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雁雷

程雁雷

程雁雷,女,1963年生。安徽省黃山市黟縣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安徽大學法學院院長。 聘任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現任安徽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

基本信息

個人經歷

1985年,畢業於安徽大學法律系。

1991—1992學年,北京大學法律系行政法學研究生課程班結業,師從羅豪才教授和姜明安教授;

1999-2000學年度,在北京大學法學院作訪問學者,繼續師從羅豪才和姜明安教授。

1995年,破格晉升為副教授,

2000年,晉升為教授,時為改革開放以後安徽省第一位女性法學2008年被評為首屆“安徽省優秀中青年法學法律專家”。

聘任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先後任安徽大學教務處副處長、人事處副處長、安徽省暨安徽大學高教所所長、安徽大學法學院院長。

2016年4月,任安徽大學黨委常委、法學院院長。

2016年5月,任黨委常委、副校長 。

社會兼職

擔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教育學會教育政策與法律專業委員會副會長,安徽省法學教育研究會會長,安徽省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兼秘書長。被聘為國家行政學院兼職教授、北京大學憲法行政法中心和軟法中心兼職教授,北京大學教育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蘇州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等。受聘全國教育行政執法綜合改革試點專家組成員。2013年受聘任教育部高校法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被聘為安徽省人大法工委立法諮詢員、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諮詢員、安徽省人大內務司法諮詢員、安徽省紀檢監察特約研究員、安徽省普法宣傳高級講師團成員、合肥市人民政府、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和銅陵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等。

研究方向

1985年以來一直在安徽大學從事行政法學與行政訴訟法學的教學和科研工作。在行政法律制度研究和教育行政法研究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學術特色。從80年代中期開始就著手對行政法律制度的研究,特別是標誌著我國民主與法制進程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幾部重大行政法律的立法研究。先後發表有:公證行政訴訟探析,地方規章的法律地位探析,現行行政罰款制度的缺陷及完善,論國家賠償法的實施保障,重構我國行政法的基本原則,行政訴訟法新司法解釋第53條質疑――兼論行政複議的性質,行政違法行為無效的處理方式,行政違法行為原因分析與防治對策,行政契約的博弈分析,對劃分正式聽證和非正式聽證標準的思考,行政規劃的幾個基本問題――兼析《行政程式法(專家建議稿)》,行政強制執行主體及其職責許可權等近20篇論文。這些論文集中反映了自己在不同時期對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程式法等立法前沿問題或者法律實施中的問題的關注和探討,並為2003年初憲法與行政法碩士學位的成功申報奠定了堅實的基礎。90年代中期開始,在教育行政法領域進行了具有開創性和前瞻性的研究。先後發表有:高校學生管理糾紛與司法介入之範圍,高校退學權若干問題的法理探討——對我國首例大學生因受學校退學處理導致文憑糾紛的法理評析,必須重視和加強高等教育立法,高等教育領域行政法問題研究之回顧與前瞻,論司法審查對大學自治的有限介入,行政法視域中的教育政策等十多篇專題學術論文引起了國內行政法學界的關注和肯定,研究成果具有領先水平。2005年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成立20周年博鰲論壇上本人被指定為大會發言,專門對高等教育領域行政法問題研究進行回顧和前瞻。教育部政法司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對本人在該領域的研究成果也給予了肯定和鼓勵。2005年被聘為教育部《高等教育法》修改工作小組專家成員。2006年受教育辦法制辦委託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考試法(專家建議稿)》。

科研項目

主持承擔國家社科基金和省部級科研項目10多項,公開發表學術成果100多萬字,提交決策諮詢報告和立法建議稿20多份。2006年獲安徽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論文獎二等獎,2008年獲安徽省首屆優秀中青年法學法律專家,2011年入選安徽省學術與技術帶頭人,2012年安徽省教學成果獎特等獎,2014年獲國家教學成果獎二等獎。

被聘為教育部《高等教育法》修改工作小組專家成員。1997年入選安徽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2006年獲準享受安徽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貼。2007年入選安徽省學術與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2008年被授予首屆“安徽省優秀中青年法學法律專家”稱號。2010年入選安徽省學術與技術帶頭人。

研究成果

(一)論著方面

公開發表學術成果總計100多萬字。先後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政法論壇》、《法商研究》、《法學》、《行政法學研究》、《行政法論叢》、《高等教育研究》、《中國高等教育》、《中國教育法制評論》、《當代法學》、《江淮論壇》、《光明日報》、《法制日報》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40篇(其中全國核心期刊16篇,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類複印資料全文轉載5篇),主編教材1部。合著和參編教材8部。

(二)科研項目方面

共主持承擔科研項目14項,其中國家和省部級項目8項;另參與國家項目2項。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1.行政違法問題研究(原國家教委社科“九五”專項1996年);2.加入WTO與加強我省行政法制建設研究(省社科規劃項目2001年);3.高等教育管理行為的行政法學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2003年);4.中外考試法律制度比較研究(教育部立法課題委託項目2006年);5.我國高等教育法的修改和完善(全國教育規劃“十一五”規劃2006年)。6.中國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中重大法律問題研究(教育部“十一五”人文社科規劃2006年)。

(三)研究報告等方面

具有代表性的有:向有關部門提交有參考價值的研究報告三份,接受委託起草法律專家建議稿一部。分別為:1.《高等教育法》修改研究報告(8萬字,提交教育部,2005年,);2.加入WTO與我省行政法制建設研究報告(10萬字,提交省社科規劃辦等部門,2006年);3.中外考試法律制度比較研究報告(20萬字,提交教育部,2007年);4.《中華人民共和國考試法(專家建議稿)》(提交教育部,2007年)。

(四)論文獲獎情況

1.《高校學生管理糾紛與司法介入之範圍》,安徽省社會科學文學藝術(社會科學類)獎(2003-2004)論文二等獎(省級政府獎)。2.《行政罰款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1998安徽省第四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論文三等獎(省級政府獎)。3.《高校退學權若干問題的法理探討》,安徽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三等獎(2001)。4. 《行政違法行為原因分析與防治對策》獲安徽省公正執法研討會論文一等獎和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論文二等獎(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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