煲水新聞

“煲水”源自於香港影視圈,真正意思是“宣傳”或製造煙幕,後來引申是“假新聞”。

此詞誕生地是在香港廣播道,當時還未改名做“亞洲電視”的麗的電視大廈。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期,香港“麗的”電視與“無線”的電視大戰正值酣處,麗的電視在麥當雄領導下,大舉反攻“無線”。他們通宵達旦,編劇組日夜開工,時常有人在房內過夜。有一晚,樓下警衛的火警鐘大作,警衛發現是二樓編劇房,立刻上樓察看,見到走廊煙霧瀰漫,大叫不妙,發現一個濃煙大噴的房間,不由分說,一腳踢門,赫然所見,房內空無一人,只有一個電熱水壺,滾滾冒煙,引起警鐘。他一出門口,樓下已經有記者,警員上前問:“發生甚么事?”警衛答:“一場誤會,系二樓煲水。”

第二天,“煲水”一詞便在娛樂記者口中不脛而走。“昨晚麗的火警,並無其事,只是煲水新聞。”以後,“煲水”一詞成為了娛樂圈中人口頭禪,凡是講一些似是而非的傳聞,吸引記者,以廣宣傳者,就是“煲水新聞”,即不值大驚小怪也。

也有人進一步引申“煲水”一詞:

“煲水”=“無米粥”=”沒有料的粥”

煲水新聞=無料的新聞=假新聞

所謂“料”,即是“報料”,報紙做新聞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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