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族內閣

皇族內閣

1911年(宣統三年)5月8日清政府實行所謂責任內閣制,成立由十三名國務大臣組成的新內閣,以慶親王奕劻為總理大臣。十三人中,滿洲貴族九人,漢族官僚僅四人,而滿洲貴族中皇族又占七人。這是一個以皇族為中心組成的內閣,人們稱之為“皇族內閣”或“親貴內閣”。這個事件直接導致了反清情緒的高漲,直接促進了民族革命的爆發,清王朝為自己挖好了墳墓。在當時,皇族內閣令全國輿論大嘩。

內閣實質

宣統二年(1910年)九月,各省代表在資政院會議上提出要求頒布憲法、組織內閣、開設議院等要求,而且奉天的代表要求明年就召開國會,並認為軍機大臣責任不明,要求設立責任內閣。

1911年(宣統三年)5月8日清政府在立憲派國會請願運動的壓力下,頒布《新訂內閣官制》,實行所謂“責任內閣制”。下令裁撤舊設內閣及軍機處,成立由十三名國務大臣組成的新內閣,以慶親王奕劻為總理大臣,那桐、徐世昌為協理大臣,下設外務部、學部、民政部、度支部、陸軍部、海軍部、法部、農工商部、郵傳部、理藩部十部,以梁敦彥、善耆、載澤、唐景崇、蔭昌、載洵、紹昌、溥倫、盛宣懷、壽耆分任各部大臣。十三人中,滿洲貴族九人,漢族官僚僅四人,而滿洲貴族中皇族又占七人。這是一個以皇族為中心組成的內閣,人們稱之為“皇族內閣”或“親貴內閣”。它的成立表明清政府根本無意實行君主立憲,只是借“立憲”之名集權皇族,抵製革命。

進步意義

1911年5月8日,清廷裁撤舊內閣和軍機處,設立責任內閣。在新發布的內閣官制章程中,對新內閣的組織結構和職權作了明確規定:內閣由國務大臣組成,國務大臣包括內閣總理大臣一人,協理大臣一至二人,各部大臣共十人(外務、民政、度支、學務、陸軍、海軍、司法、農工商、郵傳和理藩院十部)。應該說,這種構架和當年袁世凱力爭的責任內閣基本相似,在推進中國專制政治結構的轉型還是具有很大進步意義的。

愚蠢之舉

但是,載灃任用滿族親貴的禍端也在這次內閣名單上徹底暴露。當時的內閣名單如下:總理大臣奕劻(宗室),協理大臣那桐(滿)和徐世昌(漢),外務大臣梁敦彥(漢),民政大臣肅親王善耆(宗室),度支大臣載澤(宗室),學務大臣唐景崇(漢),陸軍大臣蔭昌(滿),海軍大臣載洵(宗室),司法大臣紹昌(覺羅),農工商大臣溥倫(宗室),郵傳大臣盛宣懷(漢),理藩大臣壽耆(宗室)。

內閣總共13人,滿族即占到9人,其中皇族7人,漢族竟然只有4人,舉國都為之譁然。立憲派本有兩個要求,一個是速開國會,一個是責任內閣,但速開國會的要求被打了折扣,而皇族內閣就更是讓那些立憲派至為的失望。因為在這個極為敏感的問題上,清廷在不經意間犯下的巨大錯誤,這等於是證明了革命黨人反清排滿和實行種族革命主張的正確性,這等於是在給革命黨人加分助力的愚蠢之舉。

雖然這些皇族閣員大都是響噹噹的政治改革派,並非全是頑固保守、庸碌無能之輩,比如,總理大臣奕劻雖是個貪官,卻是公認的改革者,公開主張三權分立;載澤、溥倫、善耆、紹昌是最熱心的憲政實踐者,也是滿族權貴當中最有學識的成員,政治傾向相當開明,甚至暗中與梁啓超等“逆黨”往來不絕。這個內閣算不上是一個“反動”內閣。但是,與畸形的內閣人事搭配相比,閣員們身上的優點已變得無足輕重、毫無意義。人們普遍認為,大清朝廷仍將國家權力視為一家一姓之私產,他們不僅不信任漢人,甚至也不信任無血緣關係的滿人,而只信任自家那一小撮宗室親貴。他們死也不會放權,其公然蔑視皇室不入閣這一源於英-國憲制的慣例,等於坐實了革命派對它的嚴厲指控:滿清王朝分明就是騎在漢族頭上的“韃虜”,是一個反華排漢的異族壓迫政權,若要去除此壓迫,舍革命而無二途。

與朝野立憲派的普遍失望相比,地方漢族大員對新內閣的反感同樣是致命的。“皇族內閣”剝奪了地方督撫直接向皇帝上奏入對的權利,改將各省交由內閣統轄,而這是早已坐大的地方實力派完全不可接受的。由此人們就不難理解,當革命匆匆來臨,以往曾維護皇室、反對革命的立憲人士和地方官僚為何竟大都抱持幸災樂禍、樂觀其成的態度。

王朝末路

梁啓超在第三次請願之前,說“現今之政治組織不改,不及三年,國必大亂,以至於亡,而宣統八年(1916年)召集國會為將來歷史上必無之事”。對於“皇族內閣”的出台,梁啓超更是憤懣至極,謂將來世界字典上決無復以“宣統五年(1913年)四字連屬成一名詞者”,“誠能併力以推翻此惡政府而改造一良政府,則一切可迎刃而解。”

一貫主張改良的梁啓超都這么說了,那清朝剩下的日子可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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