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韶關市湞江區民政局
辦公地址:韶關市湞江區西堤北路39號3樓
郵政編碼:512009
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和實施各項民政工作規劃,指導和監督基層民政工作。
2、負責全區性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3、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4、負責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審批、褒揚工作;承擔區雙擁辦日常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建設和管理工作。
5、負責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退伍志願兵、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軍隊落實政策人員和軍隊復退幹部、轉業志願兵、退伍義務兵、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務管理工作。
6、組織、協調城鄉救災工作;負責救災救濟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7、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負責社區建設協調工作。
8、負責地名管理和地名的命名、更名、消名的報批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
9、負責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區行政區域規劃;負責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的設定、撤消、調整、更名和行政區劃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
10、負責全區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負責婚姻登記和婚姻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11、負責社會福利工作,指導社會福利企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
12、負責區社會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的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使用、發放福利資金和民政事業費。
13、負責全區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
14、負責老人、孤兒、棄嬰(童)、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
15、承擔區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職能職責,區民政局設4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政工人事、綜合性檔案起草、會議組織、公文運轉、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宣傳、信息、統計、信訪、行政後勤、財務等管理工作。
社會福利和救災救濟股負責城鄉救災救濟工作,核定和上報全區災情;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負責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工作;接受國內外的救災捐款;負責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負責扶貧周轉金的使用管理;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建設;擬定保障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的社會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工作;辦理國內收養登記工作。
優撫安置股(掛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兩塊牌子)
負責擁軍優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工作;組織實施革命傷殘人員、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老復員軍人和義務兵家屬的撫恤、補助、優待工作;追認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烈士褒揚;做好革命傷殘人員傷殘等級及調級換證的報批工作;指導光榮院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區優撫對象優待金統籌方案,組織和實施全區優撫對象優待金統籌款的收繳和管理工作;承擔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軍隊(含武警部隊)移交地方政府管理退休志願兵、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受安置及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退役義務兵、轉業士官、傷病殘軍人和復員幹部的接受安置工作;組織實施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和開發使用工作。
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村(居)會貫徹實施村(居)會組織法,加強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擬定社區建設的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指導鄉鎮政務公開和村務公開工作。開展行政區劃、邊界爭議及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行政村、社區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和報批;組織設定地名標誌和管理地名檔案;指導鎮村和街道、社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界線爭議;負責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調查處理違法殯葬事件,確保城鄉遺體實行火化。負責婚姻登記和婚姻服務管理工作。
直屬事業單位
區老齡辦(掛民間組織管理中心牌子)
職能:負責全區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登記、監督、管理和年審工作;查處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查處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負責全區老齡組織的協調工作;為老年人辦理老年人優待證;組織協調開展老年人文體活動,豐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指導村委會和社區居委會老年人協會開展工作;負責老年人的維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