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生產關係

社會生產關係

人們在物質資料的生產過程中形成的社會關係。它是生產方式的社會形式。包括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形式;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和相互關係;產品分配的形式等。其中,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形式是最基本的,起決定作用的。 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生產關係概念是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標誌歷史唯物主義形式的基本概念 。他們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一書中,第一次使用生產關係概念。

生產關係

是指人們在生產資料所有制基礎上形成的,並在社會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和分配、交換、消費等關係的總和。在社會生產過程中的,生產和分配、交換、消費之間存在著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辯證關係。其中,生產是起決定作用的環節,它決定著分配、交換、消費的對象、方式、數量和性質;分配和交換是聯結生產和消費的橋樑和紐帶,對生產和消費起著重要的影響作用;消費是最終目的和動力。
人們在社會生產過程中結成的生產和分配、交換、消費等方面的經濟關係,是以一定的生產資料所有制為基礎的。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決定了人們在社會生產中的地位和相互關係,決定著產品的分配、交換和消費形式,從而決定著生產關係。

基本解釋

勞動者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產品生產創造過程中,形成的勞動互助、合作關係就是生產關係。適用國家法律、政策、制度、勞動分配等關係解釋。生產工具標誌生產力水平。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生產關係要適應生產力的發展,生產關係是生產力發展的形式,生產關係會反作用於生產力。這是唯物史觀的基本原理。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指出,人們的生產“表現為雙重關係:一方面是自然關係,另一方面是社會關係”,“人們所達到的生產力的總和決定著社會狀況”。
生產關係有兩種基本類型:一是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生產關係,二是以私有制為基礎的生產關係。
中國人民大學衛興華教授進一步認為,從馬克思、恩格斯的論述中可以明確以下幾點:
一、人們為了生活就需要進行生產。生產是社會生產,包括生產力和社會生產關係,前者是“自然關係”,後者是“社會關係”。
二、社會生產關係並不是永恆的,而是發展變化的,因為生產力是不斷發展變化的。
三、生產力決定著生產關係。生產力是內容,生產關係是生產力的社會形式。因此,生產關係一定要與一定歷史階段的生產力狀況相適應、相適合,這是社會歷史發展的規律。
四、生產力總是在一定的生產關係中運動和發展的,發展到一定階段便與生產關係發生矛盾,原有的生產關係由生產力發展的形式變為生產力發展的桎梏,就會產生革命性變革,由適應生產力發展的新生產關係取代舊的生產關係。

主要內容

1、生產關係的主要內容:生產關係包括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關係和產品分配方式三項內容。
2、生產關係是人在物質生產過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經濟關係。
3、狹義的生產關係是指人們在直接生產過程中結成的相互關係,包括生產資料所有制關係、生產中個體間的關係和產品分配關係。
4、廣義的生產關係是指人們在再生產的過程中結成的相互關係,包括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當然,消費系人類特有)等諸多關係在內的生產關係體系。

具體表現

物質利益即經濟利益是生產關係的具體表現,它是由生產資料所有制以及人們在社會生產體系中所占的地位決定的。物質利益是人們進行社會活動的物質動因。動物進行生產活動,物種內進行等級鬥爭,這和人類的階級鬥爭不同。物種間進行生存鬥爭。物種間的生存鬥爭當然不屬於社會範疇,而屬於群落範疇。

生產關係與生產力間的聯繫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決定社會形態的是社會生產力,生產關係決定於生產力,但是又反作用於生產力。

社會生產關係的基本類型

以生產資料所有制為基礎,歷史上的社會生產關係有兩種基本類型:一種是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生產關係,如奴隸制生產關係、封建制生產關係、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另一種是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基礎的生產關係,如原始社會的生產關係、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關係,以及未來共產主義社會的生產關係。

性質形式

生產關係在生產發展的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的性質和具體表現形式。就拿人類的生產關係來說,人類歷史上從總體上講,從低級到高級依次將經歷原始共產主義的、奴隸制的、封建制的、資本主義的和共產主義的5種生產關係,作為共產主義生產關係低級階段的社會主義生產關係是迄今為止人類歷史上最先進的生產關係,具有巨大的優越性,為生產力的發展開闢了廣闊前景,在生產力高度發展的基礎上,它將逐漸成長為“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的共產主義高級階段的生產關係。生產關係概念在歷史唯物主義體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生產關係是由生產力所決定、不以動物的意識為轉移的物質的社會關係,它決定著思想的社會關係,即通過動物的意識而形成的社會關係。中國理論界對生產關係包括的內容存在不同看法。

不同觀點

對於生產關係的具體內容,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的導言中指出,它包括人們在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等方面的關係,“它構成一個總體的各個環節,一個統一體內部的差別”。
史達林在《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一書中指出,生產關係包括:“(一)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二)由此產生的各社會集團在生產中的地位及他們的相互關係,或如馬克思所說的,互相交換其活動;(三)完全以它們為轉移的產品分配形式”。
以上所說的對生產關係具體內容的表述,顯然完全不一致。這就引起了人們認識上的分歧和爭論。人們習慣上馬克思的表述概括為生產關係的“四環節”,把史達林的表述概括為“三分法”。早在20世紀60年代,我國經濟學界就有人對“三分法”提出不同看法,其後展開了激烈討論,形成了多種不同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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