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債務

碳債務

碳債務是指由可耕地和森林轉變為生產生物燃料而引起的間接排放,比起因生物燃料所得到的利益為負值,所以被形象地稱為碳債務。熱帶雨林覆蓋下的泥炭地中,儲存著約350億噸的生物碳;無論是砍伐還是焚燒泥炭地森林,都會造成大量的溫室氣體排放。

簡介

對泥炭地的大規模破壞,“正在引爆氣候變化的定時炸彈”。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研究指出,每年毀林所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已經占到了總排放量的近五分之一,這甚至超過了全球交通系統的總排放。

森林不僅對於淨化、涵養水源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是全球氣候氣候最重要的“穩定器”。因為,根據綠色和平的測算,全球森林生態系統儲存的碳,大約相當於全球每年燃燒化石燃料和生產水泥所產生的碳排放總量的40多倍;一旦這些碳被釋放出來,給全球氣候帶來的災難性影響可想而知。

改變

研究指出,生物燃料是一種潛在的低碳能源資源,但其減少的碳排放取決於如何生產。像巴西、東南亞和美國那樣,將熱帶雨林、泥炭地、熱帶草原或草場轉化為生產生物燃料將產生碳債務,因為在此過程中釋放的溫室氣體(Greenhouse gas,GHG)數量較其替代化石燃料所減少的數量多達17-420倍。如果生物燃料產自廢棄生物質或可長期種植的廢棄農田,則很少或沒有碳債務產生,且能迅速並持續起到GHG減排作用。因此,一位美國學者認為,通過改善農田的生產力,用廢生物質、城市廢物或者廢棄農田上生長的生物質生產生物燃料等都是避免改變土地用途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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