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著郵件

無著郵件

無著郵件意思是無法投遞給收件人,同時又無法退回給寄收件人的郵件。

簡介

讀音wúzhuó yóujiàn
定義無法投遞給收件人,同時又無法退回給寄收件人的郵件。
對無著郵件的處理:
一、無著郵件的開拆保管

1、無著郵件必須由指定機構集中開拆;

無著郵件無著郵件
2、無著郵件必須由雙人會同開拆;

3、拆出的無著郵件,應按平常、給據郵件分別登入“接收無著平常郵件登記簿(郵1418)”和“接收無著給據郵件登記簿(郵1420)”。

4、無著郵件的保管期限,從收到無著郵件之日起,平常郵件為10天,給據郵件為一年,特快郵件為3個月。

二、無著郵件保管期滿後的處理

無著郵件保管期滿後,應報局主管領導審批作如下處理:

1、平掛信件一律銷毀

2、其它物品能夠變賣的,交當地相關部門收購,價款上交國庫,不能變賣的,按如下辦法辦理:

(1)存款單、存摺、支票及其它有價證券,寄往發行這些證券的機構處理。

(2)金銀飾品,向當地銀行兌換成現金後上繳國庫。

(3)本國貨幣一律上繳國庫,外國貨幣向當地銀行兌換人民幣後上繳國庫。

(4)國內現行有效郵票,交當地郵局出售,價款上繳國庫;其它郵票寄本省郵資票品部門處理。

(5)戶口遷移證、護照和其它各種證書、證件等送發證機構處理。

(6)其它不能變賣的物品,根據具體情況妥為處理。

三、無著郵件開拆出的內件在轉送相關部門處理時,應填寫“寄送無著郵件內件清單(郵1417)”一式兩份,一份留底,一份隨物品寄送。

四、無著郵件開拆處理的情況,應當在相關接收登記簿上詳細登記,從平常印刷品和盲人讀物中拆出的物品,還要另用“無著平常郵件拆出物品處理登記簿(郵1419)”依式登記。

五、無著郵件在保管期間遇寄件人申請退回時,應當予以退回。除在相關接收登記簿內作相應的登記外,其寄退手續與一般規定手續相同。但包裹退回費按原投遞局至收寄局的郵費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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