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服

消防救援服是保護活躍在消防第一線的消防隊員人身安全的重要裝備品之一,它不僅是火災救助現場不可或缺的必備品,也是保護消防隊員身體免受傷害的防火用具。因此,適應火災現場救助活動的消防救援服就顯得尤為重要。

概況

消防救援服又稱消防服、防護服、消防防護服、消防戰鬥服等。

用途

消防救援服適於在瀰漫著有毒和強腐蝕性介質的環境中進行搶險救災和事故處理工作,用於保護工作人員的呼吸循環系統和皮膚免受有毒和強腐蝕性介質對人體的侵害。

該防護服適用於衛星、飛彈發射基地等軍工部門。也適用於石油、化工、冶金、衛生防疫等行業部門。

該防護服是新型人體防護器材,它具有重量輕、著裝方便、吸自如、轉動靈活、安全可靠、適應性強、抗腐蝕等特點。

性能

1、符合中國GA10-2002標準,達到歐洲EN469標準,非等效地採用美國NFPA1971-2000標準。

美國杜邦、3M、日本帝人、台灣開廣和英特萊耐高溫、材料綜合套用、防靜電、耐酸鹼、耐磨、耐洗、熱穩定性好等優點。

2、防護服尺寸為單一規格,適於身高1.65~1.80米的各類體型人穿戴。 防護服採用正壓式密封結構。防護服內保持一定所體壓力,多餘氣體經由排氣閥排出體外,最終維持正壓式工作狀態。 排氣閥阻力在通氣流量為30升/分時不大於680PA,通氣流量為150升/分時不大於1050PA, 重量為5.5公斤。 防護服可在含氫氟酸介質環境中使用。但必須選用與攜帶式空氣呼吸器配合使用的款式,每次使用時間不超過一小時,用後應立即洗消。

3、使用維護

1).使用前的準備工作

根據防護的介質選用適用的防護用和供氣裝置。 根據使用者的身高和手足大小選用適合的防護靴和防護手套,並安裝在防護服上夾緊密封。 檢查各部連線是否正確,密封是否可靠,服料和睦鏡片是否老化、變色或破損。 檢查供氣裝置是否正常,並按其配用的供氣裝置的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條款進行檢查。

2).使用中注意事項

與攜帶式空氣呼吸器配合使用時,當呼吸器發出餘氣報警聲時,使用者應立即撤離現場。 與車式長管呼吸器配合使用時,應在停放裝置處設專人監護,時刻觀察高、中壓力表數值變化,並與現場工作的人員保持聯絡,當發現呼吸裝置供氣出現異常現象時,應立即通知現場內的人員撤離現場。 使用者感到呼吸不暢,身體不適或發現輸氣管路撕裂、卡住、防護服扯開等故障時應立即撤離以下幾現場。 如果現場發生火災事故,經初期火災撲滅無效時,應立即撤離現場。

3).使用後存儲維護

防護服用後應立即用溫性洗消劑徹底洗消,去除污染物殘跡,然後用清水沖洗乾淨,掛在陰涼通風處自然乾燥。 防護服不宜摺疊堆放,應懸掛在清潔乾燥處,避免受以陽光曝曬、有毒氣體、腐蝕性介質等侵害。 防護服內外表面應塗抹滑石粉,並在密封拉鏈上塗抹矽脂潤滑劑,防止粘連、老化、確保使用壽命。 防護服在防老化條件下倉儲一般存期為三年。 防護服應定期檢查維護,確保使用安全,發揮其應有的功能。

消防救援服是由外層、隔熱層、舒適層等多層織物複合而成,這種組合部分的材料可允許製成單層或多層。隔熱服外層應採用具有反射輻射熱的金屬鋁箔表面材料,並能滿足基本服裝製作工藝要求和輔料相對應標準的性能要求。

消防救援服特點

9.5安士表面層及7.1安士裡層均為腈氯綸永久性阻燃面料(面料成份:80%腈氯綸,20%粘膠);用阻燃線, 主要線縫雙針埋夾確保牢固;前襟拉鏈加魔術貼封閉,內置兩個口袋,用以保存個人物品,;肩無縫,袖底部位拼結的特殊設計以允許手臂達到最大活動範圍;袖口裝內羅紋袖口,褲角裡面橡皮筋收緊及可翻換式直立衣領設計,考慮阻止火等噴濺進入衣服裡面;背帶褲的背帶可調節;褲膝蓋處加多一塊貼布,內襯阻燃隔熱棉,防磨損,保護膝蓋部位;裝高亮度阻燃反光帶增加消防人員的能見度。適合消防工作人員使用.

