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阿里·真納

穆罕默德·阿里·真納

穆罕默德·阿里·真納(Muhammad‘Ali Jannah,烏爾都語∶محمد علی جناح ,在巴基斯坦也被正式稱為∶قائد اعظم ,即“偉大領袖”,1876年12月25日—1948年9月11日)。 巴基斯坦立國運動領袖,巴基斯坦國的創建者,政治活動家,第一任總統(1947~1948)。印巴分治前任印度穆斯林聯盟主席。鑒於真納為創立巴基斯坦獨立國家所做的不朽貢獻,巴基斯坦人民稱譽他為“巴基斯坦國父”。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真納及其位於喀拉蚩的陵墓 真納及其位於喀拉蚩的陵墓

穆罕默德·阿里·真納(Muhammad‘Ali Jannah,烏爾都語∶محمد علی جناح ,在巴基斯坦也被正式稱為∶قائد اعظم ,即“偉大領袖”,1876年12月25日出生於喀拉蚩,1948年9月11日逝世於喀拉蚩)

巴基斯坦國家締造者、政治活動家。生於喀拉蚩古吉拉特人一虔誠的穆斯林富商家庭。其父真納巴納·蓬加巴伊屬伊斯蘭教什葉派伊斯瑪儀派分支霍加派(Isma ‘il Khuja),母親米蒂·貝伊也出身於霍加派長老家庭。真納從6歲起,先後在信德伊斯蘭學校、孟買伊斯蘭協會和喀拉蚩教會中學學習。

16歲考入孟買大學。

1892年1月真納赴英國倫敦學習。臨行前與埃米·貝伊結婚。在倫敦進入林肯律師學院攻讀法律。他博覽群書,刻苦學習,同時研究英國政治制度。

穆罕默德·阿里·真納 穆罕默德·阿里·真納

1895年取得律師資格。

1896年回國後加入“印度國民大會黨”,在孟買高等法院註冊任律師,被譽為法律界的泰坦(Titan,即希臘神話人物)。他經常參加各種政治活動,發表演說,投身印度民族獨立運動。

印度著名政治家瑙羅吉、戈帕爾、克里希納等人的自由主義思想對真納政治觀點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

1906年他以國大黨領袖瑙羅吉的私人秘書身份參加國大黨加爾各答會議,把印度分治的政治主張寫進瑙羅吉報告中,形成“自治決議案”。

1910年,被孟買穆斯林選為中央立法議會議員。

穆罕默德·阿里·真納 穆罕默德·阿里·真納

1913年加入“全印穆斯林聯盟”,1916年和1920年兩任該聯盟主席。他積極支持穆斯林爭取在立法議會中占有代表席位的鬥爭,並致力於印度教徒與穆斯林之間的政治團結,提出團結就能得救的口號。在促進印度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的合作,謀求印度自治的活動中,成為著名的政治領導人之一。

1921年,因不同意國大黨領導人甘地的不合作綱領,退出國大黨。

1929年提出要求穆斯林在中央立法會議中應占議席的1/3等“十四點計畫”。

1930~1932年,參加倫敦討論印度問題的圓桌會議。

1934年被選為“全印穆斯林聯盟”終身主席。

1940年他提出“巴基斯坦”計畫,首先提出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為“兩個民族”,只有堅持政治上的平等,才能實現印度的安定和穆斯林自治。主張在穆斯林聚居地區建立獨立的伊斯蘭國家。

此後,“全印穆斯林聯盟”在政治上控制了旁遮普以外的穆斯林占多數的省份。

1945年,“全印穆斯林聯盟”參加了中央立法議會選舉,贏得了穆斯林的所有席位。

1947年5月,英國政府接受了穆斯林關於印度、巴基斯坦分治的政治要求,同年8月正式成立巴基斯坦自治領,真納就任第一任總督。他在巴基斯坦制憲會議上發表演說,重述先知穆罕默德的遺訓,強調穆斯林之間團結、平等和堅持信仰的重要性。著有《在巴基斯坦總督任內演講集》。

