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講

直講

直講,拼音zhí jiǎng,注音ㄓㄧˊ ㄐㄧㄤˇ。

釋義:

官名。輔助博士講授經學。《新唐書·百官志三》:“直講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經術講授。”《續資治通鑑·宋太宗淳化五年》:“復以國子學為國子監,改講書為直講,從判學李至請也。”

官職沿革:

唐國子學、四門學有直講,掌輔佐博士、助教,講授經書。宋初,國子監有講書,淳化五年(994)改直講,以京朝官充任。皇祐四年(1052)規定以八人為額,須年四十以上,通明經義,行為端莊,堪為生徒模範,並選擇進士及九經及第者相參薦舉,每人各專一經,教授諸生。熙寧四年(1071),規定直講以十人為額,二人共講一經。元豐三年(1080)改太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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