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炯錦

田炯錦

田炯錦(1899—1977),字雲青,甘肅慶陽人,北京大學畢業,國民黨,曾參加“五四運動”,著有《五權憲法與三權憲法》《憲法論集》等。

田炯錦田炯錦

田炯錦

1899--1977)字雲青,甘肅慶陽人,國民黨籍。畢業於天津南開中學,考入北京大學預科,曾參加"五四運動"。
1923年,北京發生了"元宵節慘案"。3月2日,北京學界與各界聯合會為促進"廢督裁兵",聯合舉行"提燈遊行大會",竟遭軍警鎮壓,釀成流血慘案。是日午後二時,前往東安市場演講"提燈會之意義"的幾名學生,被"流氓數人"、"搶奪傳單"、"衣服撕破,並搶去銀元二元"。接著,聚集於高等師範的數百名學生喊道"打倒軍閥"、"還我自由!"的口號,突然幾百名警察蜂擁而前,包圍學生,進行屠殺, 北京大學田炯錦肩背受刀傷,黃鵬基右眼受傷,眼珠突出,周梅羹肺傷,吐血不止,頭蓋被刺破,李蘭昌肩背被刀傷,胸部被槍柄傷,死傷無數造成了震驚中國的"元宵節慘案"。第二天,北京學生聯合會就二日"提燈會慘案"通電全國,否認國會,反對北京政府;同時北京各團體聯合會亦召開緊急會議,議決反對北京政府各案。4日,電請孫中山速整義師,克日北伐
1930年,田炯錦獲得美國伊利諾大學博士學位。1931年,田炯錦任國民政府監察院監察委員。1936年,轉任甘肅省政府教育廳廳長。1938年,任監察委員。1947年,任陝甘監察使,國民政府"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8年,繼任國民政府考選部部長。
1949年赴台,初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後改任"內政部長"。1960年再度主持"蒙藏委員會"。1963年專任"政務委員",曾主持台北市改制專案小組、法規整理委員會。
1971年調任"司法院"大法官,鏇擢"司法院"院長。同年6月19日,蔣介石提名田炯錦、戴炎輝兩人補第三屆大法官遺缺,經"監察 院"7月15日第一二一五次院會同意。之後,田炯錦在7月19日就職。
1975年4月,蔣介石在台北陽明山官邸病逝,終年89歲。蔣介石在第一次被醫生緊急搶救過來時,宋美齡知道丈夫難留人世了,就要侍衛通知總統府黨政要員嚴家淦田炯錦倪文亞等人趕到陽明山官邸。舉行了在蔣介石遺囑上籤字儀式。在遺囑上籤字的除了宋美齡、嚴家淦、蔣經國、倪文亞、楊亮功余俊賢外,還有田炯錦。
1976年當選國民黨中央議評審員會主席團主席,兼任"行政院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委員。並執教於私立崑山工專及崑山中學,任董事長。
1977年病逝台北。終年79歲。

著作

著有《五權憲法與三權憲法》、《憲法論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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