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是省政府辦公廳發布於2015年11月23日的檔案。

政令

索 引 號:000014348/2015-29850

•分 類:安全生產監管 ; 意見

•發布機構:省政府辦公廳

•發文日期:2015年11月23日

•名 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文 號:鄂政發〔2015〕72號

內容

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堅決防範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實現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把安全生產放在首要位置

(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各級黨委政府要深刻領會、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紅線意識,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對安全生產負總責。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終把安全生產放在首要位置,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與管理制度,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使經濟發展建立在勞動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得到切實保障的基礎上。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切實做到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考核評價體系。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和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考核體系,加大考核權重,嚴格實施“一票否決”。黨政領導幹部、企業負責人和單位(企業)評先評優,以及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等都必須與安全生產掛鈎。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定期向同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報送安全生產情況。從2016年起,把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主要指標體系,加強統計監測。把安全生產指標控制情況、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納入黨委政府重點督查事項,強力推動落實。

(三)加強安全生產源頭管理。各級政府要依法科學制定實施本地區安全生產規劃,並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相銜接,大力發展安全保障性較高的產業。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的規劃、設計、建設都要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住建、國土、質監、安監、消防等部門要依照法律規定,嚴把安全生產關。督促各類企業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確保全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必須依法進行安全評價,嚴格審查安全條件。危險化學品及易燃易爆生產儲存企業實行區域總量控制、相對集中布局、安全合理選址。搬遷或關閉現有安全距離不足的化工企業,2020年前實現全省化工企業進園區。加大礦山整頓關閉力度,達不到最低開採規模、最低服務年限及安全距離不足的礦山限期退出。推動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兼併重組、有序退出。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

(四)進一步理順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專項監管的關係。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三個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逐一釐清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職責,並在其“三定”(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方案中予以明確。各行業主管部門和負有專項監管監察職責的部門,要對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直接責任。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的綜合監管職責,運用督促檢查、情況通報、目標考核、事故查處等手段,督促本級相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五)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激勵懲戒機制。強化安全生產正向激勵,各級政府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預防安全事故、舉報隱患、處置突發事故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省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對安全生產紅旗單位、安全生產優秀工作者進行表彰獎勵。實行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有關部門必須根據《湖北省企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辦法(試行)》的規定,按照分類分級、動態監管的原則,實施聯合懲戒。在經營、投融資、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進出口、出入境、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六)完善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和輿情監控機制。嚴格執行安全值班制度,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明確專人24小時值班值守,確保信息暢通。實行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歸口報送制度,有關部門在向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信息的同時,必須向同級安監部門(安委會辦公室)報告,安監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各級安監部門要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每季度通報事故信息報送情況,對隱瞞不報、謊報、遲報的,一經發現,嚴肅問責。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完善安全生產輿情應急預案,加強安全生產輿情管理,做好正向引導與調控工作,提高輿情應對能力。

三、切實加強事故風險防控

(七)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安全管理人員,切實做到安全責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訓、基礎管理、應急救援“五到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必須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所有企業必須牢固樹立“零死亡”理念,強化事故風險防控,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依法落實事故隱患如實記錄、通報整改制度,確保隱患及時排查、及時整改。

(八)深入推進“兩個全覆蓋”工程。繼續在各地區、各行業深入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兩化”(標準化、數位化)體系建設,實現企業安全監管全覆蓋。按照“應進必進”的原則,紮實推進生產經營單位調查摸底和註冊入網工作。加快監管平台建設,各級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都要建設“兩化”平台,加強本行業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檢查。強化績效考核,把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情況納入生產安全事故倒查內容。以農村、社區為重點,將安全生產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格線化體系,從2016年起在全省實施安全生產格線化管理,實現安全監管區域全覆蓋,築牢基層預防事故的第一道防線。通過實施“兩個全覆蓋”(企業安全監管全覆蓋、安全監管區域全覆蓋)工程,掌握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和農村、社區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切實做到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全面整改、全面監管。

(九)建立第三方服務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培育一批有資質、有能力的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技術服務機構參與執法檢查、事故查處,指導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建立社會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安全監管和事故賠付的機制,繼續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與加工、水上運輸等高風險行業全面實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全全生產責任險的,不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鼓勵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或產權所有者投保特種設備安全責任保險。

