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吏司

。各司之長官稱“郎中”,副職為“員外郎”明代制度,中樞六部均分司辦事。

簡介

明代制度,中樞六部均分司辦事,各司分別稱為某某清吏司。

郎中

吏部設4個清吏司,戶部設13個清吏司,禮部設4個清吏司,兵部設4個清吏司,刑部設13個清吏司,工部設4個清吏司。各司之長官稱“郎中”,副職為“員外郎”。清沿明制,但戶部增為14個清吏司,刑部增為18個清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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