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官職業學院

福建警官職業學院

福建警官職業學院(Fujian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前身為福建省警官學校,創辦於1985年,1999年評為國家級重點中專,2004年2月,福建省政府批准組建福建警官職業學院。以“警威雄風,再創輝煌”為校訓。學院師資力量雄厚,設施完善,環境優美。學院現占地165畝,建築面積63000平方米,學校始終貫徹“從嚴治警、依法治校”的辦學方針,突出嚴格的警務化管理和專業技能訓練相結合的教育管理特色。為畢業生就業開闢了更加廣闊的天地。

基本信息

學校概況

福建警官職業學院 福建警官職業學院

福建警官職業學院前身為福建省警官學校,創辦於1985年,1999年評為國家級重點中專,2004年2月,省政府批准組建福建警官職業學院。學院師資力量雄厚,設施完善,環境優美。學院現占地165畝,建築面積63000平方米,擁有副教授、高級講師20名,講師37名,具有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高素質的師資隊伍,具備高等警察院校特色較為完善的教學設施設備系統。

學院始終貫徹“從嚴治警、依法治校”的辦學方針,突出嚴格的警務化管理和專業技能訓練相結合的教育管理特色。學院建立健全了紀律嚴明、作風緊張、高度統一的警務化一日生活制度、操行百分制記分考核制度、內務衛生制度、警容風紀督察制度等,規範起床、早操、內務、佇列操課、體能訓練等學習生活習慣,使學生養成健康的體魄、文明的舉止、頑強的意志和吃苦耐勞的品質以及雷厲風行、令行禁止的作風。

學院以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為主,具有警官高等學歷教育、在職民警培訓再教育和罪犯矯正技術研究三大職能,努力構建專科教育與本科遠程教育並軌、教學與科研並舉、高等學歷教育與在職民警及各類政法人員崗位培訓並重的辦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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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始終把教學質量作為學校發展的生命線。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以德育為首位,以科研為行導,以實訓為基礎,以培養高素質監管改造人才為目標,注重綜合職業能力培養,不斷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不斷加強專業、課程、教材和教學方法綜合配套建設,創設獨具特色的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行政職業能力傾向”、“申論”、“面試”等輔導課程,積極推廣“案例教學法”、“現場教學”、“課件教學”,大力推行學分制、試題庫建設,實現了“教考分離、考評分離”。

學院注重實訓教學,著力構建實訓基地網路。根據現代警官職業能力要求,學院建立了校內校外、系統內系統外相互配套的、能滿足各專業、各層次學生學員要求的實訓基地。福州監獄、女子監獄作為校內實訓基地,滿足“現場教學”、“專項能力實訓”和“雙師型”教師培養需要;在各類實驗教學、模擬教學的基礎上,學院還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政法機關社會實訓實習,以鍛鍊提高綜合職業能力。

克敵制勝是人民警察的必備要求,學文習武是我院教育特色之一。體能訓練、警棍術、擒敵術、拳擊、散打、跆拳道、警戒具使用、查緝和現代偵察技術等是學院的必修課程。同時把法學、人文科學理論知識教育與武術技能培養有機結合起來,努力培養文武兼備綜合型、套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學院擬開設獄政管理、勞教管理、刑事偵察、司法社會工作、罪犯心理矯治、罪犯教育、安全防範、禁戒毒、民事調查等專業。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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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創辦至今,經歷了一次搬遷,二度擴建,三易校名的艱苦創業的歷程。

1985年,在福州梅峰井邊亭的一塊面積僅有9畝多的地方籌備建校,主要任務是開辦監獄幹部培訓班;

1986年9月,福建省勞改工作警官學校迎來了首屆新生104人的開學典禮;

1988年,學校搬遷到鼓山後嶼,在一片荒地上起步;

1991年,省教委首次對我校評估,被定為“暫緩合格”,為學校敲響了警鐘。“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在困難和挑戰面前,警校人沒有氣餒,全校上下以強烈的危機意識,勵精圖治,奮發進取,特別是1995年以來,乘著“南巡講話”的春風,在黨和政府關心和支持和廳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校黨委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發展才是硬道理”,以“上規模,上等級,上層次”為目標,以改革求發展,以質量求效益,全面推動學校的建設發展。

1997年和1999年學校與福馬集團、辰龍公司合作辦學,先後兩次擴征地45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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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經省監獄局批准,福州監獄、女子監獄作為學校校內實訓基地,整合監獄資源組建福建警官職業學院。在短短的9年間,學校從“福建省勞改工作警官學校”改名為“福建省監獄警官學校”,再改名為“福建省警官學校”,最後升格為“福建警官職業學院”。占地面積從9畝發展到165畝,建築面積從3900平方米增加到63000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從436.5萬元增加到9103萬元,在校生從100人發展到2000人。1995年學校順利通過中專學校合格評估,1997年被評為省部級重點中專,1999年跨入國家級重點中專行列;