(十)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用人單位全面負責、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新機制。督促用人單位依法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全面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並為勞動者個人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公告職業危害因素,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檢測及評價,落實職業健康體檢制度,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與條件。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職業病預防監督檢查,做好職業病診斷治療和職業病病人社會保障工作。

四、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

(十一)健全安全生產地方法規制度。加快修訂《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堅持立、改、廢、釋相結合,完善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法規及規章制度。圍繞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行政執法、職業病防治等工作,抓緊制定完善一批急需的安全生產地方標準。

(十二)改進安全監管執法方式。各級安監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按照分類分級監管的要求,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嚴格實施。大力推廣隨機抽查,建立“雙隨機”(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機制,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建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部門牽頭,媒體、專家參與的常態化暗查暗訪機制。加大現場技術抽檢力度,提高執法檢查科學性、準確性。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安全大數據套用和“網際網路+安全監管”行動,建立“線上”監管與“線下”現場執法協同機制。建立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的審批、檢查、執法、考核機制,提高監管效率。

(十三)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各級政府要認真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進行持續、嚴厲打擊。運用暗查暗訪、約談曝光、警示教育等方法,依法嚴肅查處突出問題,對隱患嚴重,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現實危險的生產經營單位,一律停產整頓,依法實施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堅持“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實重大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制度,對重大隱患隱瞞不報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開曝光,從嚴查處。堅持事後問責與事前、事中問責相結合,對“打非治違”不力,導致嚴重後果的,移交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

(十四)最佳化安全生產執法環境。各級黨委政府不得以招商引資、發展經濟等為由,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設定障礙,確保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履行職責。2016年6月底前,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全面清理、廢除影響和阻礙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相關規定,並向上級政府報告。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活動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對插手打招呼減輕行政處罰、減輕事故處理的,由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部門記錄在案,並及時報告上級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部門,由上級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部門問責處理;涉嫌違紀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對因干預監管執法導致發生事故的,依法從嚴處理。

(十五)嚴肅查處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抓好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認真落實《湖北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54號),對典型事故實施提級調查或掛牌督辦,強化事故問責,從嚴從重追究事故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加快事故調查進度,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按期結案。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報告和處理結果,強化警示教育和社會監督。各級政府要定期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查處問責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對沒有按期結案,以及責任追究沒有落實到位的,嚴格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五、加強宣傳教育培訓

(十六)加大公益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媒體,播放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公益廣告,宣傳安全生產常識。各級主流媒體要履行社會責任,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版面用於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公益宣傳。城管、交通運輸、捷運營運等部門和單位要注重利用宣傳櫥窗、道路大型廣告牌、宣傳燈箱、框架平面廣告和LED視頻等,開展社會化宣傳,擴大宣傳效果。大力推進公益宣傳進社區、進家庭,打牢事故防範的堅實基礎。

(十七)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安全生產納入領導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採取黨校(行政學院)培訓、線上教育等多種形式,抓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教育部門要將交通、防火、防溺水、防觸電、防電梯傷害、防地質災害等安全常識和醫療急救知識列入中國小素質教育內容,指導和督促各類學校開展應急逃生演練活動。高等學校要重視對安全生產領域科學技術的研究,有條件的高校要開設安全工程專業。加強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落實先培訓後上崗制度,加快推進安全生產考試體系特別是實際操作體系建設,確保全員培訓、高質量培訓。各級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部門要把安全培訓作為日常執法檢查的必查內容,對所有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一律倒查安全培訓責任。

六、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十八)加強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各級政府要將各級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機構作為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在行政執法和應急救援用車、辦公場所等方面給予保障。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各級政府要將安全生產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保障涉及安全生產各項工作開展所需經費。同時,要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充實安全監管執法力量,縣(市、區)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責任,強化基層執法力量。鄉鎮(街道)要明確承擔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機構和專職人員,確保事有人乾,責有人負,安全監管任務重的鄉鎮應適當增配專職監管人員。在行政村(社區)建設專兼職格線員隊伍,其報酬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從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費中統籌解決。各級住建、公安、交通運輸、質監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都要充實安全監管力量。

(十九)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各級政府要把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加快建設,確保滿足工作需要。健全完善政府、部門、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強化政企銜接。加強應急救援教育培訓和實戰演練,提升基層企事業單位應急反應和自救能力。按照合理布局、政企共建的原則,“十三五”期間,省級重點推進安全生產應急綜合實訓基地和危險化學品、礦山、水上交通等重點行業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加快建設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基地。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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