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勝[律師]

王國勝,男,出生於1951年。畢業於西北大學。三級律師、北京市著作權保護協會會員、北京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委員1988年取得律師資格,1993年就職於大地律師事務所,1996年獲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碩士學歷。現任華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

個人經歷

曾擔任多家企業法律顧問,具有豐富的律師實務經驗。曾任美國猶他州政府駐北京商務代表處法律顧問、任被譽為“中國第五大發明”的集節能、高效、環保為一體的中國科保(KB)北京摩潤科技開發公司的法律顧問、曾任南光國際貿易公司、五礦國際貿易公司、中國工業機械國際貿易公司法律顧問,以及上市公司“青海三普”的常年法律顧問。

1992年曾任中美合資建城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務部主管。1993年代理航空航天部公司訴葛州壩集團公司債權債務案勝訴。自1994年以來曾是多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法律顧問,並代理進行過如金融街開發項目等法律事務及訴訟業務。

同時在智慧財產權方面,曾代理台灣名歌星張清芳唱盤被侵權案勝訴。代理《錄相帶防複製系統加密裝置專利糾紛》作為被告勝訴,該案被收入1999年《北京智慧財產權名案代理》叢書,曾代理商標《皇帝代茶飲》原告進行維權訴訟。曾成功代理作者賈平凹訴韓國漢城書店一案。2000年代理湖南經濟電視台關於電視劇《還珠格格》藝員節目被侵權案勝訴,代理著名軍教片《地道戰》主題歌、插曲著作權案,結果使其著作權從新分配。1999年為被列入公安部八大案之一《毛澤東評點二十四史人物精選》一書作者進行辯護。目前正在代理台灣皇冠雜誌社主張《還珠格格》著作權及專有出著作權案、代理長篇電視連續劇《清明上河圖》著作權糾紛案等。《還珠格格》著作權及專有出著作權一審經廣州市中級法院判決勝訴。同時代理湖南經濟電視台電視節目著作權一審勝訴。已成功地代理了《百部愛國主義優秀影片》在廣州的著作權糾紛。2002.6.10上海一中院鞏俐肖像權糾紛案,成功代理《大眾電影》周雁鳴先生主張的肖像著作權。現任《中國報導》雜誌、《車》雜誌、《父母》雜誌社法律顧問。同年,代理某國際貿易公司總裁百萬多元挪用公款案,當事人無罪獲釋。

2002年夏,在震驚全國的北京蘭極速網咖縱火案中作為石油天然氣規劃研究院的法律顧問。2002年秋,代理中國冶金研究總院訴上海寶鋼環保設備廠契約糾紛案勝訴。

1998年代理空軍指揮學院訴海南一金融機構存單糾紛案,在海南省高級法院三審開庭當庭勝訴。1999年成功代理北京首例私設金融機構罪案件被告的辯護人。以上有關智慧財產權案和與金融犯罪有關的案件,經過人民日報(海外版)、北京青年報、中國娛樂報導、人民法院報和北京電視台、中央電視台、在最高檢察院《人間正氣》電視欄目等新聞媒介的報導,在北京及全國引起較大反響,並被收入全國打擊經濟領域犯罪典型案例展覽。王國勝律師在金融領域、國際國內貿易、智慧財產權和房地產等方面的法律事務均有顯著建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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