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聚集理論

產業聚集理論

產業聚集是指在產業的發展過程中,處在一個特定領域內相關的企業或機構,由於相互之間的共性和互補性等特徵而緊密聯繫在一起,形成一組在地理上集中的相互聯繫、相互支撐的產業群的現象。

產業聚集理論(Industrial Agglomeration Theory)

產業聚集理論產業聚集理論

產業聚集(Industrial Agglomeration)理論一直為國內外學者所關注,他們分別從外部經濟產業區位競爭與合作、技術創新與競爭優勢、交易成本、報酬遞增等角度探討了其形成原因與發展機理。由於研究背景及觀察問題角度的不同,不同學者對產業聚集給出了不同的定義。
綜合起來看,產業聚集是指在產業的發展過程中,處在一個特定領域內相關的企業或機構,由於相互之間的共性和互補性等特徵而緊密聯繫在一起,形成一組在地理上集中的相互聯繫、相互支撐的產業群的現象。這些產業基本上處在同一條產業鏈上,彼此之間是一種既競爭又合作的關係,呈現橫向擴展或縱向延伸的專業化分工格局,通過相互之間的溢出效應,使得技術、信息、人才、政策以及相關產業要素等資源得到充分共享,聚集於該區域的企業因此而獲得規模經濟效益,進而大大提高整個產業群的競爭力

外部經濟理論

早在古典政治經濟學時期,亞當·斯密(1776)在其著名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中,根據絕對利益理論(Absolute Advantage),從分工協作的角度,通過產業聚集對聚集經濟做了一定的描述,他認為產業聚集是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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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具有分工性質的企業為了完成某種產品的生產聯合而組成的群體;大衛·李嘉圖(1817)根據比較利益學說,研究了生產特定產品的區位問題,也指出了產業聚集所形成的聚集經濟問題。

阿爾弗雷德·馬歇爾(1890)在其《經濟學原理》一書中,首次提出了產業聚集及內部聚集和空間外部經濟(External Economies)的概念,並闡述了存在外部經濟與規模經濟(Scale Economies)條件下產業聚集產生的經濟動因。他指出,所謂內部經濟是指有賴於從事工業的個別企業的資源、組織和經營效率的經濟;而外部經濟則是有賴於這類工業產業的一般發達的經濟。作者提出了三個導致產業聚集的原因:一是聚集能夠促進專業化投入和服務的發展;二是企業聚集於一個特定的空間能夠提供特定產業技能的勞動力市場,從而確保工人較低的失業機率,並降低勞動力出現短缺的可能性;三是產業聚集能夠產生溢出效應,使聚集企業的生產函式優於單個企業的生產函式,企業從技術、信息等的溢出中獲益。

馬歇爾進一步指出,同一產業越多的企業聚集於一個空問,就越有利於企業所需生產要素的聚集,這些要素包括勞動力、資金、能源、運輸以及其它專業化資源等等。而空間內諸如此類的投入品,或者說生產要素的供給越多,就越容易降低整個產業的平均生產成本,而且隨著投入品專業化的加深,生產將更加有效率,該空間企業也將更具有競爭力。因此,馬歇爾相應提出了工業區(Industrial Districts)的概念和工業區理論。而關於聚集經濟的根源,馬歇爾認為來自於生產過程中企業、機構和基礎設施在某一空間區域內的聯繫能夠帶來規模經濟和範圍經濟,並帶來一般勞動力市場的發展和專業化技能的集中,進而促進區域供應者和消費者之間增加相互作用、共享基礎設施以及其它區域外部性。但是,馬歇爾(1920)強調因為更大的勞動力“蓄水池”,非貿易投入的可得性和知識外溢帶來的外部性會使得一個產業聚集於某地,而其分析只適合於一個產業,無法解釋不同產業的聚集。

產業區位理論

屠能(1826)創造性地提出了一種強調區位運輸差異的理論,開創了區位理論的先河。在其《孤立國同農業和國民經濟的關係》一書中,作者尋求解釋德國工業化以前某典型城市周圍的農業活動的模式,最早用多種要素來解釋聚集經濟現象,其農業圈模型區位外生市場的假設,是規模收益不變和完全競爭的標準假設完美結合的典範,他更是因此而被稱為邊際主義的創始人。

阿爾弗雷德·韋伯(1909)在《工業區位論》一書中,首次提出了聚集的概念,並從微觀企業區位選址的角度提出了產業區位理論。從企業最小生產成本出發,認為費用最小區位是最好的區位,而聚集能使企業獲得成本節約,闡明了企業是否相互靠近取決於聚集的好處與成本的比較。他將聚集經濟定義為成本的節約,並不特別關注產生聚集現象的原因,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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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將其假定為內部規模經濟的外部表現,其模型的目的只是解釋為何這樣的經濟會導致聚集,而不是解釋聚集經濟本身。他把區位因素分為區域因素(Regional Factor)和聚集因素(Agglomeration Factor),其中聚集因素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通過企業自身的擴大而產生聚集優勢,這是初級階段;而第二階段則是各個企業通過相互聯繫的組織而實現地方工業化,這是最重要的,也是高級聚集階段。

