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客體

直接客體(direct object of crime),是指某一具體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體的社會關係。

概念

直接客體指某一具體犯罪行為所直接侵犯的某種特定的客體,也就是刑法所保護的社會主義關係中的某種具體的社會關係。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是由單個具體的社會關係所組成的。與此相適應,我國刑法中的犯罪直接侵犯的也是具體的社會關係。例如,故意殺人罪,所直接侵害的是人的生命權,故意傷害罪侵害的直接客體是人的健康權。每一個具體犯罪的性質是由犯罪的直接客體性質所決定的。

構成要件

對具體犯罪直接客體的認識不同,對該罪的其他構成要件的解釋便不同。例如,如果認為刑法規定盜竊罪是為了保護所有權,則所有權者從盜竊犯罪人那裡秘密取回自己財物的,不成立盜竊罪;但是,如果認為刑法規定盜竊罪是為了保護占有,則所有權者從盜竊犯罪人那裡秘密取回自己財物的行為,也侵害了盜竊犯罪人的占有,因而成立盜竊罪。顯然,明確各種具體犯罪的直接客體,對於解釋該罪的其他構成要件具有重大意義。

分類

對直接客體又根據侵犯的客體是單數還是複數,分為簡單客體和複雜客體。複雜客體如搶劫、敲詐勒索、刑訊逼供罪。而盜竊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因為侵犯的客體單一,盜竊罪僅侵犯財產權,故意殺人罪僅侵犯他人的生命,故意傷害罪僅侵犯他人的健康,它們的客體單一,屬於簡單客體。搶劫罪不一樣,既侵犯財產又侵犯了人身,這是複雜客體。同樣,刑訊逼供罪既侵犯人身又侵犯司法機關的職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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