技術要求

5.1 設計要求5.1.1 防護服的結構防護服是由外層、防水透氣層、隔熱層、舒適層多層織物複合而成的。這種複合物可允許製成單衣或袷衣。並能滿足基本服裝製作工藝要求和輔料相對應標準的性能要求。5.1.2 防護上衣5.1.2.1 保護的區域防護上衣應對消防員的上部軀幹、頸部、手臂和手腕提供保護,但保護的範圍不包括頭部和手部。防護上衣和防護褲子多層面料之間的重疊部分不應小於200mm。5.1.2.2 衣領防護服的衣領高度不應小於102mm,並應有搭接或扣牢配件。衣領的結構應包括外層、防水透氣層、隔熱層。5.1.2.3 門襟門襟的結構應包含外層、防水透氣層和隔熱層。5.1.2.4 袖口袖口應設計得使之能保護消防員的手腕,並防止燃燒的廢碎片進入到袖子中。袖口不得妨礙防護服的穿著,並應與防護手套的佩戴相配合。5.1.3 防護褲子防護褲子應對消防員的下肢和腿提供保護,但不包括踝部和腳部。5.1.4 反游標志帶反游標志帶應牢固地縫合在防護服上衣和褲子上,分體式防護服在上衣胸圍、下擺、袖口、褲腳處縫合寬度不應小於50mm的反游標志帶。反游標志帶的設定,應在其360°方位均能可見。5.1.5 標籤的位置標籤應放置在防護上衣前胸左側的舒適層上。5.1.6 顏色防護服的顏色為藏藍色。5.1.7 輔料a) 所有五金件應無斑點、結節或尖利的邊緣。並經防腐蝕處理;b) 應選用具有阻燃性的縫紉線和搭扣,顏色與外層面料相匹配;c) 防護上衣的前門襟處應選用不小於8號的拉鏈,顏色與外層面料相匹配;d) 防護褲子的背帶應選用鬆緊帶。5.2 面料性能5.2.1 外層5.2.1.1 阻燃性能損毀長度不應大於100mm,續燃時間不應大於2s,且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5.2.1.2 表面抗濕性能沾水等級不應小於3級。5.2.1.3 斷裂強力經、緯向乾態斷裂強力不應小於650N。5.2.1.4 撕破強力經、緯向撕破強力不應小於100N。5.2.1.5 熱穩定性能經260℃±5℃熱穩定性能試驗後,沿經、緯方向尺寸變化率不應大於10%,試樣表面無明顯變化。5.2.1.6 單位面積質量單位面積質量應為面料供應方提供額定量的±5%。5.2.1.7 色牢度耐洗沾色不應小於3級,耐水摩擦不應小於3級。5.2.2 防水透氣層5.2.2.1 耐靜水壓性能耐靜水壓不應小於17Kpa。5.2.2.2 透水蒸氣性能水蒸氣透過量不應小於5000g/(m2?24h)。5.2.2.3 熱穩定性能經180℃±5℃熱穩定性能試驗後,沿經、緯方向尺寸變化率不應大於5%,試樣表面無明顯變化。5.2.3 隔熱層5.2.3.1 阻燃性能損毀長度不應大於100mm,續燃時間不應大於2s,且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5.2.3.2 熱穩定性能經180℃±5℃熱穩定性能試驗後,沿經、緯方向尺寸變化率不應大於5%,試樣表面無明顯變化。5.2.4 舒適層的性能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5.3 整體防護性能熱防護能力TPP值不應小於28cal/cm2。5.4 針距密度各部位縫製線路順直、整齊、平服、牢固、鬆緊適宜,明暗線每3cm不應小於12針,包縫線每3cm不小於九針。5.5 色差防護服的領與前身、袖與前身、袋與前身、左右前身不應小於4級,其它表面部位不應小於4級。5.6 接縫斷裂強力防護服外層接縫斷裂強力不應小於650N。5.7 反游標志帶5.7.1 逆反射係數逆反射係數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逆反射係數 單位為cd/(lx·m2)