2004年2月,省政府批准組建福建警官職業學院,2004年5月16日,福建警官職業學院正式掛牌成立,揭開了學校發展的新紀元。學校實現了“一年一台階,三年一大步”的跨越式快速發展,被法務部監獄局讚譽為“全國監獄系統警校最快的發展速度”。

學校榮譽

1989年、1996年、1998年學校先後三次榮獲“集體三等功”,1995年校黨委榮獲司法廳廳直“先進黨組織”,1997年被省人事廳、司法廳評為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2002年被評為晉安區“安全文明小區”,2001年、2003年被省委文明辦、教育廳評為第七屆和第八屆“省級文明學校”。

基礎設施

“九五”以來,學校不斷加大投入,加強基礎設施、教學設備和實訓基地建設,學校先後修建了綜合辦公樓、教學樓、學生公寓樓、乾訓樓、教工活動中心、學生活動中心、食堂、澡堂等基礎設施,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達到38平方米;學校投入專項經費建成了室內射擊館、室內籃球館、跆拳道館、障礙訓練場和350米的田徑場,運動場所面積達到2470平方米;學校現有儀器設備、圖書信息系統總值670萬元,圖書藏量20.4萬冊;先後建成獄偵實驗室、電教編輯和演播系統、四個微機室、多媒體教室、電子閱覽室、語音室、模擬法庭、模擬預審室、心理諮詢室等教學設備,建立校園網、寬頻網和辦公自動化系統,形成了具有警察院校特色的較為完善的教學設施設備。學院還十分重視校園綠化美化建設,努力為師生創造安全、舒適、文明、優美的校園環境。學院投入80萬元用於校園的綠化美化。幾年來,學校先後被省綠化委評為“園林式單位”,被福州市評為“環保模範小區”、“綠化達標先進單位”。

院系設定

刑事執行系

刑事執行系簡稱刑執系,成立於2005年3月,其前身為業務教研室及監管改造專業科,是福建警官職業學院以培養監獄人民警察為主、服務政法管理系統高等套用型執法人員的主幹系部,是我院規模最大、最具實力的系部之一。現開設有刑事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和心理諮詢三個專業,目前在校學生850人。

刑事執行系系有一支思想素質過硬、教學認真嚴謹、業務水平較高、年齡職稱結構基本合理的教師隊伍。在師資隊伍建設中,堅持引進人才和在職培養並重。現有專兼職教師20人,其中副教授、高級講師6人,講師3人,實驗員1人,助教10人。碩士1人,研究生學歷1人。他們既具有紮實的理論知識和教學水平,又有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和較豐富的專業工作經驗。同時,還聘請劉世恩(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監獄學系、教授)、李雙其(福建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副教授)、程利國(福建師範大學教育科學與技術學院、教授)、何松國(福建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副教授)為我系客座教授指導我系的教學改革和科學研究等工作。

刑事執行系系根據專業需要分設心理、刑偵和監獄科學等教研室。建有設備先進、體系較完備的實踐教學和實訓基地,設立刑偵實驗室、心理諮詢室和心理實驗室,並與福建心理學會和全省各個監獄建立長期的實訓基地,為專業學生的理論教學和開展課程實訓、綜合實習以及畢業實習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自建立以來,堅持以教學質量為中心的指導思想,不斷加強專業基礎建設,努力突出司法職業教育的特色。對學生的培養各專業以技術套用能力為主線,以社會需求為導向,重點培養學生的實踐創新能力和技術套用能力,突出專業自身特色,多年來為我省司法行政系統培養政治合格,具有綜合職業素質,適應現代司法工作需要,富有創新精神的高級套用性“管理型”、“技術型”專門人才,我系畢業生遍布全省各個監獄和政法工作的第一戰線。我系還主要承擔基層幹警的培訓的教學任務,已成為我省司法幹警培養、培訓的重要基地。

法律系

福建警官職業學院法律系擁有一支具有豐富教學經驗和實踐經驗的師資隊伍。現有教師16人,其中碩士2人,在讀碩士生4人;雙師型教師9人,其中 6人取得律師資格並從事法律實踐業務,有3人被聘為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法律系還擁有一批高水平的兼職教師隊伍。為加強理論與教學實踐,該系從省人大、省法院、省檢察院、福州大學、福建省公安專科學校等單位聘請了5位專家學者擔任客座教授。這些教授經常來校進行學術講座,介紹司法實踐經驗和法學前沿理論。

