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Federal Reserve Board)簡稱美聯儲,是美國的中央銀行體系,同時也是美國聯邦儲備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由美國國會通過1913年的《聯邦儲備法案》而創設,以避免再度發生類似1907年恐慌的銀行危機。美聯儲是一個聯邦政府機構,其辦公地點位於美國華盛頓特區。

基本信息

簡介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兩任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

聯邦儲備系統包括:“聯邦儲備系統理事會”、“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聯邦儲備銀行”、約三千家會員銀行、及三個諮詢委員會(AdvisoryCouncils)。美國聯邦儲備系統是以私有形式組織的行使公共目的的私營銀行系統。美國政府雖不擁有美聯儲的股份,但美聯儲的94%利潤(2009年總利潤為450億美元)轉交給美國財政部,剩餘6%用於給會員銀行發放股息;同時,美國政府任命美聯儲的所有高級雇員。本·伯南克為現任美聯儲理事會主席。

美國最早具有中央銀行職能的機構是1791年獲批的美國第一銀行和美國第二銀行。1837年至1862年間的“自由銀行時代”美國沒有正式的中央銀行,而自1862年至1913年間,一個(私營的)國家銀行系統起到了這個作用。美聯儲是由美國國會在通過歐文·格拉斯法案(Owen-Glass Act,又稱聯邦儲備法案)的基礎上建立的,由伍德羅·威爾遜總統於1913年12月23日簽字。

從成立之初,美聯儲就是一家由國家立法成立的機構。但是,美聯儲確實有私有機構的假象。整個聯儲系統,由處於核心的聯儲委員會和12家位於全國各地的分行組成。這12家分行,由當地的私有商業銀行參股組成,一看之下,聯儲分行很像股份公司。

基本職能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美國聯邦儲備委員
1、通過三種主要的手段(公開市場操作,規定銀行準備金比率,批准各聯邦儲備銀行要求的貼現率)來實現相關貨幣政策;

2、監督,指導各個聯邦儲備銀行的活動;

3、監管美國本土的銀行,以及成員銀行在海外的活動和外國銀行在美國的活動;

4、批准各聯邦儲備銀行的預算及開支;

5、任命每個聯邦儲備銀行的九名董事中的三名;

6、批准各個聯邦儲備銀行董事會提名的儲備銀行行長人選;

7、行使作為國家支付系統的權利;

8、負責保護消費信貸的相關法律的實施;

9、依照《漢弗萊·霍金斯法案》(HumphreyHawkinsAct)的規定,每年2月20日及7月20日向國會提交經濟與貨幣政策執行情況的報告(類似於半年報);

10、通過各種出版物向公眾公布聯邦儲備系統及國家經濟運行狀況的詳細的統計資料,如通過每月一期的聯邦儲備系統公告(FederalReserveBulletin);

11、每年年初向國會提交上一年的年度報告(需接受公眾性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及預算報告(需接受美國審計總局的審計);

12、另外,委員會主席還需定時與美國總統及財政部長召開相關的會議並及時匯報有關情況,並在國際事務中履行好自己的職責。

體系結構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
美聯儲的組織結構設計是全世界最複雜的,這是因為其制度設計的初衷是為了使美聯儲能夠保持一定獨立性,不為個別集團控制,能夠相對公正地代表各個地區的利益集團的利益。
美聯儲1913年遵照“聯邦儲備法案”建立,後者“建立了一個新的中央銀行系統用以增加國家金融系統的靈活性和實力”。這個立法提供了一個包括十二個地區性儲備銀行和七個成員的管理委員會的系統。儲備銀行1914年11月開始營業。國會製造美聯儲紙幣並以彈性貨幣補給供應整個國家。紙幣發行給儲備銀行並後續傳輸到其它銀行機構且與社會需要保持一致。
美聯儲由“聯邦儲備系統理事會”、“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聯邦儲備銀行”、約三千家會員銀行等部分組成。