勒施(1940)對產業聚集與城市的形成及城市化之間的關係進行了研究。他指出,大規模的個別企業的區位,有時也會形成城市,在這種場合,是一種綜合生產幾方面財貨的大規模企業的區位。從區位論的觀點來看,這所謂的幾個方面的財貨,也可以分別形成與之相關的幾個產業區位。正是基於這些觀點,勒施將城市定義為非農業區位的點狀聚集。他認為,城市化是產業區位聚集的必不可少的要素,城市化的原因在於非農業區位的點狀聚集,並且,他將這種區位的聚集分為自由聚集和受場所約束的聚集等兩種形式:自由聚集,是指在任何場合都能發生的聚集,如圍繞大規模個別企業的聚集、同類企業的聚集、不同類型企業的聚集、純消費者的聚集等等。而約束性聚集,則是指受場所約束的情況,它受歷史上的人口密度、地形、財富等空間差異的影響,即受“沿襲”下來的因素的影響。通常認為,這種沿襲下來的因素與原材料、水力、勞動、資本、適宜的氣候、河流匯合點等因素有關,並以已有的區位為前提。胡佛(1937)在探討聚集經濟時,將聚集經濟分為三類:即內部規模經濟;對企業是外部的,但對產業部門而言是內部經濟的地方化經濟(Localization Economies);對企業和產業部門都是外部的,但因為產業聚集在某一個城市而產生的城市化經濟(Urbanization Economies)。對於城市化經濟,他認為群體以外的其它類型的產品供給或活動可能增進聚集優勢,如公共投入的可供性在群體經濟中則很可能成為一種密切聯繫活動的混合體。而不是一種活動的單位群,也即供給的多樣性形成了城市化經濟的比較優勢。需要指出的是,地方化經濟和城市化經濟在特徵上的差異是很輕微的。

佩魯(1955)的增長極理論同樣與區域或城市的產業聚集觀念緊密相關。佩魯主要通過產業關聯、外部性以及最終引起的產業聚集影響到經濟成長的角度探討了非均衡增長戰略的狀況。該理論認為整個行業體系包含某些有活力的部門或推進型的產業,而產業間的相互作用常常會打破平衡狀態,所以要理解經濟成長與變化,就必須把重點放在推進型產業上。由於這些產業規模大、市場力量強以及導致創新的能力巨大等原因而支配著其它產業或部門,也就吸引或引導其它經濟資源以促進經濟成長。佩魯認為經濟空間與地理空間沒有任何關係,其增長極概念可以跨越國界。並且,由於人際接觸與交往,產業的地區性集中給產業結構和增長帶來了特殊效應,它會強化經濟活動並相互影響,經濟成長是通過生產的聚集及其輻射作用帶動的。

新競爭優勢理論

新競爭優勢理論其實是對產業聚集的一種合作競爭解釋,其含義是指企業通過尋求合作的方式來獲得共同發展,即使這些企業在發展新產品及市場競爭中互為競爭對手,企業也可以通過與競爭對手的信息交換以獲得最小化風險與最大化企業競爭能力。

新競爭優勢理論中的協作行為規則基於相互之間的信任、家庭關係以及傳統觀念。這樣使得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通過協作能夠獲得與大企業一樣的內部規模經濟,並在柔性專業化理論(Theory of Flexible Specialization)的基礎上形成了20世紀70年代初興起的新產業區理論(The New Industrial Districts Theory)。通過對一些產業區的研究發現,較小企業聚集是基本的經濟趨勢,而且這種趨勢還影響到動態區域內企業間關係的社會及文化行為規則(主要是指制度因素)。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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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區內企業之間真正合作的例子並不多見,企業間的相互關係也許依賴於特定的情況或者文化氛圍,而且企業行業的規則在不同的國家也大不相同。

道格林與弗萊克(1997)指出了兩種情況下企業可能會出現合作的可能性:一是準時制(just in time)存貨與配貨系統的利用;二是區域產業群內企業之間相互交易的速度與頻率,企業之間的交易越頻繁、越迅速,就會有越多的企業確定其生產的方向及新的企業專業化產品。這兩種情況也許只適宜於上下游企業之間,而不適合相互競爭的企業之間。正如奈特(Knight,1996)所指出的那樣,由於潛在的成本及收益之間極大的不同,企業之間橫向縱向之間的合作劃分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他進而認為在遊說、國外市場調查、聯合出口促進、貿易份額劃分及特定地區的專業化基礎設施等方面,競爭性的企業可能合作;另一方面,他們又在生產、銷售及新產品開發等方面進行競爭。

