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縣國家稅務局

田林縣國家稅務局是中國的一個稅務機關,位於田林縣。

機構概況

田林縣國家稅務局位於田林縣樂里鎮南堤路44號,為百色市國家稅務局派出機構,負責田林縣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等國家稅收的徵收管理。內設機構7個,即:辦公室、政策法規股、收入核算股、納稅服務股、徵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監察室,級別為正股級。直屬機構1個,即:稽查局,級別為副科級。事業單位1個,即:信息中心,級別為正股級。另設機關黨辦,級別為正股級。派出機構有3個稅務分局,即:樂里稅務分局、舊州稅務分局、定安稅務分局,級別為副科級。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擬訂本局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本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本局後勤服務工作;擬訂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本局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承擔著裝管理工作;組織落實政府採購規章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和操作規程;擬訂年度採購計畫,辦理具體採購事項;規範本局政府採購業務管理,防範和化解採購風險;承擔全局督查督辦事項,監督檢查全體幹部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等方面的情況;落實、協調、督辦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及局領導專題會議議定、決定事項。
(二)政策法規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的管理工作,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稅源管理、稅基管理;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各項工作;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對接上級局貨物和勞務稅科、所得稅科、大企業和國際稅收管理科、進出口稅收管理科的應對工作。
(三)收入規劃核算股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執行上級局下達的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四)納稅服務股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局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五)徵收管理股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局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六)人事教育股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承擔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組織實施本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組織實施本局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七)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局各部門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局黨員幹部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八)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
(九)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本局稅務稽查工作。
(十)信息中心
承擔本局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局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參與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工作;組織本局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十一)機關工會
機關工會是根據憲法、幹部職工自願結合的民眾組織,依據工會章程,在局黨組、機關黨委和上級工會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充分發揮聯繫黨組織與民眾的橋樑和紐帶作用。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開展職工的互助互濟活動,協助和督促辦好職工福利事業。組織和開展各種有益職工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負責機關的計畫生育工作等。
(十二)共青團田林縣國家稅務局委員會
承擔本局共青團組織的管理。
(十三)田林縣國家稅務局婦女工作委員會
承擔本局婦女工作的組織管理。
(十四)派出機構
分別為:樂里稅務分局、舊州稅務分局、定安稅務分局主要承擔稅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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