聯邦儲備委員會

聯邦儲備委員會的基本結構:由七名委員組成,其成員由美國總統提名,參議院批准。為了防止總統操控聯儲,委員任期長達14年,且原則上不允許連任,然而在實際操作中,聯儲委員經常在任期滿之前就自動辭職,並由總統再次提名、參議院批准而獲得實際連任。
七名委員中,由總統任命一名主席,主席任期四年,可以連任。一旦某屆主席被免職,他必須同時退出七人委員會,這樣規定是為了避免前任主席出於政治考量或私人利益而憑藉自己在聯儲中的影響力架空新任主席。
基本職權全權決定成員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率”;
對12家聯儲分行提出的“貼現率”加以審核,並全權決定是否批准;
向每家聯儲分行委派三名丙類董事,參與分行決策;
七名委員是公開市場委員會的常任委員;由於公開市場委員會只有12名委員,故此該七名委員的意見對公開市場委員會的決策有決定性影響。

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

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由12名委員組成,7名聯儲委員和紐約聯邦儲備銀行行長占8個席位,另外4個席位則由其餘11家聯邦儲備銀行的行長輪流擔任。公開市場委員會決議和執行公開市場操作,是聯儲體系中最重要的部門,每年要開八次會議,每六周一次。

聯邦儲備銀行分行

美國設有12個聯邦儲備區。每區各有一個聯邦儲備銀行,並可在本儲備區的其它城市設立分支機構。12個聯邦儲備區對應的聯邦儲備銀行的所在城市,分別為:波士頓、紐約、費城、克利夫蘭、里奇蒙、亞特蘭大、芝加哥、孟菲斯、明尼阿波利斯、堪薩斯城、達拉斯及舊金山。
聯邦儲備銀行是準公共機構。在儲備區內,具備聯邦儲備體系成員資格的私人商業銀行,可以購買所在儲備區聯邦儲備銀行的股票。法律規定其收益不得高於年率6%。
設9個董事席位。其中,6席由本儲備區的聯邦儲備體系成員銀行選舉產生,3席由聯邦儲備理事會任命。董事會任命行長及其他官員。
其董事分為三類。由成員銀行選舉的6位中,3位是職業銀行家,另3位是來自工業、勞工界、農業或消費部門的著名人士。理事會任命的3位代表公眾利益,不可是銀行官員、雇員或股東。以此保證董事會能夠代表美國各界公眾的利益。
主要職責:支票清算;發行貨幣;收回破損貨幣;管理和發放本儲備區內銀行的貼現貸款;評估有關銀行合併和擴展業務的申請;充當工商界與聯邦儲備體系之間的中介;檢查銀行持股公司和州註冊的成員銀行;蒐集地方商業狀況數據;組織經濟學家研究與貨幣政策有關的課題。

成員銀行

所有國民銀行(NationalBanks,在通貨監理署註冊的商業銀行),都必須是美聯儲的成員銀行。而在各州註冊的商業銀行則可以選擇加入。國會於1980年通過《存款機構放鬆管制和貨幣控制法》。使美國的存款機構在1987年後都必須在聯邦儲備銀行存款,作為準備金。相應地,所有存款機構都享有美聯儲提供的貼現貸款和支票清算等各種便利。