與傳統的產業聚集理論將重點放在產業內部的關聯與合作之上不同,麥可·波特(1990)從企業競爭優勢的獲得角度對產業聚集現象進行了詳細的研究,並提出了新的理論分析基礎。波特(1990)通過對德國、法國、英國、日本、美國等國家的產業聚集現象進行研究,從企業競爭優勢的角度對這種現象進行了理論分析,提出了產業群(Industrial Clusters)的概念,同時還利用“鑽石(Diamond)”模型對產業聚集及產業群進行了分析。他認為,競爭不是在不同的國家或產業之間,而是在企業之間進行,而且貿易的專業化並不能通過要素稟賦狀況而得到合理的解釋。因此,他將分析的重點放在企業上,並從創新能力的角度來探討了產業的聚集現象,其整個理論分析框架包括四個方面:即需求狀況、要素條件、競爭戰略、產業群(或者說相關及支持性產業)。這是因為,如果一個產業在國際上要具有競爭力,就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國內較好的需求狀況;要素投入的質量;促進企業在其產業內部迅速超越其它企業的競爭壓力;特定產業供應商與顧客之間的聯繫。

在波特的鑽石模型中,創新在理解企業的競爭優勢中起著關鍵的作用,產品創新或工藝創新是企業創新市場或獲得及保持市場份額的核心。該理論認為,產業群通過三種形式影響競爭:

一是通過提高立足該領域公司的生產力來施加影響;

二是通過加快創新的步伐,為生產力的增長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是通過鼓勵新企業的形成,擴大並增強產業群本身來影響競爭。

其實,產業聚集可以說是外部經濟條件下企業區位選擇的具體體現,產業群通過以上三種方式影響競爭與馬歇爾的外部經濟及規模經濟觀念基本相似。如產業群的產生為企業獲得雇員與供應商提供了更好的途徑,產業群內的企業能夠獲得專業化信息的途徑,產業群為創新也提供了許多容易捕捉的機會,並且,由於產業群內部企業能夠更了解各顧客的消費需求,更接近於市場從而能夠更有效地進行創新。此外,由於產業群不僅包括相互競爭的同行業產業實體,而且還涉及到顧客與一些輔助性機構及政府提供的一些基礎性設施,這樣會導致產業群內企業可以進行較低成本的試驗。所以,對於溢出效應起決定性作用的行業來說,企業的區位選擇應該趨於地理上的集中,從而聚集現象就必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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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經濟的交易費用理論

新制度經濟學主要用交易費用理論來解釋產業聚集現象,其核心思想是:企業是作為市場的替代物而產生的,並通過形成一個組織來管理資源,從而節約市場運行成本。

科斯(1937)認為,在企業外部靠市場價格機制協調控制生產,在企業內部,由於交易被取消,市場交易的複雜過程和結構將由企業內部的管理者來代替控制生產,這些都是協調生產過程的不同方式,本質上是一樣的。科斯提出交易費用理論並用它來分析組織的界限問題,其目的是說明,企業或其它組織作為一種參與市場交易的單位,其經濟作用在於把若干要素所有者組織成一個單位參加市場交換,這樣減少了市場交易者數量,從而降低信息不對稱的程度,有利於削減交易費用。該理論其實從一個側面說明了產業聚集(企業的聚集)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交易費用的降低)。

在科斯之後,威廉姆森等許多經濟學家又進一步對交易費用理論進行了發展和完善。威廉姆森(1977) 將交易費用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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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的交易費用和事後的交易費用,事前的交易費用是指由於未來的不確定性,需要事先規定交易各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在明確這些權利、責任和義務的過程中就要花費成本和代價,而這種成本和代價與交易各方的產權結構的明晰度有關;而事後的交易費用是指交易發生以後的成本,這種成本表現為各種形式:

其一,交易雙方為了保持長期的交易關係所付出的代價和成本;

其二,交易雙方發現事先確定的交易事項有誤而需要加以變更所需付出的費用;

其三,交易雙方由於取消交易協定而需支付的費用和機會損失。

在此基礎上,威廉姆森1980分析了交易費用的影響因素,他認為交易費用的影響因素主要是環境的不確定性、小數目條件、組織或人的機會主義以及信息不對稱等,這些因素構成了市場與企業間的轉換關係。該學者又於1985年解釋小數目條件與市場機制的關係,認為小數目條件即市場上的角色數目越少,則市場機制就越失效,並於1994年建立了基於區域之間動態的交易費用模型。

按照科斯和威廉姆森的觀點,產業聚集有助於減少環境的不確定性、改變小數目條件、克服交易中的機會主義和提高信息的對稱性,從而降低交易費用楊小凱(1991)則從勞動交易和中間產品的交易角度區分了企業和市場,認為企業是以勞動市場代替中間產品市場,而不是用企業組織替代市場組織。後來,楊小凱在1995年又進一步研究認為,企業和市場的邊際替代關係取決於勞動力交易效率和中間產品交易效率的比較。