法律系十分重視教學管理和教學改革工作,將其視為提高教學質量的兩個重要因素。在嚴格遵守學院教學管理制度的同時,系內制定了更加嚴格細緻的教學管理制度,並通過教師互相聽課、教學檢查、學生評議等辦法檢查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保證了教學質量的提高。

作為高職院校,法律系十分重視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興建了能容納 500人的模擬法庭。通過院系領導的共同努力,該系目前與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晉安區人民法院簽定了共建實訓基地協定,並籌劃與晉安區司法局下屬各司法所、法律服務所簽定共建實訓基地協定。

專業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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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執行專業:主要為監獄和公安等政法系統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複合型、套用型人民警察。研修主幹課程有刑法、刑訴法、獄內偵察學、監獄執法文書、監獄學基礎理論、獄政管理學、罪犯教育學、罪犯勞動管理、罪犯心理學、罪犯心理矯治、警察體育等。

2、刑事偵查技術專業:主要為監獄和公安系統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具有刑事偵查技術、獄內犯罪防範和偵破技能的人民警察。研修主幹課程有刑法、刑訴法、獄內偵查學概論、偵查措施與手段、現場勘查、專案偵查、預審學、罪犯心理學、警察體育等。

3、心理諮詢專業:主要為監獄系統和社會有關心理服務部門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具有心理諮詢、輔導和治療等能力的套用型專門人才。研修主幹課程有心理測量學、人體解剖學、醫學心理學、心理治療、心理統計、心理諮詢理論與技術、罪犯心理矯治、社會心理學、警察體育等。

4、社會工作專業(司法社會工作方向):主要為政法、社區、學校、醫院、勞動保障和社會福利機構等部門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具有法律套用和社會工作能力的套用型專門人才。研修主幹課程有刑法、民法、社會工作方法與實務、社會調查研究、越軌社會學、青少年社會工作、社區工作、個案工作、調解工作實務、心理諮詢與輔導、警察體育等。

5、安全防範技術專業:主要為政法、社區、金融機構以及大型企事業單位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具有安全防範技術與管理工作能力的套用型專門人才。研修主幹課程有偵查學、電子技術、網路安全技術、消防安全技術、現場處理、犯罪預防、監控技術、安全防範系統與工程、警察體育等。

6、法律事務專業:主要為各級法院、檢察院和司法法律服務機構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具有法警、書記員和基層法律服務等崗位技能的套用型專門人才。研修主幹課程有憲法學、法理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原理與實務、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民法原理與實務、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法警工作實務、書記員工作實務、調解工作實務、警察體育等。

學校管理

學校領導

學院黨委書記、校長李祖輝

學院黨委副書記、政委劉中

學院黨委委員、副校長林可基

學院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吳志榮

學院黨委委員、副校長葉祥霖

管理機構

教務處 成教部 政治處 刑事執行系 公共事務管理系 法律系 警察訓練部 信息技術中心

招生錄取

招生計畫

2009年面向福建省計畫招收社會工作(社區矯正方向)、心理諮詢、法律事務、刑事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安全防範技術和涉毒人員矯治七個專業高職專科生600名,分專業招生計畫與代碼以福建省高招辦編制的《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計畫本》為準。

招生對象

參加2009年聯考(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的應往屆高中(文史、理工)、中職(政法)畢業生。
學院嚴格按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制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還要求:
(1)面試:學院將於7月份在我院組織面試工作,歡迎2009年聯考成績上專科線的考生來我院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可諮詢省、市、縣或我院招生辦)。
主要面試內容:①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7年9月1日後出生)。②身高: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③視力:左右單眼裸視力5.0以上(單純近視視力可矯正者適當放寬),無斜視、色盲、色弱;④肝功:無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⑤其他:五官、體形端正,無重聽、口吃,動作及反應敏捷機警等。
(2)政審:面試合格的考生按規定的時間與要求,將政審表寄回我校審定。

錄取辦法

請面試合格的文史、理工類考生在“專科提前批”志願表中第一志願填報我院;面試合格的政法類考生在“高職單招批”志願表中第一欄填報我院。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堅持“志願優先,分數優先,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第一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第一專業錄取不滿後進入第二專業進行錄取”的辦法。

學生就業

學生在校期間實行警務化管理,統一著人民警察制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標準,收取學費6000元/生·年,住宿費530元/生·年,頒發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院獎學金,以及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等。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按國家規定頒發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畢業生實行自主擇業、雙向選擇的就業原則。畢業生根據當年人民警察、公務員錄用政策,擇優錄用;學院積極創造條件,擇優推薦政法崗位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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