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態犯

狀態犯

所謂狀態犯指發生侵害一定法益的事實同時,犯罪行為雖然結束,但在其後侵害法益的狀態可能依然存在。當這種存續的侵害法益的狀態還受構成要件評價時,不另成立他罪。

所謂狀態犯指發生侵害一定法益的事實同時,犯罪行為雖然結束,但在其後侵害法益的狀態可能依然存在。當這種存續的侵害法益的狀態還受構成要件評價時,不另成立他罪。
比如盜竊罪,行為人犯盜竊罪竊取財物後,盜竊行為已經結束,但是非法占用他人財物的狀態一直在持續,對所竊物品的占有意味著被害人的財產權利遭受侵害的不法狀態存在。這種不法狀態雖然存在,但盜竊的犯罪行為卻已經結束了。
再如詐欺罪,侵犯了財產權,而詐欺行為實施後,財產被侵犯的狀態處於持續中,因為財產一直處於行為人的不法控制中。
針對財物的犯罪基本屬於狀態犯,搶劫、盜竊、詐欺、搶奪等等,還有拐賣兒童、脫逃、持有假幣罪等等,只要是犯罪行為結束後,不法狀態依然存在的犯罪都能包含其中。
在狀態犯中,當犯罪完成後,繼續保持違法狀態,只要其違法狀態已依據狀態犯的構成要件做出評價,即使其本身似乎符合其他構成要件,也不構成犯罪,這叫事後不可罰行為。
狀態犯的追訴時效從行為結束之日起開始計算。
在司法考試過程中要注意狀態犯和繼續犯的區別,狀態犯是犯罪結果狀態的繼續,而繼續犯是行為和狀態的持續,比如非法拘禁罪。大家在司法考試中千萬注意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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