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鑫泰服裝設計獎

“中國(國際)服裝設計最高獎”創立於1997年12月,被譽為“中國服裝界的諾貝爾獎”,由湖南益鑫泰麻業服裝實業有限公司資助500萬元設立“益鑫泰中國(國際)服裝設計最高獎”獎勵基金,是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授予全國(國際)性各類服裝設計比賽獲獎設計師的最高榮譽,也是我國目前惟一由紡織總會批准的服裝設計國家級獎項。2000年,“益鑫泰中國(國際)服裝設計最高獎”更名為“益鑫泰服裝設計獎”。

簡介

獎項名稱: 益鑫泰服裝設計獎

獎項介紹

“益鑫泰服裝設計獎”的設立旨在表彰我國設計師在國際、國內各類服裝設計大賽中取得的優異成績,激勵他們積極參與國際、國內競爭,進一步拓展國產成衣市場,同時促進我國服裝設計整體水平的提高,發展民族服裝工業,推動服裝“名師工程”的實施和“名牌戰略”的進程。

迄今為止,“益鑫泰服裝設計獎”已成功舉辦了四屆,湧現出一大批青年設計名家。“益鑫泰服裝設計獎”的設立為中國服裝的發展增添了新的推動力,邁出了中國設計師走向世界的重要一步。

益鑫泰中國服裝設計最高獎的評審格外嚴格,它根據《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規則》的有關規定,凡舉辦過三屆以上的全國或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組委會,在每年向中國服裝設計師評審委員會申報並獲得參評資格認定後,該大賽獲前三項獎的設計師方可有資格報名參評。因此,此賽事亦被稱為“益鑫泰服裝設計最高獎”。獲獎者由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資助出國深造考察學習。

益鑫泰服裝設計獎評獎規則

益鑫泰服裝設計獎獎項評審範圍是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評審委員會認定的上年度國際、國內服裝設計大賽金、銀(二、三等獎)獎獲得者,設立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至三名、三等獎若干名以及比賽組織獎一名,每年評頒一次,獎金主要用於資助獲獎設計師出國深造和考察學習。本獎評審內容包括專業基礎、獲獎作品與比賽影響力,由中國服裝設計師評審委員組織評審,一方面參評者要提供下年度春夏裝流行趨勢預測提案以及依據提案款式設計圖製作的男、女代表成衣各一套,主要從色彩組合、流行分析、表現製作手法、面料選擇、設計創意……方面審核參評者的專業基礎水平與市場潛力;另一方面參評者還要提供上一年度獲獎作品成衣,主要從時尚創意、表現技巧、面輔料配套和工藝水平……方面審核參評者的設計潛力、專業素質,此外還將從設計者所獲獎項的規範性、規模及社會影響力……方面進行評價。為了保證中國服裝設計最高獎——“益鑫泰獎”的專業水平,增強參評設計師的競爭意識,經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與該獎項贊助方——湖南益鑫泰麻業服裝有限公司協商,決定從第四屆“益鑫泰獎”評選開始,由原來的每年一屆改為每兩年一屆,因此,對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成果認定工作同時改為每兩年認定一次。

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能夠真實地反映參賽者的設計水平,使優秀服裝設計人才脫穎而出,促進我國服裝設計隊伍的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設立“益鑫泰”中國(國際)服裝設計大賽最高獎(簡稱“益鑫泰”獎)獎勵基金,以表彰和獎勵在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服裝設計工作者。

第三條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評審委員會對年度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成果進行認定,以確定“益鑫泰”獎的授予範圍。

第四條本規則由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負責解釋、修改。

第二章比賽組織

第五條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積極支持社會各界、各有關單位舉辦服裝設計比賽,為服裝設計人員提供廣闊的競爭舞台。

第六條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的主、承辦單位應具備獨立法人地位和良好的社會形象。

第七條舉辦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應主題明確、規則清楚、機構健全並取得有關單位的批准。

第八條全國性服裝設計比賽的參賽選手來源應不少於10個省(市),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的國外選手應不少於2/5。

第三章參賽作品

第九條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鼓勵廣大服裝設計工作者積極參與各類服裝設計比賽,努力提高自身的競爭實力。

第十條參賽作品要求主題突出、風格鮮明、面輔料配套、系列化強。

第十一條參賽作品應包括設計圖(設計說明、彩色效果圖、款式結構圖、工藝說明和面料小樣)和成衣。

第十二條參賽作品圖紙、面料小樣、成衣等規格均應統一。

第十三條參賽作品應是在其它各類服裝比賽中未得過獎並在各類媒體上未報導過的原創作品。

第四章評審辦法

第十四條申請認定成果的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評審辦法應送交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評審委員會備案並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的評審組成應具有專業性、權威性和全國(國際)性,評審構成及評審資格應符合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的規定。

第十六條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可分預賽、複賽和決賽。預賽主要依據參賽作品的設計圖進行評分,複賽和決賽主要對作品成衣和動態展示進行評分。

第十七條申請認定成果的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評審現場應有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委派或指定的人員擔任觀察員。

第五章成果認定

第十八條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成果的認定由各主辦單位自願申報。

第十九條申報認定成果的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應遵守本規則,並於比賽結束後一個月內將比賽結果報送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評審委員會。

第二十條國內服裝設計人員參加境外機構主辦的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由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統一組織或事先在協會評審委員會登記備案。

第二十一條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成果認定由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評審委員會組織。

第六章“益鑫泰”獎

第二十二條“益鑫泰”獎是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授予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中國獲獎者的最高榮譽。

第二十三條“益鑫泰”獎評審範圍是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認定的全國(國際)性服裝設計比賽金、銀(一、二等)獎獲得者。

第二十四條“益鑫泰”獎評審內容包括專業基礎、獲獎作品、比賽影響力和組織水平。

第二十五條“益鑫泰”獎每年頒發一次,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若干名,比賽組織獎1名。一等獎獎勵基數10萬元,二等獎5萬元,三等獎2萬元,組織獎1萬元,隨年度相應調整。

第二十六條“益鑫泰”獎勵基金主要用於資助獲獎設計師出國深造或考察學習。

第二十七條“益鑫泰”獎參評由比賽主辦單位推薦或獲獎設計者本人向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評審委員會申報。

第二十八條“益鑫泰”獎申報時間為每年12月31日前。

第二十九條“益鑫泰”獎由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

歷屆獲獎情況

第一屆獲獎情況

1998年,設計師姚斌、唐銘以其作品《帆》奪得一等獎

第二屆獲獎情況

第二屆“益鑫泰”中國(國際)服裝設計大賽最高獎評審於1999年3月25日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結束。

一等獎獲得者樊其輝《舊裳難再》

二等獎李倫、高巍

三等獎鍾捷、張草香

組織獎由第六屆“兄弟杯”青年服裝設計大獎賽組織委員會獲得。

第三屆獲獎情況

第三屆益鑫泰服裝設計獎2000年12月11日上午11時落下帷幕。天津炳恆實業發展公司首席設計師王玉濤奪得第一名,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研究生李迎軍和張瑛時裝設計室總設計師張瑛分獲二、三名。

第四屆獲獎情況

2002年3月28日由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主辦的第四屆益鑫泰服裝設計獎在北京中國大飯店舉行,服裝設計師高巍以其作品《感受自然》榮獲一等獎,李迎軍、王永健分別以其作品《滿江紅》、《東方紅》獲得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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