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夜郎贈辛判官

《流夜郎贈辛判官》是唐代詩人李白所作的一首七言古詩。此詩創作於乾元元年(758年),是李白剛開始被流放到夜郎時所寫的詩作。此詩以往昔之豪放與今日之落魄相比照,透出詩人心境之淒涼與落寞。

作品信息

【名稱】《流夜郎贈辛判官》

【年代】盛唐

【作者】李白

【體裁】七言古詩

【出處】《全唐詩》

作品原文

流夜郎贈辛判官

昔在長安醉花柳,五侯七貴同杯酒。

氣岸遙凌豪士前,風流肯落他人後。

夫子紅顏我少年,章台走馬著金鞭。

文章獻納麒麟殿,歌舞淹留玳瑁筵。

與君自謂長如此,寧知草動風塵起。

函谷忽驚胡馬來,秦宮桃李向明開。

我愁遠謫夜郎去,何日金雞放赦回?

作品譯文

往昔我們在長安醉眠花柳,與王公貴胄們同杯喝酒。

豪士面前,氣岸凜然,什麼時候風流肯落他人之後。

當時夫子清晨紅顏,我也當少年之時,在章華台走馬揮金鞭。

在麒麟殿獻納文章,聽歌看舞淹留在豪華﹑珍貴的玳瑁宴席。

原以為咱們就這樣長久過下去了,那知道草動風塵起,那安祿山小子反了。

函谷關忽報胡馬殺來,皇上身邊的人一個個得以提拔,如同秦宮向陽的桃李開得格外絢麗。

我現在卻遠謫到夜郎去,愁死我了,何日朝廷金雞大赦,讓我回來?

作者簡介

李白(701~762)字太白,號青蓮居士。自稱祖籍隴西成紀(今甘肅靜寧西南),隋末其先人流寓西域碎葉(唐時屬安西都護府,在今吉爾吉斯斯坦北部托克馬克附近)。幼時隨父遷居綿州昌隆(今四川江油)青蓮鄉。少年即顯露才華,吟詩作賦,博學廣覽,並好行俠。從25歲起離川,長期在各地漫遊,對社會生活多所體驗。公元742年(天寶元年)被召至長安,供奉翰林。文章風采,名動一時,頗為唐玄宗所賞識,但在政治上不受重視,又遭權貴讒毀,僅一年余即離開長安。公元744年(天寶三載),在洛陽與杜甫結交。安史之亂爆發後,他懷著平亂的志願,於公元756年參加了永王李璘的幕府。因受永王爭奪帝位失敗牽累,流放夜郎(今貴州境內),中途遇赦東還。晚年漂泊東南一帶,卒於當塗(今屬安徽)。其詩以抒情為主,表現出蔑視權貴的傲岸精神,對人民疾苦表示同情,又善於描繪自然景色,表達對祖國山河的熱愛。詩風雄奇豪放,想像豐富,語言流轉自然,音律和諧多變。善於從民間文藝和神話傳說中吸取營養和素材,構成其特有的瑰瑋絢爛的色彩。李白是屈原之後最具個性特色、最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達到盛唐詩歌藝術的巔峰。有“詩仙”之美譽,與杜甫並稱“李杜”。存世詩文千餘篇,有《李太白集》3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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