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經國家教育部的批准,2006年9月25日,浙江大學校長楊衛教授與光華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台灣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梁先生,簽署了光華教育基金會向浙江大學捐資壹億元人民幣籌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協定書;雙方將以建設一所具有國際一流水準的法學院為共同努力的目標。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於2007年春學期舉行成立典禮,在2007年秋天遷址於景致絕倫、建築典雅的浙江大學之江校區——670畝地的原之江大學校園。

簡介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是一所具有顯著學科特色和實力的法學院。我院有六十多年的歷史,2007年冠名“光華”並成立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浙江大學與光華教育基金會達成的協定書中明確規定了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宗旨”:為了推進法治建設,培養具有“法律專業典範、追求社會公義”素質的第一流法律人,光華教育基金會捐資浙江大學建設一座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法學院。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院徽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院徽

光華法學院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訓,堅持“專業典範,社會公義”的法科教育理想,守候“返回法的形而下”的學術旨趣,營造“以學生為本,師生互動”的學院氛圍。
浙江大學聘請王澤鑒、安守廉劉鐵錚、吳志攀、孫笑俠、陳長文、季衛東、張文顯、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組成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陳長文教授擔任教授委員會主席。經教授委員會提名和浙江大學任命,孫笑俠教授擔任院長。
光華法學院現有學生共約1,059人,其中本科生559人,研究生(博士生和碩士生)約500人。學院現有50餘位全職教師,其中教授20位,副教授21位,講師9位,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占58%。
光華法學院在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其中包括智慧財產權法)、經濟法、訴訟法、環境與資源法、國際法等九個學科具有顯著特色和較強的實力。特別是在以下三個學科具有較高水平:
1. 法學理論,關注本土社會現實、關注制度規則、關注事件案例、關注政策決策等。著重在當代中國法治的現實熱點與難題開展研究,包括司法改革、程式原理、法律職業、轉型期法治,等等;探索“先發”地區(Fore-area)法治發展規律與經驗,關注本土社會的傳統與現代磨合轉型中的中國特色的法治問題,探索法學內部交叉以及法學與其它社會科學的交叉研究。
2. 公法學,具有高度方法論意識的規範憲法學的研究,以及以具體問題為中心、既具有理論高度又具有實踐意識的中觀行政法學研究;將政府對經濟與社會的規製法納入公法的研究領域,比如經濟先發地區政府對環境與資源的保護、勞動與社會保障、反壟斷等等,打破學科藩籬,實現行政法與經濟法在學術研究上的融合。關注公法事案的研究,特別是公法的司法判例的研究。
3. 私法學,重視比較民法特別是大陸法系民法的研究與借鑑,重視科技領域法律的研究,重視智慧財產權法在市場運行方面的研究與套用。結合商事法國際性的特點,立足中國國情,開展商事法的比較研究,關注民商法的事案研究,特別是司法判例的研究。
光華法學院本科生教育實行基礎寬厚與口徑專精相結合即“寬、專、交”的人才培養模式,學制4年,並試點開展4+2的學制,在部分學習優秀的學生中進行本¬—碩連讀,開設了19門專業核心課程,另有40多門專業選修課程供學生選修。
光華法學院研究生教育以培養複合型、職業型、創新型的研究生人才為教學目標,包括碩士研究生教育和博士研究生教育。設有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法律史學、經濟法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9個碩士點,實行彈性學制為2至3年。另外還設有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授予點,學制3年。
光華法學院從研究生中選撥優秀生免試提前攻讀博士學位,免試碩博連讀,甚至選撥優秀本科生進行本-碩-博連讀。
博士研究生教育設有憲法與行政法學、法學理論、法律經濟學3個博士點,學制3年。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點設有憲法學基礎理論、行政法基礎理論、公法一般理論、比較行政法理論等10餘個研究方向;法學理論博士點設有法理學——法哲學、法律社會學、法律學方法論、比較法學等7個研究方向。法律經濟學設有立法的經濟分析、司法的經濟分析、知識產權的經濟分析、法律實施的經濟分析等方向。
光華法學院院址座落在杭州六和塔旁景致天成的原之江大學(西式教會大學)校園舊址——今浙江大學之江校區

浙江大學之江校區主樓浙江大學之江校區主樓

歷史沿革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前身是浙江大學法學院。浙江大學法學院創建於1945年,由著名法學家李浩培教授擔任首任院長。其時,海內外名家雲集,學術淹貫,遐邇爭傳。後來因為院系調整,發展一度歷經波折,但終能薪火相傳、授業不輟。
1952年,院系調整時,原國立浙江大學成為單一的理工科大學,在原浙江大學人文社會學科的基礎上組建了杭州大學。1980年原杭州大學重建法律系,劉乃雄、費新民、黃漢升、鄭九浩、馬紹春等教授擔任過法律系的領導,走過了法律系艱難的初創時期。
1995年起杭州大學在法律系基礎上成立法學院,由榮獲首屆全國"十大青年法學家"稱號的胡建淼教授擔任院長兼法律系主任。1996年起,由孫笑俠教授擔任法律系主任。原浙江大學在1994年開始招收國際法專業本科生,並於次年設立國際經濟法系。
1998年,經國務院批准,由四所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學、杭州大學、浙江醫科大學與浙江農業大學合併組建新的浙江大學。1999年7月浙江大學任命孫笑俠教授擔任副院長主持籌建新浙江大學法學院,由原四校近十個相關單位合併組建,下設法律系、政治系與行政學系、思想政治教育系、社會學系(籌)、人口與社會發展研究所,包括法學、政治學、管理學、社會學、人口學、民族學等多種學科。2000年7月-2004年7月,由李龍教授擔任浙江大學法學院院長,由孫笑俠教授擔任副院長。2005年7月起孫笑俠教授擔任常務副院長。
經國家教育部的批准,2006年9月25日,浙江大學校長楊衛院士與光華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台灣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先生,簽署了光華教育基金會向浙江大學捐資壹億元人民幣籌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協定書;雙方以建設一所具有國際一流水準的法學院為共同努力的目標。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於2007年4月20日正式成立。浙江大學聘請王澤鑒、安守廉、劉鐵錚、吳志攀、孫笑俠、陳長文、季衛東、張文顯、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組成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陳長文教授擔任教授委員會主席。經教授委員會提名和浙江大學任命,孫笑俠教授擔任院長。
學科調整後,光華法學院內部為法科單立。2007年秋天光華法學院遷址於景致絕倫、建築典雅的浙江大學之江校區——670畝地的原之江大學百年老校園。
浙江大學之江校區鐘樓浙江大學之江校區鐘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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