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朱禮法學研究

程朱禮法學研究是山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一部書籍,作者是宋大琦。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程朱禮法學研究

程朱禮法學以天理為禮法之形上依據,以大理循環的禮法之開顯路徑,建立了以禮為秩序框架,以仁為價值核心,以參贊化育為最終目的的法哲學體系。

在這個體系內部,理作為“形式因”,通過層層開顯而由宇宙法過渡到人定法,作為“動力因”由生生之機過渡到仁愛正義,天理與人慾的鬥爭形成了理一分殊的規池體系,而人作為實踐主體,通過存理滅欲、克己復禮實現人生意義和宇宙目的。

《程朱禮法學研究》秉持儒家價值立場,遵循理學思維方式,通過對以程朱為乾的宋儒禮法思想資源梳理整合,初步建立了新儒家法哲學的框架,既是法哲學研究,也是新儒學研究。

作者簡介

宋大琦,男,1968年出生,遼寧鐵嶺人。法學學士、文學碩士、法律史專業博士。曾為地質隊員、企管、個體商戶,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在站博士後、太原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太原科技大學教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法律實務、法律史、中國哲學。

編輯推薦

《程朱禮法學研究》為新儒家法哲學開山之篇,宋明理學接續之作,借理一分殊之休系,揚秩序重建之宗旨,庶幾於西學法理獨占之壇為祖先爭回一席。

目錄

緒論:尋找中國的法哲學

一、問題的緣起與研究意圖、基本立場

二、學術史的回顧

三、研究方法、基本立論及內容安排

四、本研究的創新之處與可能的意義

第一章禮法學在理學體系中的地位

第一節理學史的回顧

一、儒學的傳續

二、理學史的回顧

第二節理學的邏輯體系

一、本體論

二、流化論

三、人性論

四、實踐論

第三節禮法學的對象範圍及其在理學體系中的位置

一、程朱禮法學的對象範圍和法學地位

二、禮法學在理學體系中的位置

第四節程朱禮法學的基本思路

一、理:秩序的依據和根源

二、禮法:理在人世的呈現

三、外禮內仁:天理在人世的展開

四、克己復禮:理在矛盾運動中回到自身

第二章禮法——法的外在形式

第一節禮法——中國的古代法

一、西方模式的困惑

二、禮、政、刑的起源和中國古代法體系結構

三、禮、政、刑三者的關係

四、古代思想家對禮、政、刑及禮法關係的看法

第二節理向禮的過渡

一、理與氣、事的一般關係

二、序:禮之本體

三、和:禮之功用

四、分:禮之形成

第三節禮向法的過渡

一、邏輯的過渡

二、歷史的過程

第四節“定在”的法

一、定在法核心內容是三綱五常

二、綱常是否絕對化的問題

三、綱常是理氣共建的歷史體現

四、綱常制度是動態的存在

第三章仁義——禮法的內在精神

第一節性:天理於人身的體現

一、性與天道、人心

二、性之善惡及根源

三、天命之性的平等

四、具體人性之構成

第二節作為生命本體的仁

一、先儒對仁之論述

二、宋儒的生生釋仁

三、仁的創生意義

四、仁的流發普及

第三節作為道德本體的仁

一、仁由天道向人道的過渡

二、仁由愛己向愛人的過渡

三、仁由仁愛向公理的過渡

四、仁之條目及其法理意義

第四節仁、義、禮、智的關係

一、仁義禮智的普遍關係

二、仁與義的關係

三、仁禮(義法)關係

四、仁與智的關係

第四章禮法自身的展開

第一節理欲之爭:禮法的驅動力量

一、理欲衝突的由來和地位

二、理學對理欲關係的探討

三、理欲之爭的展開

四、理欲之爭的補償

第二節理欲之分:單個規範的確立

一、“分”字作為法理術語

二、分的產生機制與解決的問題

三、仁義禮智與定分原則

四、格物致知與分之發現

五、理欲之分與權利義務之分的比較

第三節理一分殊:法律體系的形成

一、理一分殊的淵源和義理

二、禮法的理一與分殊

三、綱常制度:定在的理一分殊

四、中和:和諧健動的理想秩序

第四節克己復禮:法律實踐的指歸

一、法的實踐是克己復禮

二、克己復禮的內外約束

三、克己復禮與自我實現

四、克己復禮與天人合一

第五章禮法學理論具體套用舉隅

第一節義利

一、義利問題的由來脈絡

二、理學在義利爭辯中的立場

三、以義為利:制度的倫理原則

四、公平與效率:義利之爭的當代意義

第二節王霸

一、王霸問題的由來和意義

二、朱熹與陳亮的王霸之爭

三、理想與現實之間:王霸問題的引中思考

第三節德刑

一、德刑問題的由來和脈絡

二、理學對德刑關係的探討

三、德主刑輔的二重意義及法治之爭

第四節變法

一、歷史上關於變法的一些探討

二、禮法中的可變與不可變

三、變與不變的天道依據

四、可變與不變的現實意義

結論和餘論

一、結論

二、餘論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

文摘

宋明之際還有一些不屬於理學或基本不屬於理學的其他儒學流派,其中有一些是理學的理論對手,也應重視。其中最重要的是北宋王安石的新學和南宋陳亮、葉適的功利學派,本書將在涉及它們的章節再做介紹。佛老二氏也是理學的主要理論對手,因其博大龐雜,本節無法介紹,也將在問題涉及時具體言之。

從以上的回顧中我們可以看到,理學是將傳統儒學義理化的新儒學,時跨宋、元、明、清四朝,主要思想家集中於宋、明兩代,二程一朱熹理派一系是其中主流。元明二代,由於統治者的倡導,理學成為官方意識形態。明朝中後葉,陸王心學在學術上兼收了氣派、性派的一些思想,異軍突起,壓倒理派,但並未取代理派的官方地位。氣派、性派由於缺乏學術傳承鏈條等原因,理論不如理、心二派完整徹底,當時影響不大。但在現代被學者重視,地位有升高趨勢。本書以程朱的體系為宗,同時,各派的真知灼見,凡能補充進程朱體系之中的,都在本書試圖引據之列。

第二節理學的邏輯體系

古人曾經將理學的概念、命題匯總編纂過,①今人也曾總結出概念59個(組)、命題147種。②理學的觀念、範疇既繁多,理學家們的理解之間又多少有些差異,將其梳理清楚十分不易。當代研究多按思想家的人頭來統領觀點,蒙培元先生的《理學範疇系統》獨能打破人頭、流派界限,按全部理學邏輯體系展開論述。①張岱年先生在《中國哲學大綱》中,以哲學問題為綱,將古代哲學系統化。②本書借鑑蒙培元先生範疇研究的方法和張岱年先生的以問題帶體系的方法,在宗主程朱的前提下,圍繞理氣、理欲、心性、仁禮核心範疇,將概念、論題按邏輯關係,組合在一個大框架下介紹。為敘述方便,編排為本體論、流化論、人性論、實踐論四個部分。

一、本體論

本體論探討的是現象世界的終極依據問題,也稱之為形上學。古人曾經用“天”、“命”、“道”等各種名詞稱呼萬物之本,其中“道”這個詞最為通行,《易·繫辭》日“形而上謂之道,形而下謂之器”,又日“一陰一陽之謂道”,是儒家形上學或日道學的最早源頭,可見,道之學說是本體及其流行規律之說。但《易經》也不僅僅是儒家的經典,古代的“道學”也並不屬儒家專有,探討形上問題之學皆可被籠統稱為道學。老子對“道”進行的探討可能更為深刻,其日:“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日道。”③又說,“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①“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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