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碧靈

潘碧靈

潘碧靈,男,土家族,1964年6月出生,湖南石門縣人,碩士研究生,高級工商管理碩士。1985年8月參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國民主促進會。 現任民進十四屆中央委員,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民進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民進中央常委,全國政協常委。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5年從北京大學畢業獲理學學士;

1996年至1998年參加湘潭大學行政管理研究生班學習;

1985年09月至1986年12月,在湖南省建委工作;

1986年12月至1995年08月,在湖南省國土管理局工作;

1989年01月至1995年08月,湖南省國土局幹部;

1995年09月至1998年12月,郴州市旅遊局局長(公開選拔);

1998年12月至2000年05月,郴州市政協副主席兼旅遊局局長;

2000年05月至2007年11月,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期間:2001年09月至2002年03月參加湖南省委組織部組織的首批中青年領導幹部赴美學習,2007年03月至09月在國家商務部掛職鍛鍊任外資司副司長);

2007年11月至2009年08月,湖南省環境保護局副局長;

2009年08月至2012年05月,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

2012年05月至2017年06月,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民進湖南省委副主委;

2017年06月至2017年12月,民進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

2017年12月,民進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民進中央常委。

民進十四屆中央委員 ,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6日,中國民主促進會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京閉幕,潘碧靈當選民進中央常委。

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7月25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明確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增強“四個意識”,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通報如下:

飲用水源保護區違法違規項目清退不力,環境風險突出。

益陽市多家涉銻企業向資江超標排放廢水問題。益陽市有4家涉銻企業在環保督察中發現廢水超標排放,進入資江流域。赫山區、桃江縣、安化縣、益陽高新區政府及環保部門在環境監管中履職不力。省環保廳作為全省飲用水源保護主管部門,對飲用水源保護不力,導致環境風險突出。省政府對省環保廳通報批評。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省環保廳副廳長潘碧靈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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