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阿布篤

穆罕默德·阿布篤

穆罕默德·阿布篤(Muhammad‘Abduh,1849~1905) 是近代埃及伊斯蘭教著名學者、宗教和社會改革家。全名穆罕默德·阿布篤·本·哈桑·海魯拉。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出身背景

他祖籍中亞土庫曼斯坦,生於埃及布赫拉省的舍乃拉(Shanara)村一穆斯林農民家庭。自幼在家接受傳統的伊斯蘭教育,能背記全部《 古蘭經》。

青年時的影響

青年時,受叔父卡德爾的蘇菲主義思想影響,鑽研蘇菲學理,注重修身養性及過儉樸獨居的禁慾生活。自1862年起,先後在坦塔艾哈邁迪耶大學和開羅愛資哈爾大學攻讀伊斯蘭經典、教義、教法、歷史、阿拉伯語和自然科學,曾多次向校方提出改革陳舊教育內容和方法的要求。

拜師阿富汗尼

1871年,泛伊斯蘭主義的倡導者哲馬魯丁·阿富汗尼到埃及,宣傳復興伊斯蘭教和反對殖民主義的政治主張,阿布篤拜阿富汗尼為導師,學習哲學、新聞學等,深受其思想影響,成為阿富汗尼的積極追隨者和密友。阿布篤在《金字塔報》上發表文章,呼籲發展民族文化教育,提倡現代科學技術,以趕上西方先進國家。1877年於愛資哈爾大學畢業,獲學士學位,並在該校任教。1880年他以主編的《埃及現實報》為園地,宣傳復興伊斯蘭教,倡導宗教和教育改革;介紹西方的先進科學技術,號召穆斯林聯合起來反對西方殖民主義的侵略。

參與民族黨人起義

1881年,因支持阿拉比領導的埃及民族黨人發動的起義,事敗後被英國殖民當局流放敘利亞3年。1884年,應阿富汗尼之邀,在巴黎共同創立旅歐穆斯林組織“牢不可破關係協會”(一譯“堅柄協會”),並創辦同名阿拉伯文周刊,提倡泛伊斯蘭主義,反對西方殖民者對伊斯蘭世界的侵略和封建君主制。

任教貝魯特伊斯蘭學院

1885~1888年,應聘在貝魯特伊斯蘭學院任教。他以伊本·赫勒敦的歷史哲學觀點和新方法,講授伊斯蘭哲學、歷史、教法、邏輯學及文學等課程,深受學生歡迎,並從事學術研究和著述,還掌握了法文。1888年,重返埃及,任教於愛資哈爾大學。

1895年起,以政府代表身份任該校校務委員會委員,致力於教育制度、管理體制、教學內容和方法的初步改革,使愛資哈爾大學從此發展成為新型的伊斯蘭高等學府。

晚年

晚年從事司法工作,擔任過地方初審法庭法官、抗訴法院法律顧問、立法議會常委等職。為普及貧民教育,創辦了“伊斯蘭慈善協會”。1900年創辦“阿拉伯圖書復興協會”,贊助出版宗教典籍、語言學和科學文化的阿文著作。1899年被任命為埃及大穆夫提(即伊斯蘭教法權威詮釋官),曾就有爭議的重要問題發表法律見解(即法特瓦)。1905年7月11日於亞歷山大病逝,葬於開羅。

主要思想和主張

穆罕默德·阿布篤是伊斯蘭現代主義的倡導者,終生致力於以伊斯蘭教改革為中心的社會改革,使伊斯蘭教適應現時代社會生活發展的需要。其主要思想觀點和主張是:

(1)主張淨化信仰,重振道德,恢復純正的伊斯蘭教。他深受瓦哈比派思想的影響,認為長期以來,統治者用人為的世俗法律代替了神聖的沙里亞教法;宗教領袖們熱衷於派別糾紛,忘記了用經訓教育人民的責任,蘇菲派的精神導師把信眾的心靈引入了歧途,從而導致了伊斯蘭國家日漸衰落及穆斯林在信仰、道德上的蛻變。他主張要依據《古蘭經》飛聖訓和教法關於“認主獨一”的觀念,反對多神崇拜的傾向,恢覆信仰的純潔性,“即以素樸方式直接從創建者那裡承襲宗教的那些早期信仰者們的言行”,清除崇拜聖徒聖墓、人神合一等一切異端思想行為和外來影響。

