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紡織品

生態紡織品

採用對周圍環境無害或少害的原料製成的並對人體健康無害的紡織產品。

定義

生態紡織品是指那些採用對周圍環境無害或少害的原料製成的並對人體健康無害的紡織產品。

生態紡織品 生態紡織品

性質

生產生態性

——從生產生態學的角度,控制包括從纖維種植、養殖、生產到產品加工的全過程對環境無污染、產品自身不受“污染”;

消費生態性

——從人類生態學的角度,考察紡織品中殘留有毒物質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處理生態性

——從處理生態學的角度,控制紡織品可回收利用、自然降解、廢物處理中其釋放的有毒物對環境無害。

目前, 生態紡織品主要指從生產生態學或人類生態學的要求出發,符合特定標準要求的產品。其中又以後者占大多數,這類生態紡織品重點是控制如有害染料、甲醛、重金屬、整理劑、異味等有害物質。

2000年1月27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批准並開始實施《生態紡織品》標準,表明國家對服飾影響人體健康的關注。

生態紡織品應符合以下技術要求

1.產品不得經過有氯漂白處理。

2.產品不得進行防霉蛀整理和阻燃整理。

3.產品中不得添加五氯苯酚和四氯苯酚。

4.產品不得有霉味、汽油味及有毒的芳香氣味。有氣味,則有殘留物存在。

5.產品不得使用分解為有毒芳香胺染料的偶氮染料、可致癌的染料和可能引起過敏的染料。

6.產品中甲醛、可提取重金屬含量、浸出液PH值、色牢度及殺蟲劑留量均應符合要求。

論證

自1978年世界上第一個環境標誌--德國的"藍色天使標誌"問世以來,環境標誌制度作為一種環境管理手段風行世界。目前,已有近40個國家的政府推出了環境標誌制度,如美國的"綠色簽章制度"-,日本的"生態標籤制度"等環境標誌涉及的產品品種越來越多,甚至已經擴大到服務領域。而紡織品環境標誌主要以歐洲各國的標誌為主,在世界紡織品市場上頗具領導作用。

近年來,世界紡織品市場上颳起了一股綠色之風,並對國際紡織品貿易趨勢和生態紡織品的研究產生了一定影響,由此帶來了對紡織品環境標誌的爭議;一種觀點認為,環境標誌產品的標準較高,尤其對於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比較低的開發中國家更是如此;另外,高額的申請費用也給開發中國家的企業帶來額外的經濟負擔,因此,環境標誌是一種變相的貿易壁壘,即所謂的綠色貿易壁壘。另一種觀點則認為,環境標誌作為一種新型的環境管理手段,對引導和促進紡織業向有利於環境和人類健康的方向發展起著積極的作用。環境標誌產品是一種以保護環境和人類健康為主題的新型的生產方式,是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必經之路,應該倡導。

應該說,上述觀點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都不全面。實際上,環境標誌制度作為一種新興的環境管理手段,在促進企業改進生產工藝,以及採用清潔生產方式中所起的作用是其他管理手段無法比擬的,這也是環境標誌制度在世界風行的原因之一。但由於種種原因,紡織品環境標誌確實還存在一些問題,尚有待於今後進一步研究和發展。本文對歐盟紡織品的環境標誌作系統具體的介紹,並從經濟、技術、貿易的角度對其作綜合分析。

環境標誌

環境標誌也稱生態標誌、綠色標誌,是由政府管理部門或獨立機構和組織,依據一定的環境標準,向有關申請者頒發其產品或服務符合要求的一種特定標誌。其中,生態標準是環境標誌的核心。環境標誌是一種證明性商標,獲得者可以將它貼在商品上,向消費者表明該產品與同類產品相比,在生產、使用、處理等整個過程或其中某個過程,符合特定的環境促護理求。

環境標誌制度執行自願原則,即申請環境標誌並不是強制性的,而是由生產者自主決定。它是環境管理手段從"行政法令"到"市場引導"的產物。環境標誌通過市場因素中消費者的驅動,促使生產者採用較高的環境標準,引導企業自覺調整產品結構,採用清潔工藝,生產對環境有益的產品,最終達到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的目的。環境標誌的申請需經過嚴格的檢查、檢測和綜合評定,經認可的委員會審定,簽訂特定的使用契約,交納一定數量的使用費用後方可使用,其標誌的所有權仍屬於某一特定的認證委員會。這與當今世界"綠色消費"浪潮衝擊下,企業擅自對外宣稱的"綠色公司"、"環保先鋒"、"綠色產品"、"純天然配方"等截然不同。環境標誌的授予有嚴格的標準,並需定期檢查,標誌的使用有一定的年限,逾期需再申請。而有些公司自己宣稱的"綠色",通常沒有嚴格的標準和審核程式,一般是純商業性的,目的是為了迎合消費者的環保需求,獲取利潤。這種"綠色"標誌不屬於本文討論的範圍。