1948年9月,真納因勞累過度,病逝於喀拉蚩。被尊為“巴基斯坦國父”。巴基斯坦政府在喀拉蚩修建了真納陵墓,供後人瞻仰。

單獨建國

時代周刊上的真納和印巴爭鬥 時代周刊上的真納和印巴爭鬥

印度河三角洲西部、面臨阿拉伯海的漁港喀拉蚩,在夜色的籠罩中,進入了夢鄉。一個皮革商人的家中,一位少年用紙板遮住油燈,獨自靜靜地讀著書。母親披著衣服,推開門。“孩子,時間很晚了,像你這樣用功,會把身體弄壞的。”少年一邊繼續看書,一邊回答說:“媽媽,沒關係,如果我現在不用功,將來就會一事無成啊。”

這位勤奮刻苦、胸懷大志的少年就是後來任巴基斯坦自治領首任總督,以畢生精力創建了巴基斯坦國的民族獨立運動領袖穆罕默德·阿里·真納。

16歲那年,真納中學畢業。經一個在喀拉蚩當經紀人的英國人的幫助,真納進入英國倫敦林肯律師學院攻讀法律。天資聰穎,刻苦用功的真納,兩年時間就學完了全部課程。林肯律師學院是倫敦有授予律師資格的四所大學之一。但按規定,只能給在倫敦住滿四年的人授予律師資格。真納只得又在倫敦呆了兩年。

1896年,20歲的真納取得高級律師資格回到故鄉。不久後,又去孟買創辦了律師事務所。 非凡的辨才和淵博的學識使真納很快名聲鵲起。一旦掌握案情,在法庭上誰也辯不過他。有時甚至對法官,他也尖銳地反駁。一次,一位法官輕蔑地對他說:“真納先生,說話大聲些,我們聽不見你說的話。”真納回答說:“我是律師不是演員!”過了一會,那法官又對他提出了同樣的問題,他不客氣地回敬到:“您把前面的那堆書挪開,就會聽見我說的話了。”

1906年,真納參加印度國民大會黨,開始了他的政治生涯。三年後,被孟買伊斯蘭教徒選為印度立法議會議員。

1913年,他加入了代表印度穆斯林上層官僚、地主和資產階級利益的政黨——全印穆斯林聯盟(下簡稱“穆盟”)。

當時的印度社會還是在英國的殖民統治之下,宗教情況非常複雜,東孟加拉居民主要是伊斯蘭教徒,西孟加拉則多是印度教徒。長期以來,他們之間經常發生大規模的宗教紛爭和相互仇殺。 為反對英國殖統治者,“穆盟”領導人感到新的政治鬥爭需要伊斯蘭教徒和印度教徒合作。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真納向伊斯蘭教徒發出呼籲書說:“難道我們不能埋葬我們的分歧,組成聯合陣線嗎?那樣,印度教的朋友將會更尊重我們,覺得我們更有資格和他們並肩站在一起!”

1924年,真納被選為“穆盟”主席。他在集會上再次苦口婆心地說:外國統治印度,並且繼續維持統治,主要因為印度人民尤其是印度教徒與伊斯蘭教徒不能團結一致,缺乏相互信任。我可以說,印度教徒與伊斯蘭教徒團結之日,就是印度實現自治領責任政府之時。 然而,他的呼籲並沒有得到積極回響,真納失望之餘,到了倫敦,重操律師職業。後來,“穆盟”派人到倫敦勸說真納返回印度領導“穆盟”,並對他說:“你必須回去,人民需要你。只有你才能挽救穆斯林聯盟,使它獲得新生!”此後,真納往返於英國和印度之間。第二年,他被選為“穆盟”終身主席。

穆罕默德·阿里·真納和甘地 穆罕默德·阿里·真納和甘地

1935年,英國國王批准印度政府法,印度有11省開始享有自治權。真納高興地結束了他在倫敦的生活,返回印度,領導“穆盟”。接著,印度進行大選,國大黨獲得多數票。國大黨領導人堅持一黨組織內閣,拒絕與“穆盟”合作。在這種情況下,真納感到必須建立獨立的伊斯蘭國家。

1940年3月,真納主持召開“穆盟”年會,通過了著名的《巴基斯坦決議》,要求伊斯蘭教徒聚居的省份脫離印度,建立一個伊斯蘭國家。這個決議得到大多數伊斯蘭教徒的擁護。真納也成為他們公認的領袖。而一些反對他的組織,則向他發出了死亡威脅。幾天之內,向他發出電報信件50餘封,揚言要除掉他。真納一笑置之,不予理會。