觀 察 角 入 射 角


20° 30° 40°
12, 330 290 180 65
20, 250 200 170 60
25 15 12 10
1°30, 10 7 5 4

5.7.2 耐熱性能在溫度為260℃±5℃條件下。試驗5min後,反光材料表面應無炭化、脫落現象。其逆反射係數不應小於表2規定值的70%。5.7.3 阻燃性能續燃時間不應大於2s,且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5.7.4 耐洗滌性能洗滌25次後,不應出現破損、脫落、變色的現象。5.7.5 高低溫性能經高低溫試驗後反游標志帶不應出現斷裂、起皺、扭曲的現象。5.8 五金件耐高溫性能試樣經高溫試驗後,應保持其原有的功能。5.9 縫紉線耐高溫性能試樣經高溫試驗後,應無融化、燒焦的現象。5.10 重量整套服裝重量不應大於3.5kg。5.11 外觀質量a) 各部位整燙平服、整潔、無燙黃、水漬、亮光;b) 衣領平服、不翻翹;c) 對稱部位基本一致;d) 粘合襯不準有脫膠及表面滲膠;e) 標籤位置正確,號型標誌準確清晰。

試驗方法

1 準備在做外層材料各項性能試驗前,應按GB 8965—1998 附錄A 的方法洗滌5 次。2 阻燃性能試驗阻燃性能試驗按GB/T 5455—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1、5.2.3.1、5.2.4、的規定。3 表面抗濕性能試驗表面抗濕性能試驗按GB/T 4745—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2 規定。4 斷裂強力試驗斷裂強力試驗按GB/T 3923..1—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3 的規定。5 撕破強力試驗撕破強力試驗按GB/T 3917.3—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4 的規定。6 熱穩定性能試驗熱穩定性能試驗方法按附錄A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5、5.2.2.3、5.2.3.2 的規定。7 單位面積質量用稱量範圍為0 g~500 g,感量為0.5 g 的架盤天平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2.1.6 的規定。8 色牢度試驗色牢度試驗方法按GB/T 3920—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7 的規定。9 耐靜水壓性能試驗耐靜水壓性能試驗按GB/T 4744—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2.1 的規定。10 透水蒸氣性能試驗透水蒸氣試驗方法按GB/T 1037—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2.2 的規定。11 整體熱防護性能試驗熱防護試驗方法按附錄B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3 的規定。12 針距密度檢驗在防護服上任取3 ㎝計量,其結果應符合5.3 的規定。13 色差檢驗測定色差程度時,被測部位應紗向一致,用600 lx 及以上的等級光源。入射光與被測物約成45°角,觀察方向與被測物大致垂直,距離60 ㎝目測。與GB 250 樣卡對比,其結果應符合5.5 的規定。14 接縫斷裂強力試驗接縫斷裂強力試驗方法按GB/T 13773—1992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6 的規定。6.15 反游標志帶性能試驗15.1 逆反射係數的試驗a) 試驗環境:溫度20℃±2℃,濕度65%±5%;b) 樣品的尺寸與數量:200mm×50mm 的發反光材料3 塊;c) 逆反射係數測量儀器觀察角能在12′到2°範圍內可調,最小分度值不應大於0.01°;入射角能在0°到40°範圍內可調,最小分度值不應大於1°;d) 經過水平和垂直方向上分別測量5 次後,將所測的數據取平均值,其結果應符合5.7.1 的規定。15.2 耐熱性能試驗先將試樣放置在溫度為260℃±5℃的乾燥箱內,試驗5 min 後取出樣品,再按6.15.1 的方法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7.2的規定。15.3 耐洗滌性能試驗樣品尺寸為200mm×50mm,按GB 8965—1998 附錄A 的方法洗滌25 次,其結果應符合5.7.4 的規定。15.4 高低溫性能試驗樣品尺寸為200mm×50mm,在50℃±2℃的環境中連續放置12 h ,取出後應立轉至-30℃±2℃的環境中連續放置20 h 後取出,其結果應符合5.7.5 的規定。16 五金件耐高溫性能試驗將試樣放置在溫度為260℃±5℃的乾燥箱內,試驗5 min 後取出樣品,用目測法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8 的規定。17 縫紉線耐高溫性能試驗將試樣放置在溫度為260℃±5℃的乾燥箱內,試驗5 min 後取出樣品,用目測法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9 的規定。18 質量用稱量範圍為0 g~10 000g 精度不低於3 級的重量衡器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10 的規定。19 外觀質量用目測法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11 的規定。消防員在進行滅火救援靠近火焰區受到強輻射熱侵害時穿著的專用防護服,用來對其上下軀幹、頭部、手部和腳部進行隔熱防護,包括消防上衣、消防褲、消防頭套、消防手套以及防火腳套。消防服是由外層、隔熱層、舒適層等多層織物複合而成,這種組合部分的材料可允許製成單層或多層。隔熱服外層應採用具有反射輻射熱的金屬鋁箔表面材料,並能滿足基本服裝製作工藝要求和輔料相對應標準的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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