其他紡織品環境標誌

歐盟國的紡織品環境標誌總體狀況

歐盟作為一獨立體,有自己統一的環境標誌,即Eco-1abel(生態標籤)歐盟各成員國也都有各自的環境標誌,大約共有10餘種。其中,以德國的環境標誌最多,共有7種,涉及產品種類包括服裝、地毯、纖維等。其較有影響力的有oeko-Texloo、ToxProof;EcoTex等。其他歐盟國家如荷蘭、丹麥,北歐等國也都有各自的環境標誌.這些標誌有的表明最終產品上有害物質的限量低於特定的要求,符合人類生態學如Oeko-Texloo的要求;有的則表明產品整個生命周期,即從纖維培植或生產到最後廢棄物的處理整個生產鏈,都符合一定的環保要求,如Eco-1abelo本文主要對市場上較有影響力的幾種標誌作系統介紹。

主要標誌介紹

(1)Eco-1abel標誌Eco-1abel由歐盟執法委員會根據策880/92號法令成立,自1993年頒布了首批關於洗衣機和洗碗機的標準以來,現產品已涉及包括紡織品如床單、T恤在內的12種。標誌如圖l所示。

歐盟環境標誌標準的制定原則是對產品從搖籃到墳墓進行終生環保評估(1CA),即對其原材料、生產過程1產品流通、消費一直到最後廢棄物處理各個階段進行評價。該方法是歐盟於1993年指定以LEIDEN大學教授為首的12個專家組研究制定而成。

Eco-1abel標誌的申請、授予程式主要為:

(1)歐盟執行委與有關各方協商後,確定產品類別和每類產品的環境標準。

(2)每個成員國指定一個有關部門按歐盟的標準受理生產者或進口者的環境標誌申請。

(3)環境標誌申請需先經成員國有關部門批准(30天內)。

(4)申請批准後,申請者與成員國有關部門簽定契約,規定在一定時間內可使用該標誌,成員國負責徵收申請費和年度使用費。

(5)歐盟執行委通過"公報"公布產品清單,標誌所授予的企業名稱、授予國家等。 Eco-1abel標誌可在歐盟十五個成員國的任一國內申請,並可在包括挪威、冰島、列支敦斯登在內的歐洲18國內使用。

1994年歐盟執行委委託丹麥制訂了紡織品生態標準,並於1996年通過了床單和T恤標準。根據歐盟執行委的規定,生態標準一般三年修訂一次。有關其他紡織品的生態標準目前正在討論之中。

(2)Oeko-Tex標準100標誌,Oeko-Tex標準100,首先是由德國海恩斯坦研究院和維也納奧地利紡織研究院於1989年作為OTNloo提出的,到1991年底奧地利已有10家公司通過了該標準。1990年該研究院成立了包括德國海恩斯坦(Hohenstein)紡織研究院1國際生態領域的研究和測試聯合會在內的"國際紡織品生態研究和檢測協會"。近年來,該組織發展迅速,目前已發展了13個組織機構,其標準也幾經修改。由於其較高的市場認可度,前MUT(Markenzeichen Umwelt6chonende Textilen"消費者和環境保護紡織品協會")標誌和MST(Markenzeich Schadstof-fgeprutte Textilen)標誌已相繼放棄了原有的標誌與其合併oOeko-Tex標準100原來只有紡織品上有害物質的標準,但MuT和MsT介入後,對生產過程控制將是該標誌今後的發展方向。

Oeko-Tex標準100悠久的歷史,使其在歐洲市場上的知名度很高。申請該標誌的企業日益增多,截止1998年9月,已有遍布世界各地700家公司的1400種產品獲得了該標誌。現行的Oeko-Tex標準100標準將紡織品劃為四類,即直接接觸皮膚、不直接接觸皮膚、嬰兒用品、裝飾用品。