所以,按照科斯、威廉姆森及楊小凱等制度經濟學派學者的觀點,從交易角度看,市場和企業只不過是兩種可選擇的交易形式和經濟組織形式,它們之間並沒有什麼本質區別,而且在它們之間,還存在著多種其它中間組織形式,產業聚集就是處於市場和企業之間的一種中間組織形式。

馬丁(1999)探討了存在聚集經濟條件下序列區位競爭的結果,他通過模型得出了這樣的結論:存在聚集經濟時,贏得第一次的區位競爭,將使得一個區域對未來企業的進入更具有吸引力。所以,第一個企業可能獲得較高的財政激勵,而對於以後的企業來說,即使獲得的財政補貼較少,但卻能夠從產業聚集的外部經濟中獲得利益。所以,馬丁的模型對企業的區位選擇及產業的地理集中作出了預測。由於對較早的投資吸引所獲得的動態效果將可能超出直接的經濟效果,即能夠對以後的產業吸引形成一種區域環境,存在第二個企業選擇與第一個企業相同區位的可能性,最終導致產業聚集,在同一區位的企業隨著外生的(自然的)相對成本優勢與內生的(後來獲得的)聚集優勢增加而增加。這樣,各區域為獲得長期利益而競相採取優惠措施吸引外部資金或企業的注入,各區域之間的“優惠政策”之爭也就在所難免。

總之,新制度經濟理論所強調的重點是社會關係的重要性,該理論認為,不管在企業內部還是企業之間,社會關係一方面可以降低管理費用,另一方面又可以提高企業的創新活力。這種社會資本,是形成產業聚集的出發點之一,也是產業聚集能夠帶來競爭優勢的條件之一。

新經濟地理學規模報酬遞增理論

近年來,以保羅·克魯格曼藤田昌久等人為代表的新經濟地理學(New Economic Geography)學派從全新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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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研究聚集經濟和產業聚集現象,該理論從一般性的角度研究聚集並提出了一個普遍適用的分析框架,進一步解釋了在不同形式的遞增報酬(Increasing Returns)和不同類型的運輸成本(Mobility Cost)之間的權衡問題,並對企業聚集現象提出了經濟學的解釋。

新經濟地理學以Dixit-Stiglitz(D-S模型)(1977)的壟斷競爭分析框架為基礎,藉助新貿易理論和新增長理論的核心假定—— 收益遞增思想,建立了描述產業聚集的“中心一外圍”模型(Core—Periphmy)(克魯格曼,1991)。該模型的基本假定為:一個國家,兩種產品(農產品和製造品)。農產品是同質的,其生產是規模報酬不變的,密集使用的生產要素是不可移動的土地,因此農產品的空間分布很大程度上由外生的土地分布情況決定;製造業包括許多有差異的產品,其生產具有規模經濟和收益遞增的特徵,很少使用土地。而正是由於規模經濟的存在,每種製造品的生產將只在為數不多的地區進行,從而實現了產業的聚集。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中心一外圍”模型依賴於外部經濟,即規模經濟、收益遞增以及運輸成本和需求的相互作用。

儘管這些學者已經開始為產業聚集現象尋求不同於傳統理論的解釋,但是他們並沒有闡明聚集發生的具體機制,而且其模型一開始就假設存在一個市場規模較大的中心地區(同時強調兩地區間從人均水平看沒有比較優勢) ,從而也不能解釋“中心一外圍”模式的形成。

該學派此後的研究,開始尋求“中心一外圍”模式的內生解釋,並闡釋“循環因果”形成的具體機制。在考慮收益遞增、壟斷競爭和貿易成本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中,通過勞動力的跨地區流動來探討聚集發生的機制。在該模型中,其假定有兩個地區和兩個部門:規模收益不變的以農業勞動力為投入的完全競爭的農業部門和規模收益遞增的以工人為投入的壟斷競爭的製造業部門,製造品的貿易存在運輸成本。

該模型還假定農業人口在兩地平均分布,工人可以自由流動,工人流動的動力來自兩地的工資差異。在引入了這樣的工人流動機制,通過求解廠商和消費者最大化問題,得到均衡時兩個地區工人的工資之後,分析了在什麼條件下會出現產業聚集的均衡結果:工人完全流向一個地區即製造業聚集於一個地區(當然也會出現其它的均衡結果,如產業完全分散或部分分散),以及均衡是否唯一,是否穩定。在均衡形成和演化的過程中,規模經濟(在該模型中用替代彈性來衡量)、運輸成本(也就是貿易成本)和製造業份額(即需求因素)這三個變數起著決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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