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民族

第一民族

第一民族(First Nations),是一個加拿大的種族名稱,與印地安人(Indian)同義,指的是在現今加拿大境內的北美洲原住民及其子孫,但是不包括因努伊特人和梅提斯人。

定義

參加溫哥華冬奧運火炬傳遞儀式的加拿大土著民族參加溫哥華冬奧運火炬傳遞儀式的加拿大土著民族

加拿大土著民族包括印第安人因紐特人梅第人。因紐特人很久以前就居住在加拿大北極圈附近及阿拉斯加。梅第人是歐洲人與印第安人的混血。印第安人有的有身份,有的無身份。

有身份的印第安人是指那些在官方登記處註冊過的、在印第安人法令管理下的印第安人,他們自稱為“第一民族”,以表明自己是最早居住在美洲大陸的主人。從文化人類學的視角來看,有身份的印第安人與無身份的印第安人在文化上沒有區別。現在,人們通常用“第一民族”泛指所有的印第安人,偶爾也有人用“第一民族”泛指所有土著民族。

歷史與現狀

2008年6月11日,在加拿大首都渥太華,加總理哈珀(左)在議會眾議院向歷史上旨在同化土著居民的寄宿學校的受害者表示正式道歉。2008年6月11日,在加拿大首都渥太華,加總理哈珀(左)在議會眾議院向歷史上旨在同化土著居民的寄宿學校的受害者表示正式道歉。

17世紀初,成批的歐洲白人遠渡重洋,來到加拿大冰雪覆蓋的土地,不久,加拿大形成英法爭霸的局面,1760年,英國戰勝法國,獨霸加拿大,開始逐步蠶食原住民的領地。英國人把天花等疾病帶到北美,缺乏抵抗力的原住民因此遭到慘重傷亡,通過巧取豪奪,他們更攫取了大片原屬原住民的土地,並殘殺了許多原住民。據文獻記載,由於殖民活動、種族衝突和疾病流行,加拿大西部98%的印第安人口消亡,許多部落不復存在。

到了19世紀下半葉,羽翼豐滿的英國殖民者和加拿大當局開始通過一系列法律,試圖對剩餘的原住民進行同化,根據1876年出台的《印第安人法》,印第安人必須居住在貧瘠、狹小的2250個“保留地”上,凡不居住在這些“保留地”的原住民被一律稱為“不合作者”,被剝奪了理應享有的公民權。
即使對於居住在保留地的原住民,加拿大當局也並未放過。在白人優越論思想的指導下,政府公然通過了“土著同化”原則,主張通過文化隔絕和毀滅,在數代人之內,將原住民“徹底融入主流社會”。

在這種思想指導下,自1870年開始,在當局的鼓勵、資助甚至強制下,教會在全國各地設定了數以千計的“原住民寄宿學校”,將原住民學齡兒童強行帶離家庭,剝奪其父母和家庭對他們的監護權,而將之交給教會。孩子們被送入寄宿學校隔絕起來,被勒令不許講民族語言,不許保留本民族的宗教與習慣,而只能說英語或法語,並“培養和保持符合文明規範的言行”。

由於白人優越論思想的作祟,寄宿學校對這些原住民子弟採取了諸多粗暴手段,敢於抵制其文化洗腦的孩子會遭到各種各樣的體罰、性虐待;而如果孩子的父母反對或表示不滿,當局就會以“違反《印第安人法》”的罪名,將他們逮捕治罪。

更有甚者,一些寄宿學校的管理者出於所謂“優勝劣汰”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原則,對這些原住民孩子進行了一系列荒唐的醫學試驗,如電擊、飢餓試驗,甚至強迫絕育和“優生試驗”。

據不完全統計,自1870年第一所寄宿學校誕生,到1996年最後一所關閉,共有超過15萬原住民兒童被強迫送入,其中被虐待致死的據信超過5萬,另有5.5萬混血兒被強制送給白人家庭寄養。對於孩子們的家庭而言,他們的子女無論是生是死,都不再能回到家裡,甚至連音訊都杳然。

由於這種“斷子絕孫”的文化滅絕政策,加上對原住民經濟的扼殺、土地的掠奪,原住民不但人口減少,而且經濟命脈斷絕,前途渺茫,許多人因此染上了酗酒、吸毒等不良習慣,更加劇了自身和民族命運的悲慘。

對此加拿大當局熟視無睹,1907年官方派遣的醫生比利.布萊斯如實反應了原住民寄宿學生死亡率高(50%)的現象,結果被免職。直到1984年當局才承認這種做法“不人道”,1996年最後一所寄宿學校才關閉,1998年政府才首次表示“應該道歉”,而正式表示歉意,竟已是2008年6月11日!

然而道歉並不能解決實際問題。2007年,英國拯救兒童組織對加拿大原住民保留地進行了長時間探訪,結果發現情況“令人沮喪”,由於缺乏經濟來源和生活希望,保留地不但設施殘破,住房簡陋,而且充斥著吸毒、酗酒和暴力,自殺率高達0.13%(比全國平均水平0.017%高出近10倍),由於無力撫養,多達2.7萬兒童被寄養他處。

不僅如此,歷史上原住民被剝奪了大部分土地,圈入極小的“保留地”,即使這樣,這些保留地還不斷受到政府侵奪,讓原住民雪上加霜。對此,政府嘴上高喊“尊重‘第一民族’”,實則漠不關心,據報導,每年原住民向加拿大聯邦政府提交的涉及土地糾紛的訴訟案就高達900件以上,而真正被解決的每年不超過20件,即使解決,方案也十分不公平,如加拿大西部道格拉斯保留地,原住民勝訴,但政府拒不歸還被侵奪的佛雷澤河谷,而是試圖將一塊荒涼的沼澤地塞給原住民,遭到拒絕後又換成一塊遍布爆炸危險品的廢棄靶場。

哈珀政府固然作出了遲到的道歉,但僅限於口頭,在阿爾伯特省,石油公司採礦污染了原住民阿薩巴斯卡湖水;在安大略省,礦業公司開採鉑礦侵占保留地,政府都視若無睹。不僅如此,哈珀非但未增加對原住民撥款,反倒廢除前任自由黨政府和原住民簽訂的基諾納協定,取消每年對原住民社區的50億加元撥款。

更有甚者,2008年9月13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原住民權利宣言》,其中規定尊重原住民的個人和集體權力,尊重、維護和加強其民族文化認同,強調在保護其自身需要和尊嚴前提下追求發展,這一重要的宣言獲得絕大多數國家的贊同和回響,144個表決國,反對票只有4張,而其中一張反對票,竟赫然是標榜“多元文化”、3個月前剛剛向“第一民族”道歉的加拿大投的。

這種自相矛盾、口惠而實不至的“尊重”,引來原住民的廣泛失望和強烈反對,他們開始採用越來越激烈的方式表達其不滿:聲稱要討回首都渥太華的大部分土地,進行“原住民全國行動日”等大規模示威抗議活動,採用臥軌、堵塞交通等方法與警察和公權力對抗,不僅如此,他們中許多人正打算利用2010年溫哥華冬奧會的時機,在國際舞台上喊出加拿大原住民的不平之鳴。

正如原住民在示威中打出的標語所言,“加拿大聯邦140多年的歷史,對原住民而言就是種族滅絕的歷史”,而僅憑一些姿態性的“平等”和“道歉”表示,並不足以改變原住民的現狀,也不足以平息他們心中的積怨。

機構

在加拿大,原住民的國家級代議機構是第一民族議會(英語:AssemblyofFirstNations,法語:Assembléedespremièresnations)。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