(3)Milieukeur標誌

Milieukeur是1992年由荷蘭Housing,PhysicalPlanning and Environment部和經濟事務部共同創立的自願環境標誌計畫,其中文意思是環境評論基金會。該組織是一獨立機構,由來自政府、消費者、環境組織、製造商、零售商組織等各方代表組成。對紡織品的生態要求幸更強調公產付擔

(4)WhitG Swan標誌

White Swan標誌,即白天鵝標誌,是由北歐幾個國家,丹麥、芬蘭、冰島、挪威、瑞典於1989年實施的統一的北歐標誌。

各種標誌涉及的產品種類

各環境標誌所涉及的產品種類如表1所示。

各標誌的標準彙編

各環境標誌的標準除了執行有關國家相關的法規還對重金屬、殺蟲劑、甲醛、五氯苯酚、某些偶氮染料等參數作了更嚴格的限制。

對歐盟紡織品環境標誌的綜合評價

環境標誌作為一種新型的環境管理手段,自出台之日起就引起各界人士褒貶不一的爭論,作為國際貿易中敏感性商品紡織品的環境標誌更是如此。以下從經濟、技術、貿易對其優缺點作綜合評價

歐盟紡織品環境標誌的優點

歐盟紡織品環境標誌的優點主要體現在環境標誌制度本身。

首先,環境標誌制度作為獨特的環境管理手段,對於調動企業和消費者參與環境保護有著不可比擬的作用。法律、行政管理等強制性手段有著自身的局限性。例如,它不能保證社會生產的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相協調,使環境效益反而得不到保證,市場機制本身也難以保證環境效益的最大化。解決這些矛盾的途徑就是將行政的強制性與市場機制的引導性相結合,而環境標誌制度正是這樣的制度。

其次,它實行公開自願的申請原則,平等地面向國內外廠商,這符合WTO的非歧視性、透明性、公開性貿易原則。如歐盟的Eco-label標誌、Oeko-Tex標準100等標誌對產品類別、標準、評價方法、管理機構、申請程式、標誌圖形、標誌費用及標誌證書等某些剝色劑、阻燃劑、去污劑和拒水整理劑,以及一些後處理劑等。染整紡織品上染料和助劑後處理殘餘的重金屬離子在小劑量時是維持生命不可缺少的物質,但超過一定濃度後,則對人體健康有害。金屬離子被人體吸收後,會在肝、骨路、腎、心及腦中沉積,當某器官金屬離子沉積到一定程度,便會對健康產生巨大的危害。兒童尤為如此,因為兒童對重金屬有較高的消化吸收能力。

生態紡織品與紡織產品基本安全項目檢測

生態紡織品——這一理念或概念源於歐盟,對歐洲乃至全球的紡織品和日用消費品市場都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它從出現伊始就帶有綠色壁壘的特性,它一方面限制了我國某些紡織品的出口,另一方面也對我國的紡織產業的升級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我國相關部門結合我國國情,從最基本的安全性能方面入手,制定了GB 18401標準,GB 18401標準中的考核項目都是生態紡織品的檢測項目。

1生態紡織品的定義

“生態紡織品” 的概念源於1992 年國際生態紡織品研究和檢驗協會頒布的“Oeko-Tex Standard 100”(生態紡織品標準100)。其含義有廣義和狹義兩種:

1) 廣義的生態紡織品

廣義的生態紡織品又稱全生態紡織品,是指產品從原材料的製造到運輸,產品的生產、消費以及回收利用和廢棄處理的整個生命周期(即所謂的“從搖籃到墳墓”)都要符合生態性,既對人體健康無害,又不破壞生態平衡。

生態紡織品必須符合四個基本前提:①資源可再生和可重複利用;②生產過程對環境無污染;③在穿著和使用過程中對人體沒有危害;④廢棄後能在環境中自然降解,不污染環境。即具有“可回收、低污染、省能源”等特點。

有機紡織品是指紡織品的加工、消費及後處理過程是環保、無污染的,因此,有機紡織品即全生態紡織品,例如有機棉產品。有機棉就是從種子到紡織品的生產過程是全天然無污染的,以自然耕作管理為主,不使用任何殺蟲劑、化肥和轉基因產品。由於對全生態紡織品要求的嚴格性,致使真正意義上的有機紡織品還需要更進一步的研究,是生態紡織品的發展方向。