擁有者

美聯儲聲稱沒有人擁有它——它是一個政府部門內部的獨立實體。美聯儲服從於包括信息自由法(FreedomofInformationAct)和隱私法(PrivacyAct)在內的覆蓋聯邦機構而不是私營公司的法律;同時國會給予美聯儲自治的權利以保證其獨立於政治壓力之外行使職責。
美聯儲的三個部分中的每一個——管理委員會、地區性儲備銀行和聯邦開放市場委員會——都獨立於聯邦政府之外運作以行使其核心職能。一旦一個委員會成員被委任,他或她可以像一個最高法院大法官一樣獨立,雖然任期短些。
許多年以來,究竟誰擁有美聯儲一直是一個諱莫如深的話題,美聯儲自己總是含糊其辭。和英格蘭銀行一樣,美聯儲對股東情況嚴守秘密。眾議員賴特·帕特曼(WrightPatman)擔任眾議院銀行和貨幣委員會主席長達40年,在其中20年裡,他不斷地提案要求廢除美聯儲,他也一直在試圖發現究竟誰擁有美聯儲。這個秘密終於被發現了。《美聯儲的秘密》(SecretsofFederalReserve)一書的作者尤斯塔斯(EustaceMullins)經過近半個世紀的研究,終於得到了12個美聯儲銀行最初的企業營業執照(OrganizationCertificates),上面清楚地記錄了每個聯儲銀行的股份構成。
美聯儲紐約銀行是美聯儲系統的實際控制者,它在1914年5月19日向貨幣審計署(ComptrolleroftheCurrency)報備的檔案上記錄著股份發行總數為203053股,其中:
洛克菲勒和庫恩雷波公司所控制的紐約國家城市銀行,擁有最多的股份,持有3萬股。
J.P.摩根的第一國家銀行擁有1.5萬股。當這兩家公司在1955年合併成花旗銀行後,它擁有美聯儲紐約銀行近1/4的股份,它實際上決定著美聯儲主席的候選人,美國總統的任命只是一枚橡皮圖章而已,而國會聽證會更像一場走過場的表演。保羅·沃伯格的紐約國家商業銀行擁有2.1萬股。由羅斯柴爾德家族擔任董事的漢諾瓦銀行(HanoverBank)擁有1.02萬股。
大通銀行(ChaseNationalBank)擁有6000股。
漢華銀行(ChemicalBank)擁有6000股。
這六家銀行共持有40%的美聯儲紐約銀行股份,到1983年,他們總共擁有53%的股份。經過調整後,他們的持股比例是:花旗銀行15%,大通曼哈頓14%,摩根信託9%,漢諾瓦製造7%,漢華銀行8%。
美聯儲紐約銀行的註冊資本金為1.43億美元,上述這些銀行究竟是否支付了這筆錢仍然是個謎。有些歷史學家認為他們只付了一半現金,另一些歷史學家則認為他們根本沒出任何現金,而僅僅是用支票支付,而他們自己所擁有的美聯儲的賬戶上只有幾個數字的變動而已,美聯儲的運作其實就是“以紙張做抵押發行紙張”。難怪有的歷史學家譏諷聯邦儲備銀行系統既不是“聯邦”,又沒有“儲備”,也不是銀行。
1978年6月15日,美國參議院政府事務委員會(GovernmentAffairs)發布了美國主要公司的利益互鎖問題的報告,該報告顯示,上述銀行在美國130家最主要公司里擁有470個董事席位,平均每個主要公司里有3.6個董事席位屬於銀行家們。
其中,花旗銀行控制了97個董事席位;J.P.摩根公司控制了99個;漢華銀行控制了96個;大通曼哈頓控制了89個;漢諾瓦製造控制了89個。
1914年9月3日,《紐約時報》在美聯儲出售股份的時候,公布了主要銀行的股份構成:
紐約國家城市銀行發行了25萬股票,詹姆斯·斯蒂爾曼擁有47498股;J.P.摩根公司14500股;威廉·洛克菲勒1萬股;約翰·洛克菲勒1750股。
紐約國家商業銀行發行了25萬股票,喬治·貝克擁有1萬股;J.P.摩根公司7800股;瑪麗·哈里曼5650股;保羅·沃伯格3000股;雅各布·希夫1000股,小J.P.摩根1000股。
大通銀行,喬治·貝克擁有13408股。
漢諾瓦銀行,詹姆斯·斯蒂爾曼擁有4000股;威廉·洛克菲勒1540股。
從1914年美聯儲建立以來,無可辯駁的事實顯示了銀行家們操縱著美國金融命脈、工商業命脈和政治命脈,過去如此,而且一直持續到二十一世紀初。而這些華爾街的銀行家都與倫敦城的羅斯柴爾德家族保持著密切聯繫。
銀行家信託公司(BankersTrust)的總裁班傑明·斯特朗被選為第一任美聯儲紐約銀行董事會主席。“在斯特朗的控制下,聯儲系統與英格蘭銀行和法蘭西銀行形成了互鎖(Interlocking)關係。
班傑明·斯特朗作為紐約美聯儲銀行董事於1928年突然死亡,當時國會正在調查美聯儲董事和歐洲中央銀行巨頭們的秘密會議,而這些秘密會議導致了1929年經濟大退。”實際上美聯儲就是一個由私人全權控制的銀行。