1943年7月的一天,孟買真納住處附近出現了一個鬼鬼祟祟的青年,這是反對組織派來的刺殺真納的殺手。他仔細觀察了四周環境,選擇了最佳行動時間,藏好了利刃,向真納住所大門走去。他向守門人行過禮,提出要見見真納。秘書告訴他真納現在很忙。他沒有說話,徑直向真納房間走去。房門一開,正要外出的真納與刺客打了個照面。刺客揮拳擊向真納左頰,真納不由自主向後一仰。就在這一剎那間,刺客從腰間拔出刀子,向真納刺去。受到突然一擊的真納並沒有失去控制,他見刀光一閃,馬上揚手抓向刺客手腕。受到阻擋的刀鋒只劃傷了真納的下頦。刺客繼續揮刀刺來,真納手臂又挨了數刀。聞聲而動的人們,蜂擁上前奪下了刺客的刀子,把他扭送到了警方。儘管受到這樣的威脅,真納爭取建立巴基斯坦國的信念並沒有動搖。他繼續竭盡全力,為此奮鬥。

巴基斯坦國旗 巴基斯坦國旗

1942年2月,英國政府宣布給予印度完全獨立,不久,新任印度總督路易斯·蒙巴頓宣布了《印度獨立法》,實行印、巴分治。這樣,才解決了國大黨與“穆盟”爭執多年未能解決的問題。在真納的領導下,“穆盟”很快批准了分治方案,開始組織政府,同年8月7日,巴基斯坦制憲會議召開,真納以主席身份,向到會代表宣布道:“你們自由了!你們可以自由地到廟宇去,到清真寺去,或者到這個巴基斯坦國家任何其他做禮拜的地方去!不論你們屬於什麼宗教、種姓或信仰,都毫不妨礙我們都是同一國家的公民,而且是平等公平這一基本原則!”8月14日,真納在他誕生的故鄉喀拉蚩宣誓就任巴基斯坦自治領首任總督。他的頭上飄揚著他和總理制定的巴基斯坦國旗。旗上3/4是綠色,代表著穆斯林;1/4是白色,代表著少數民族。

巴基斯坦國建立後,真納更加辛勤地工作,處理著國內外各種事務。終於積勞成疾,不幸染上了肺結核,1948年9月的一天夜晚,真納告別了人世。

大事記

1910年1月25日真納成為60人的印度立法會的“孟買穆斯林成員”。今天許多歷史學家批評這個立法會實際上是印度總督的橡皮印章。

1913年真納加入穆斯林聯盟,1914年他支持印度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戰。

1916年他成為穆斯林聯盟的主席,此後(1920年至1930年和1937年至1947年)他一再重任穆斯林聯盟主席。 真納是1916年促成國民大會黨與穆斯林聯盟決定在所有國家問題上合作的始作俑者。他成為由安妮·貝贊特等著名的印度民族主義者所組織的全印度自治聯盟的主席。同年印度詩人和民族主義者沙拉金尼·奈都為真納寫了第一本傳記《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團結的號召人》。

1918年聖雄甘地回到印度後真納開始與國民大會黨產生分歧。甘地主張非暴力抵抗是最好的獲得印度自主的方式。而真納則主張只有使用憲法鬥爭才能獲得獨立。甘地與當時的其他國民大會黨人不同,他不穿西方衣服,儘量使用印度的語言而不用英語,他非常地精神性和虔誠。

1920年他和他的支持者成為了國民大會黨的主力。 真納與甘地之間的矛盾在當時來說並不是非常特別的。許多當時重要的國民大會黨人反對和批評甘地的大眾非暴力抵抗的主張。甚至著名的穆斯林土邦主也反對甘地。但是甘地背後有三億印度人民和一代新的、熱血的民族主義者。

1920年真納退出國民大會黨,他警告說甘地的手段不但會造成穆斯林與印度教徒之間的分歧,而且會在這兩群人內造成分裂。當時他還沒有提出分離的與英國就印度未來的談判。

1924年他組織了一個自己的黨,並作為國民大會黨與英國殖民政府之間的橋樑。後來他被選為穆斯林聯盟的主席,但當時穆斯林聯盟也已經分裂為親國民大會黨的真納派和親英國的莎非派別。

