渾言

指對同類事物的統稱。如果對同類事物細加分別,辨析異同, 另加別名,那就是“析言”。例如《說文解字》走部:“走,趨也。”

渾言

正文

指對同類事物的統稱。如果對同類事物細加分別,辨析異同, 另加別名,那就是“析言”。例如《說文解字》走部:“走,趨也。”段玉裁注:“《釋名》:‘徐行曰步,疾行曰趨,疾趨曰走。’此析言之。許渾言不別也。”又鳥部:“鳥,長尾禽總名也。”段註:“短尾名隹,長尾名鳥,析言則然,渾言則不別也。”“渾言”段玉裁也稱之為"統言"。例如《說文》示部:“祭,祭祀也。”“祀,祭無巳也。”段注:“統言則祭祀不別也。析言則祭無巳曰祀。”
又古人用事物義類相近的單詞組合而成的複合詞,通常總是統稱。析言之,則意義不完全相同。見於前代古書的訓詁,例如:
言語 《詩·大雅·公劉》毛傳:“直言曰言,論
 難曰語。”
雕琢 《詩·棫樸》毛傳:“金曰雕,玉曰琢。”
商賈 《周禮·大宰》鄭玄注:“行曰商,處曰賈。”
陶冶 《書·梓材》偽孔傳:“治土器曰陶,治金
 器曰冶。”
離別 《楚辭·離騷》王逸注:"近曰離,遠曰別。”
綿絮 《急就篇》顏註:“精者為綿,粗者為絮;新者為綿,故者為絮。”
這些複合詞後代一直使用,相沿至今也就不細加分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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