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假期

私人假期

私人假期,是相對於法定節假日等公共假期而言的,包括帶薪休年假、寒暑假、探親假、病假、事假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4號,《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但截至2015年,帶薪休假在某些私企和中小企業落實很差,另一方面,公共假期形成了全民出遊的景象,造成黃金周擁堵嚴重。因此,國家旅遊局及相關專家呼籲落實帶薪休假。

需求

帶薪休假帶薪休假
國家旅遊局2014年委託市場調查公司的調研顯示,76.2%的被訪者認為休閒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們處在一個旅遊需求旺盛、市場蓬勃發展的時期。從溫飽走向小康,旅遊已成為國民基本生活需求。但當前,旅遊產品無論質量還是數量都很難與需求相適應。

一個眾所周知的現象是,假日里景區人滿為患,針對旅遊服務質量的投訴紛至沓來。國民的公共假期享受得比較充分,恰恰短缺的是私人假期。雖然很多檔案規定了職工有帶薪休假的權利,但現實中沒有很好落實。其後果是,公共假期形成了全民出遊的景象,連周邊國家都在消費中國黃金周,短缺擁堵的狀態加劇。

從時間供給上來看,改善、增加私人假期,調整公共假期的硬性規定,是我們研究的兩個方向。中國國民的帶薪休假平均天數和世界差距較大,很多國家是我們的兩倍以上。在觀念上,雖然有一系列法規條文,但社會仍普遍認為這是一項福利而不是一項權利。說起來帶薪休假總覺得虧欠一點,低人一頭。在制度上,相關利益群體的利益沒有得到兼顧。現在強調了職工的權利而忽視了企業的權利,帶薪休假的成本轉嫁到中小企業頭上,因此在這些企業落實最差。

公眾的旅遊休閒需要藉助於節假日,其弊端除了擁堵,還在於沖淡了節假日的內涵。如“五一”、“十一”等節假日原本具有政治內涵,如今在很多人眼中只是“黃金周”,人們算計著怎么去旅遊、度假、購物,其內涵反而被沖淡了。政府為了黃金周而調整“雙休日”,既有違勞動法,也打亂了職工勞逸結合的節奏。

建議

帶薪休假帶薪休假
2015年11月7日至8日,2015中國休閒與旅遊研究峰會在天津市武清區舉辦,國家旅遊局綜合協調司司長張吉林在會上指出,我國國民休閒時間不足,是推動國民旅遊休閒所要解決的幾個問題之一。

建議通過稅收減免等制度安排,減少企業成本支出,提高中小企業主落實職工帶薪休假的積極性。他還建議彈性安排公共假期。對假期進行合理分層安排,如春節屬於全國性假期,同時允許各省份根據自己的歷史文化傳統和實際情況等確定放假時間,讓公共假期在時間上更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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