(2)主張改革伊斯蘭教傳統中不適應社會發展的陳規陋習和教律。他把伊斯蘭教義區分為基本和輔助兩部分。基本部分也稱為“基本教旨”,它包括《古蘭經》及真實聖訓,此外均屬輔助部分。前者是永恆的、絕對的、不可動搖的,適用於一切時代,後者則是相對的、暫時的,要隨時間、地點、條件的變化而變化。他主張簡化繁瑣的宗教禮儀,使伊斯蘭教擺脫舊的清規戒律的束縛,改革一夫多妻、蓄奴制等封建制度,反對一切陳規陋俗,“把思想從盲目信仰的牢籠里解放出來”,給伊斯蘭教以新的生機。他提倡套用新的經注學理論解釋《古蘭經》,應把屬於基本信仰的啟示和屬於社會立法性的啟示加以區別。從《古蘭經》和可靠的聖訓中尋求類似現代思想的因素,自由運用理智進行新的教法演繹,創製新的律例和新的“公議”原則。把歐洲科學技術文化融合在伊斯蘭教思想文化體系之中,讓穆斯林進入現代生活,使宗教能夠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他還認為發展教育是智力復興和變革現實的基礎,改革傳統的經院式教育制度和阿拉伯文風,學習和掌握現代科學文化,培養新一代的穆斯林知識分子,作為宗教改革的中堅。

(3)調和理性和宗教,以理性論證信仰。他從穆爾太齊賴派唯理論觀點出發,認為理性為伊斯蘭傳統所固有,《古蘭經》尊重理性,把理性提高到首要地位,這表現在“判斷何為真理,何為謬誤,何為有益,何為有害方面,理性具有最後的權威”。人完全有能力通過理性來確證信仰,印證真主的存在和獨一,從而確信“宇宙之外有一個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創造者”。如果理性與聖訓傳說的字面意義相悖,則應服從理性的判斷。但他又認為天啟是不謬的,理性有時是易錯的,理性離不開天啟的指導。理性至多只能夠認識事物偶然的、次要的本質。(4)哲學上主張二元論。他認為自然界是一種存在,事物皆有因果聯繫和發展變化,但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存在的最終原因是真主。他主張人有意志自由,但又承認真主在總體原則上安排了世界萬物的進程。主張“雙重真理說”,他說:“真主降示了兩本書:創造的自然之書和啟示的神聖經典。後者引導我們用智慧來考察前者”。他還認為將理性套用於自然界的研究,將產生兩種有益的結果:一是認識真主的萬能,一是發現和掌握自然的規律。(5)在政治上,倡導阿富汗尼的泛伊斯蘭主義。他主張穆斯林應在“認主獨一”的信仰旗幟下,排除紛爭,團結起來,反對西方殖民主義的侵略和封建君主制,建立仁政和正義的伊斯蘭國家。在政治、經濟和智力上同時復興,以經訓中的倫理思想,建立新道德規範去教育人民,促進民族的覺醒,反對“宿命論”,樹立事業上的積極進取精神。

歷史貢獻

穆罕默德·阿布篤的學說對推動埃及伊斯蘭教的改革運動和促進本國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起過積極作用。同時對整個伊斯蘭世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其主要著作有:《回教哲學》(一譯《論認主獨一》)、《回教、基督教與學術文化》、《古蘭經注》(1~7章)、《論伊斯蘭兼駁其批評者》、《辭章之道注釋》等。其《回教哲學》和《回教、基督教與學術文化》已翻譯成中文出版。他的學生穆罕默德·拉希德·里達(1865~1935)編著有《阿布篤傳記》,系統地介紹了他的生平事跡和在學術思想上的貢獻。

(楊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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