政府影響

作為美國的中央銀行,美聯儲從美國國會獲得權利。它被看作是獨立的中央銀行因其決議無需獲得美國總統或者立法機關的任何高層的批准,它不接受美國國會的撥款,其成員任期也跨越多屆總統及國會任期。其財政獨立是由其巨大的盈利保證的,主要歸功於其對政府公債的所有權。它每年向政府返還幾十億元。當然,美聯儲服從於美國國會的監督,後者定期觀察其活動並通過法令來改變其職能。同時,美聯儲必須在政府建立的經濟和金融政策的總體框架下工作。

爭議

金融浩劫的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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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3日,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迎來百歲誕辰,有觀點認為美聯儲正演變成金融浩劫的始作俑者。
1977年《美聯儲改革法》賦予美聯儲一大重任,即促進就業、生產力的最大化,並保持物價穩定。這一變革反映出世人思維方式的時代性轉變:隨著凱恩斯主義所倡導的財政政策日漸失寵,有一種觀點逐漸流行開來,即貨幣政策能左右經濟生產力、從而令國內生產總值趨穩。
在美聯儲“拯救世界”的問題上,歷屆美聯儲主席有著各自不同的理解。1951年-1970年間的聯儲掌門人威廉•馬丁說,美聯儲的職責就是“在宴會開始時馬上拿走酒杯”,換句話說,在資產泡沫跡象才露尖尖角時就立即啟動加息。1979-1987年擔任聯儲主席的保羅•沃爾克所經歷的焦頭爛額恰恰體現出了其正確性——如果放任狂歡失控,第二天要打掃的將是一個何其亂的“戰場”。為解決高達兩位數的通脹,沃爾克不得不動用兩位數的加息政策。
1987-2006年間執掌聯儲的艾倫•格林斯潘則認為:“美聯儲所能做的,就是在宴會結束後拿出拖把,乖乖打掃狂歡之後的亂戰場;也就是在通貨膨脹全面爆發後,再動用貨幣政策工具善後”。在他的任期內,美聯儲幾乎不曾出手管控資產價格、打壓泡沫,而是在泡沫破裂後大手筆地注入流動性,從而引發了下一輪泡沫。
格林斯潘的繼任者本·伯南克也支持這一做法,他在2002年向全國企業經濟學家協會發表講話時表示,在抑制資產泡沫方面,貨幣政策不是有效工具。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時,貝南克向市場注入大量流動性,以減輕危機對銀行資產負債表的衝擊。此外,美聯儲還被賦予了提振經濟其他部門的厚望。因此在2008年11月,美聯儲推出三輪“定量寬鬆”計畫中的首輪,購買了價值數十億美元的美國國債,隨後又購買了抵押貸款擔保證券,以壓低長期利率。
流動性泛濫的結果是:股市自2009年以來上漲了近一倍,而實體經濟卻仍只有2%的增長率。這種不正常的局面意味著股市已加入到國債和新興市場行列,成為最新膨脹的泡沫。
在伯南克時期,美聯儲奉行了比以往任何一個時期都要寬鬆的貨幣政策。而隨之付出的代價是,美聯儲資產負債表不斷膨脹,美聯儲2013年12月10日提交的報告指出,聯儲資產負債表上債券和其他資產的持有規模歷史首次突破4萬億美元,而金融危機爆發之前的這個數字是9000億美元。

歷屆美聯儲主席

馬瑞納·伊寇斯(Marriner Eccles),一九三四年至一九四八年,

馬瑞納·伊寇斯馬瑞納·伊寇斯
被認為是在格林斯潘之前美聯儲主席中得分最高的一位,曾協助羅斯福帶領美國人民渡過大蕭條時期,主持制定了《美國銀行法》,重振了美國銀行體系的信心,加強了美聯儲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的權力。有人評論說,伊寇斯的最大貢獻,在於領導著美聯儲獨立於政府影響之外、不受財政部左右的種種努力。
托馬斯·麥克凱
(Thomas McCabe),1948年至1951年。由杜魯門總統任命。