2) 狹義的生態紡織品

狹義的生態紡織品又稱為部分生態紡織品或者半生態紡織品,是指在現有的科學知識水平下,採用對周圍環境無害或少害的原料製成的對人體健康無害或達到某個國際性生態紡織品標準的產品,是主要側重生產、人類消費或處理等某一方面生態性的紡織品。目前主要是針對狹義上的生態紡織品的有關內容進行檢測。

2生態紡織品的檢測

2.1 生態紡織品的檢測項目

Oeko-Tex 200(檢測標準)的檢測程式包含12 大類,分別為:pH值測定、甲醛測定、可提取重金屬、農藥殘留、苯酚(氯化苯酚和OPP)含量、禁用染料、有機氯載體、PVC增塑劑(鄰苯二甲酸鹽)含量、有機錫化合物、色牢度、揮發性物質及有氣味混合物的測定、敏感性氣味等。

需要說明的是,生態紡織品的檢測項目是動態變化的,幾乎每年都會增加一些新的指標。目前我國各檢測機構比較成熟的檢測項目有:pH值測定、甲醛測定、可提取重金屬、禁用偶氮染料、色牢度、異味等。

2.2 生態紡織品的檢測項目的主要技術

現代生態紡織品測試技術主要有三類:色譜技術、原子光譜技術和分子光譜技術。其中,色譜分析技術的運用最為廣泛。

2.3生態紡織品的產品標準和標籤

現在國際上實行的紡織品生態標準有很多種,ISO曾把涉及生態產品的標準和標籤分為3種類型:

第一種類型:①考察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即從原材料的提取到產品的運輸,生產使用和廢棄;②自願加入;③多產品種類;④第三方檢驗和現場審核代表性的生態標籤。例如:Europen Eco-Label(歐盟生態標籤)、Nordu White Swan Labe(北歐的白天鵝標誌)、The Blue Angel ( 德國的藍色天使標誌)、Flower Label(歐盟的花型標籤)、ECP(加拿大的環境選擇保護標籤)、ECO-Mark ( 日本的生態標誌)。

第二種類型:自我聲明的標籤。它們或是考察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或是考察產品的某方面生態性能,主要是由一些行業協會或者民間組織機構開發的。它不強調由第三方試驗室檢測或者是現場直接審核,甚至有的還允許申請廠商自我聲明即可。例如:Oeko-Tex Standard 100(生態紡織品標準100)、Milieukeur標誌(荷蘭生態標誌)、Toxproof Seal(德國的生態紡織品標誌)、Eco-Tex(德國的生態紡織品標誌)、Gut(德國的地毯生態標籤)、Bioland和Demeter(民間組織機構建立的生態標籤)。

第三種類型:環境行為的聲明和報告是非選擇性的,是由買家制定的買家標準,但是其與產品售賣地的標準、法規和法令是相一致的。例如:Clean Fashion 標誌和Comitextil 標誌。

在如此多的生態紡織品標準、標籤中,對紡織和服裝業比較有影響力的是Oeko-Tex Standard 100 和Europen Eco-Label。同時需注意的是生態標準Oeko-Tex Standard 100屬於自願性的,並非必須要達到其考核指標才能在歐盟市場上銷售。如果達到其考核指標,產品能進入比較高端的流通領域,產品的附加值就能得以提升;而達不到其考核指標的產品就不能掛該標準和標籤,會進入比較低端的流通領域,產品的附加值會低的多,當然,這樣的產品也必須達到買家的要求才能進入歐盟市場。

3生態紡織品檢測中的問題

相對於生態紡織品技術要求的立法和標準化,無論是國際還是國內,生態紡織品的檢測技術的研發和標準化都顯得相當滯後。德國政府雖然在1994年就提出在紡織和日用消費品上禁止使用某些可能還原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但相應的測試方法標準直到1998年才正式出台;而歐盟的測試方法標準則直至2004年2月24日才以歐盟指令2004/21/EC的形式發布;Oeko-Tex在推出Oeko-Tex Standard 100的同時,發布了對相關檢測項目的檢測方法指導性檔案––Oeko-Tex 200,但並未提供相應的檢測方法標準,甚至部分項目被明確告知尚無合適的檢測方法。這些都對相關法規和標準的實施帶來了困難。產生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有3個:

1) 世界各國對生態紡織品的定義以及各自在技術和經濟發展水平上存在差異,至今尚無一個統一的有關生態紡織品的國際標準。

2) 紡織品生態安全性能檢測技術本身具有一定的難度。

3) 檢測用的先進檢測設備,使檢測成本大幅提高。

4紡織產品基本安全項目

4.1甲醛含量

甲醛是一種無色,有強烈刺激型氣味的氣體,易溶於水和乙醇,通常以水溶液形式出現。甲醛是一種重要的有機原料(醛基、羰基),廣泛套用於化工產業,主要用於塑膠工業(如制酚醛樹脂、脲醛塑膠–電玉)、合成纖維(如合成維尼綸–聚乙烯醇縮甲醛)、皮革工業、醫藥、染料等。甲醛對健康危害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刺激作用:甲醛的主要危害表現為對呼吸道和皮膚黏膜的刺激作用。甲醛對生物細胞的原生質是一種毒性物質,能與生物體內的蛋白質結合,改變蛋白質結構並將其凝固。高濃度吸入時出現呼吸道嚴重的刺激和水腫、眼刺激、頭痛。

2) 致敏作用:皮膚直接接觸甲醛可引起過敏性皮炎、色斑、壞死,吸入高濃度甲醛時可誘發支氣管哮喘。

3)致突變作用:高濃度甲醛還是一種基因毒性物質。實驗動物在實驗室高濃度吸入的情況下,可引起鼻咽腫瘤。

甲醛作用突出表現為頭痛、頭暈、乏力、噁心、嘔吐、胸悶、眼痛、嗓子痛、胃納差、心悸、失眠、體重減輕、記力減退以及植物神經紊亂等;孕婦長期吸入可能導致胎兒畸形,甚至死亡,男子長期吸入可導致男子精子畸形、死亡等。

為了使一般纖維素纖維為主的織物,具有防縮,防皺和外觀平挺的效果,需要進行必要的整理,其使用的後整理劑在穿著、使用過程中逐漸釋放出遊離甲醛,是產生游離甲醛的主要來源[2]。

4.2 pH值測試

一般情況下,人體皮膚的pH值在5.5~7.0之間不等,略呈酸性。這是由於人體汗腺分泌乳酸,在出汗時使皮膚也呈酸性,其pH值為5.2~5.8,人體皮膚表面酸性環境可保護常駐菌的平衡,防止致病菌的侵入,因此,紡織品的pH值在微酸性和中性之間有利於人體的保護[2]。但以纖維素纖維為主的織物在前處理時會採用濃的強鹼溶液進行處理,以達到預期的效果,這是造成紡織品pH值的測定結果不合格的一個重要原因,也會對人體產生一定的危害,服裝導致人體過敏最常見的原因是皮膚接觸了因沒有清洗乾淨而留在了服裝上的殘餘鹼。

4.3禁用偶氮染料

紡織品服裝使用含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之後,在與人體的長期接觸中,染料可能被皮膚吸收(這種情況在染色牢度不佳時更容易發生)並在人體內擴散。這些染料在人體內可能分解還原,並釋放出某些有致癌性的芳香胺。這些芳香胺在體內通過代謝作用使細胞的脫氧核糖核酸(DNA)發生變化,成為人體病變的誘因,具有潛在的致癌致敏性。早在20世紀30年代,日本人Yoshida發現溶劑黃可以引起老鼠的肝細胞癌變後,人們就開始意識到偶氮染料及其中間體在生產與使用過程中的危險性。實際上,1905年德國衛生部門已經從染料品紅、金胺和萘胺中確認了一些芳香胺的致癌作用。隨著染料化工的高速發展,這種情況進一步惡化,據不完全統計,到20世紀60年代,世界各國因從事染料化工工作而患上膀胱癌的病例超過了3000例。

1994年,德國政府頒布法令禁止使用能夠產生20種有害芳香胺的118種偶氮染料。歐盟於1997年發布了67/648/EC指令,是歐盟國家禁止在紡織品和皮革製品中使用可裂解並釋放出某些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法令,共有22個致癌芳香胺。歐盟於2001年3月27日發布了2001/C96E/18指令,該指令進一步明確規定了列入控制範圍的紡織產品。該指令還規定了3個禁用染料的檢測方法,致癌芳香胺的檢出量不得超出30 mg/kg。2002年7月19日,歐盟公布第2002/61號令,指出凡是在還原條件下釋放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都被禁用。2003年1月6日,歐盟進一步發出2003年第3號指令,規定在歐盟的紡織品、服裝和皮革製品市場上禁用和銷售含鉻偶氮染料,並於2004年6月30日生效。

