齒

植得口腔種植牙專家說,拔牙後需經近一年的癒合期,頜骨組織結構才能恢復重建;達到適合於進行種植手術的狀態。對目前最常用的二段式種植系統而言,植入手術後又需3-6個月的癒合期才能在植入體-骨組織間形成骨整合界面。在上述期間,過渡義齒可以保持一定程度的外觀及咀嚼,發音功能。從過渡義齒的使用情況中還可觀察到患者的咀嚼功能特點,清掃自潔效果,對容貌外觀的期望和要求等,這些對於永久性種植義齒的設計製作都是重要的參考信息。因此,過渡義齒應被視為種植義齒修復計畫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過渡義齒是一種比較傳統的方法,通常是先拔除後牙,暫保留前牙,當後牙拔牙創癒合後再拔前牙,然後立即戴上的全口義齒,過渡義齒修復時一般不初步拔牙,上、下頜過渡義齒的初戴在拔牙後立即進行.
過渡義齒修復有許多優點.對於一些嚴重的牙周病患者採用過渡義齒修復是很有必要也是最理想的,因為這些病人的牙槽嵴保留比較困難,而過渡義齒修復時只要拔牙恰當、損傷小,其優點之一就是能促進牙槽嵴的保留
有些後牙長期缺失的病人可能會有顳頜關節、肌肉、口腔軟組織的變化,異常的咀嚼和吞咽習慣,過渡義齒使得修復醫生通過反覆的調,更換組織調整劑,有利於使關節、肌肉、義齒承托區的組織恢復到幾乎正常和健康的狀況.對於一些拔牙前有後牙接觸關係的病人,過渡義齒修復保留了病人原有的關節、肌肉的健康狀況.此外,由於配合使用了組織調整劑,過渡義齒具有促進傷口癒合的作用.同時,在製作永久性全口義齒時,過渡義齒可用作一種良好的功能性印模托盤。
過渡義齒可以用患者以往戴用的舊義齒,也可以在種植手術之前重新設計製作並試戴調整至合適。除常規義齒的一切要求外,種植修復中的過渡義齒還應考慮到治療過程中牙嵴形態的變化(包括未來安裝的基台的尺寸形狀)。過渡義齒應能在相應於種植體的部位方便地修改(緩衝、重襯等)避免種植體在癒合期過早承受負荷而影響骨整合界面的形成和保持。
綜上所述,種植體植入手術之前應該已制訂詳盡的治療計畫,製作或修改過渡義齒,製作種植模板備用。這些手術前的準備工作將提高效率減少失誤,顯著地提高種植義齒治療效果。

種植義齒成功標準

種植義齒修復的目的是為了最大程度地改善口腔及牙頜功能與形態,評估其是否成功,應從其長期效果來綜合判斷;應包括醫師的客觀檢查和患者的主觀感受二者綜合判斷。另外需要強調的是,應區分成功率與存留率這兩個不同的概念。後者僅表示種植體無害存留於頜骨內,不表示種植體的功能價值。在可能的情況下,應以每個種植體為單位進行評價分析,因為由橋體連線的修復體穩定,並不表示支持修復體的每個種植體都處於良好的結構和功能狀態。同時,因上下頜的解剖學、組織學結構明顯差異,導致其成功率有顯著差異。因此,將上下頜種植的成功率分別統計更為合理。不同時期內完成的一組病員,應該根據不同時期組統計其成功率。1~2年的短期效果不足以證明種植成功,用籠統的百分比計算成功率更不合理。套用統計學中壽命表法計算累計成功率更為科學。下面小編為大家僅整理有代表性的三種標準。
㈠1978年美國國立健康研究會(NIH)召開的研討會提出口腔種植成功的評價標準:
1.種植體在任何方向上的動度小於lmm。
2.X線片上所顯示的種植體周圍射線透射區,無明確的成功評價標準。
3.垂直方向的骨吸收不超過種植體的l/3。
4.允許有可治癒的牙齦炎;無症狀,無感染,無鄰牙損傷,無感覺異常及麻木,無下頜管、上頜竇及鼻底組織的損傷。
5.5年成功應達到75%。
㈡1986年瑞典Albrektsson和Zarb等提出的口腔種植成功評價標準:
1.種植體無動度。
2.X線片顯示種植體周圍無透射區。
3.種植體功能負載1年後,垂直方向骨吸收小於0.2mm/年。
4.種植體無持續性或不可逆的症狀,如疼痛、感染、麻木、壞死、感覺異常及下頜管損傷。
5.達上述要求者,5年成功率85%以上;10年成功率80%以上為最低標準。
㈢1995年中華口腔醫學雜誌社在珠海召開的種植義齒研討會上提出的標準:
1、種植體在行使支持和固位義齒功能的條件下,無任何臨床活動度。功能好。
2、種植後無持續和/或不可逆的下頜管、上頜竇、鼻底組織的損傷、疼痛、麻木、感覺異常等症狀,自我感覺良好。
3、放射學檢查,種植體周圍骨界面無透影區。
4、垂直方向的骨吸收不超過種植手術完成時植入在骨內部分長度的1/3(採用標準投照方法X光片顯示)。橫行骨吸收不超過1/3,種植體不鬆動。
5、牙齦炎可控制。無與種植體相關的感染。
6、對鄰牙支持組織無損害。
7、美觀。
8、咀嚼效率達70%以上。
以上標準中任何一項未能達到均不能視為成功。按上述標準,五年成功率達到85%以上,十年成功率要達到80%以上。一個種植系統或一個實施種植義齒治療的單位達到上述標準,才能被認為有開展此項業務的資格。以上種植體成功的評價標準表明,中國口腔醫學界接受認同了瑞典Branemark教授提出的骨結合學說理論,並與國際種植學術界的主流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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