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環境諮詢委員會

(1)環境保護局的年度計畫及年度活動報告; (2)環境保護範疇內的立法及制定規章措施; (二)環境保護局局長,並由其擔任秘書長;

簡介

監督:運輸工務司
職能: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並就研究、制定、執行、協調及促進環境政策提出建議;就推動環保宣傳、教育及推廣公眾參與事宜提出相應措施的建議。
性質:諮詢機構

職責

(一)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並就研究、制定、執行、協調及促進環境政策提出建議;
(二)就下列事項發表意見:
(1)環境保護局的年度計畫及年度活動報告;
(2)環境保護範疇內的立法及制定規章措施;
(3)《環境綱要法》的實施及發展;
(4)環境狀況報告。
(三)就推動環保宣傳、教育及推廣公眾參與事宜提出相應措施的建議。

組成

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一)運輸工務司司長,並由其擔任主席;
(二)環境保護局局長,並由其擔任秘書長;
(三)其她實體或政府部門代表,人數不超過七名;
(四)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其她社會知名人士代表,人數不超過二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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