個人榮譽

印巴分治後,出任巴基斯坦自治領首任總督。1947 年8月11日巴基斯坦制憲議會選舉真納為主席,並授予他卡“伊德伊阿扎姆”(偉大領袖)的稱號。巴基斯坦立國後,真納提出“團結、信仰和紀律”的口號,並領導建立了國家銀行和最高法院。

個人影響

真納和印度領袖討論未來印度憲法的問題:巴基斯坦的大多數穆斯林希望有一個分離的選舉,而大多數印度教人則希望共同選舉。真納本人反對單獨的選舉,最後他提出了一個折衷方案並希望以此滿足雙方的要求,這就是著名的“真納先生十四點”。

十四點

1、未來的憲法應該是一個聯邦憲法,各省應該有一定的權利。

2、所有的省應該有相同的自主權。

3、國家所有的被選舉的機構應該設立適當的、有效地體現各省的少數人群的選舉方法。這個選舉方法不應該使得多數人群變為少數或者變為同樣多。

4、在中央立法機構中至少1/3的席位是穆斯林。

5、地方選舉依然象今天一樣進行分離選舉,但這不排除將來任何時候放棄分離選舉,進行統一選舉的可能性。

6、任何行政區劃的改變不應該影響到旁遮普、孟加拉和西北邊省的穆斯林多數。

7、任何人群獲得完全的宗教自由。

8、假如在任何立法過程中任何一個人群的3/4反對一個立法的話這個法律無法通過,來防止對這個人群的利益的損害。假如有其它類似的、更可行的手段來保證這個目的的話則使用該更好的手段。

9、信德省不受孟買管理。

10、在西北邊省和俾路支進行與其它省份同樣的改革。

11、在國家機構和其它地方自主機構中穆斯林應該與其他印度人一樣獲得同等的待遇。這一條應該在憲法中註明。

12、憲法應該規定國家和地方機關對穆斯林文化、對穆斯林教育、語言、宗教、個人權利和福利機構的幫助的保證。

13、任何政府,不論是中央的還是省的,要保證有1/3的穆斯林部長參加。

14、只有在印度聯邦的邦同意的情況下中央立法機關可以改變憲法。

當時的報紙稱這14點是穆斯林不可削減的最小要求了。但是國民大會黨推翻了真納的這14點,真納被完全孤立,即使穆斯林也認為他出賣了他們。

真納後代

真納的後代都不是巴基斯坦公民或住在巴基斯坦。他唯一的女兒在巴基斯坦建立後留在印度,後來移居紐約,他的外孫是一個在印度出生的英國公民,他本來信基督教,後來改為瑣羅亞斯德教,是一位著名的孟買工業家。

世俗主義

真納本人持一個世俗主義的看法,他認為世俗的國家政治應該與個人信仰分開。在他在巴基斯坦立法會議的第一次演講中他展望巴基斯坦成為一個世俗的共和國,而不是一個伊斯蘭神權國家。當有人問他他屬於什葉派還是屬於遜尼派時他回答說。假如先知穆罕默德是什葉派的,那么他就是什葉派的,假如先知穆罕默德是遜尼派的,那么他就是遜尼派的,假如穆罕默德兩派都不是,那么他也兩派都不是。

分裂後真納試圖保護印度教徒。他任命了一個印度教徒為巴基斯坦的第一位法務部長,巴基斯坦的第一部國歌也是一位印度教詩人寫的。

在今天的印度也有真納的崇拜者。比如印度前總理和民族主義領導人阿塔爾·比哈里·瓦傑帕伊稱真納是一個尊敬的國家領導人和高貴的穆斯林領導人,他不為分裂時期的動亂和後來巴基斯坦內伊斯蘭原教旨主義的崛起而負責。許多歷史學家和記者承認真納與他居住很久的孟買之間的感情、他對印度教徒的保護和他試圖維持自由民主的做法。

新研究

尤其是在當時所有檔案解除保密後的新的研究認為真納並不是分裂的真正原因,真正原因是因為甘地和尼赫魯不肯給予少數人群地區自主權。這些研究認為真納至終為一個統一的、世俗的和為少數人群提供了一個“鐵甲艦式的保護”的印度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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