小威廉·邁克切斯內·馬丁(Willian McChesney MartiniJr),1951至1970年,連任五屆。

阿瑟·伯恩斯(Arthur Burns),1970年至1978年。格林斯潘的學術恩師,他擔任過艾森豪總統的經濟顧問委員會主席、尼克森總統的經濟顧問,1970年至1978年擔任美聯儲主席,隨後又出任美國駐聯邦德國大使。

威廉·米勒(G.WillianMiller),1978年至1979年。

保羅·沃爾克(PualA Volcker),1979年至1987年。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前主席,現任30集團(The puorg of Thirty)董事局主席,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理事會主席;美國Wolfen sohn&Co.公司前總裁,普林斯頓大學國際經濟學教授。沃爾克教授長期供職於與美國聯邦儲備系統,先後在紐約聯邦儲備局、大通曼哈頓銀行以及美國財政部工作過,在美國乃至世界經濟領域有著廣泛的影響力。他是一位真正的美國英雄。格林斯潘把他讚譽為“過去二十年里美國經濟活力之父”。

艾倫·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1987年至2006年。1926年3月6日生於紐約市。1948年獲紐約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1950年獲經濟學碩士學位,1977年獲經濟學博士學位。1954年至1974年和1977年至1987年先後任紐約市工業諮詢公司(湯森-格林斯潘公司)董事長兼總裁。1970年任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顧問,1974年至1977年任主席。1977年後任國會預算局顧問、通用電纜公司、摩根公司、通用食品公司、莫森信託公司和飛馬公司等公司的董事。1981年任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成員。1981年至1983年任全國社會保險改革委員會主席。1982年任總統國外情報顧問委員會成員。1987年8月被裡根總統任命為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1991年7月,布希總統任命格林斯潘繼續擔任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1996年2月,柯林頓總統提名他連任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6月20日參議院以壓倒多數批准了提名。格林斯潘同時還兼任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主席。2000年1月4日,柯林頓總統再次任命他為美聯儲主席,同年6月20日,他第四次就任該職。1998年7月,格林斯潘被授予美國“和平締造者”獎。2002年8月,英國女王授予格林斯潘“爵士”榮譽稱號,以表彰他對“全球經濟穩定所做出的傑出貢獻”。
本·伯南克(Ben Shalom Bernanke,1953年12月13日—)美國經濟學家,現任美國聯邦儲備局主席。生於美國喬治亞州奧古斯塔,1979年獲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博士學位。伯南克有神童的稱號,大學入學考試成績1590分,離滿分僅差10分,被哈佛大學錄取。伯南克在普林斯頓大學任教17年,曾擔任經濟學系主任。2002年被布希任命為美聯儲理事。2005年6月,擔任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主席。10月被任命為下任美國聯邦儲備局主席,接替格林斯潘。伯南克是知名的總量經濟學家,主要研究興趣是貨幣政策和巨觀經濟史。他是美國藝術與科學學院院士和計量經濟學會會士。曾編著《總量經濟學原理》、《個體經濟學原理》等教材。

對中國影響

英國《金融時報》網站稱,新興市場國家央行和財政部的高級官員承認,美國自2006年以來首次正式提高利率的做法,可能導致本國貨幣相對於美元而言變得疲軟,可能帶來的影響之一是加劇資本外流。
中國央行下設的外匯管理局一位官員說,美聯儲加息會進一步加大人民幣面臨的貶值壓力。這位官員還說,加息肯定會對中國跨境資本流動產生影響,不過這種影響不會太過顯著。
另據《南華早報》援引分析人士的話說,美聯儲加息後,香港和中國內地股市可能會感到某些壓力,但影響可能較為有限。分析人士懷疑當加息日來臨時市場是否將反應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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