4.4色牢度測試和異味測試

分析Oeko-Tex 200(檢測標準)的檢測程式可以看出,在考核的項目中,除了色牢度和異味外,其他的考核項目基本都是對有毒、有害物質的限制。那么為什麼要對色牢度和異味進行考核呢?這是因為染色牢度與禁用染料和可提取重金屬這兩大類考核指標密切相關,當染色牢度不好時,如禁用染料和可提取重金屬物質存在時,紡織品對人體的傷害會更大。目前GB 18401標準考核的色牢度項目有耐水(變色、沾色),耐酸汗漬(變色、沾色),耐鹼汗漬(變色、沾色),耐乾摩擦、耐唾液(變色、沾色)等。而異味的存在則直接導致紡織品的服用性能大為下降,任何與產品無關的氣味或雖與產品有關,但氣味過重都表明紡織品上有過量的化學品殘留,有可能對健康造成潛在的危害。目前GB 18401標準考核的異味有霉味、高沸程石油味、魚腥味、芳香烴氣味等。

關於重金屬離子濃度的限制的爭議

關於重金屬離子濃度的限制,歐盟市場上不同環境標誌之間的標準差異較大。這表現在:

(1)對同一重金屬離子的濃度限值不同,如Oeko-Tex標準100和White Swan對鋅離子沒有作任何限定;而Milieukeur對鋅離子的限值為.10mg/kg;

(2)對重金屬離子的測定方法不同。有的認為是酗定金屬離子的總量,有的認為應該測定金屬離子的游離量。

目前,學術上對測定重金屬離子的游離量還是總量頗有爭議。一方面,現行的大多數化學測試方法是用於測量材料中一種物質的總含量,這種方法得到的數值較真實,使不同實驗室問的統計結果有可比性。而測定金屬的游離量,其試驗結果取決於測試條件,因而各實驗室測試結果的可比性不強。如果測試游離量,就會因統計結果的不確定性給製造商和執行部門帶來不必要的問題。但如果採用總量測試法,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重金屬的游離量和總量並沒有什麼聯繫。紡織品上重金屬離子含量的多少除了受上述生產工藝原因影響外,還取決於它的染色牢度。色牢度差的紡織品,染料會在以後的洗滌中從紡織品上剝落,重金屬離子會減少。另外,紡織品與人體皮膚接觸,皮膚出汗的多少直接影響重金屬離子含量。每個人出汗情況不同,每個人對金屬離子的吸收能力也不一樣。因此,測定金屬離子游離量並不代表紡織品在實際使用中金屬離子的含量。如果測定總量,則大多數紡織品的金屬離子的總量都大大超過規定的濃度限值。因此,用測定紡織品重金屬離子總量並將其轉化成游離量也不能解決這一問題、這是一對矛盾。

(3)甲醛

對甲醛的限值,各標誌也不相同,如Eco-1abel標誌和白天鵝標誌對嬰兒服裝的限定值為30 ppm,而Oeko-Tex標準100標誌對嬰兒服裝的限值為20ppm。

其他指標,如偶氮染料也有類似的情況。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各種標準所採用的檢測方法不同,而限值的確定是以檢測方法的極限為標準的o這種技術標準的差異性,必然潛在地限制國際經貿的發展。

另外,從經濟的角度看,貼有環境標誌的產品相對於同類型的其他產品而言價格要高,這是因為普通商品的生產遵循成本最低的原則,而環境標誌產品的生產則多了一層環保的考慮,不得不偏離成本最低原則。而一般經濟活動人士有追求自身利益的傾向,消費者尋求最便宜的商品,生產者追求利潤的極大化,環境標誌制度則對經濟運行的自利原則提出了挑戰。高成本導致的高價格環境標誌產品能否得到市場的承認,這是環境標誌產品必須面臨的課題。最近,CBI對歐洲消費者購買服裝時所考慮的因素作了調查,發現價格、舒適性、質量和時尚性在消費者購買紡織品決策中起重要作用,而環境標誌、品牌所起的作用相對較小,這又是環境標誌紡織品在市場中將面臨的不利因素。

結論

綜上所述,歐盟紡織品環境標誌雖然存在某些不足,其生態標準相對於如中國這樣的開發中國家的技術水平來說也相對較高,但是它符合WTO的貿易準則,對環境保護和人類健康有益。因此,不能將其簡單看成是貿易技術壁壘,而應當看成是我國紡織業發展中面臨的挑戰和機遇,加強相關領域的研究工作是目前的當務之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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