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塑六尚書

泥塑六尚書

明成化年間,明憲宗朱見深經常不理朝政,至於下面的六部尚書,每日也是坐在衙門裡喝茶聊天,啥事也不乾,故此被稱為“泥塑六尚書”。

明代大臣

明成化年間,當時由於明憲宗經常不理朝政,所以內閣中另一位叫劉翊的老兄,基本上也是每天混日子。至於下面的六部尚書,每日也是坐在衙門裡喝茶聊天,啥事也不乾,所以當時人們說內閣三成員(萬安、劉吉、劉翊)是“紙糊三閣老”,說六部尚書是“泥塑六尚書”。

“泥塑六尚書”分別是吏部尹旻、戶部殷謙、禮部周洪謨、兵部張鵬、刑部張鎣以及工部劉昭。

吏部尹旻

人物簡介

尹旻(1423年-1505年),字同仁,山東歷城縣(今屬濟南市)人。明朝成化年間吏部尚書。

相關史料

尹旻,字同仁,山東歷城縣人,正統十三年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刑科給事中。景泰間,值國多事,屢有建白,皆傅正義。天順初,遷左給事中,英廟重其器識,欲大用之,擢通政司右參議,未幾轉左。時王師有事狹西,旻出總軍餉,因陳備邊十策,皆鑿鑿可行。以憂去,逾年驛召至京,擢吏部右侍郎,轉左,久之進尚書,累加太子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光祿大夫、柱國。
其在吏部先後二十餘年,甄別人物,隨才受任,各得其職。奸人李孜省方貴幸,憾旻甚。會旻鄉人兵部郎中鄒襲坐累補外,諸衛武官奏留之,吏部為覆,因謂旻子侍講龍所為。嗾詗看發其事,諸武官皆下獄,罷襲為民,遂落旻太子太傅,尋又詗龍他事,下詔獄。內閣大學士萬安、學士彭華皆以囑託不遂構成之,黜龍為民,令旻致仕,至是卒,年八十二。訃聞,賜祭葬,謚恭毅。
旻儀觀瓌奇,神采英發,有才略,善斷大事。凡經銓注,雖稠人小吏,既久猶識。其名奸偽無所售,而課功核實一以典例,旻既退,言者累請起之,不果用。然人至於今稱之,可謂一時之名臣矣。

——《明孝宗實錄·尹旻卒傳》

戶部殷謙

人物簡介

殷謙,明朝正統四年進士,明成化年間戶部尚書。

相關史料

《樂祿大夫太子少保戶部尚書涿鹿殷公謙墓志銘(張升)》:公諱讓,字文撝,遜齋其號也。涿州人,考諱禮,字宗敬,鄉薦中乙榜,掌教河南孟縣。妣太夫人路氏,感異夢而誕。公幼即穎異,隨考升掌西安府教讀,書績文日有造詣。參政武城王公愛之,以女女焉。年逾弱冠,正統戊午魁順,天□年第進士,拜南京戶部山西司主事。景泰壬申,升兵部職方司郎中。癸酉,升通政使司右通政。天順改元,言事出知河南汝寧府。時旱蝗作,禱之。隨息開社學以收俊秀,藝蔬果以備凶荒,士民悅之,以內艱去。服闋,改知山西太原府。府最劇而得人心,不異汝寧。給藥、舉喪、瘞骸、叢冢、生死,皆賴之。民苦狼暴,捕之盡絕。成化改元,升陜西布政司右參政,營糧。會大軍西征榆林,缺儲,公督餉隨足,益壯軍聲,虜聞宵遁。丙戌秋,又罹外艱。戊子,復山西右參政,仍營糧。庚寅,升右布政使。壬辰,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賑民選軍無不精當。高築垣壘,沿邊有備,虜不敢犯。癸巳春,改巡撫宣府。又築沿塞垣壘,益加堅密,極邊守了。軍寒,給皮襖帽以煜之。宣府大同,例各自守,公疏允二邊合勢,互相救援。甲午秋,寇來,熾甚上,命將出師。公先期分御偏師於右衛,遇寇,與之交鋒,斬寇首二,獲馬畜器械無算,軍至而寇巳去,全師還京。戊戌夏五月,升戶部右侍郎。己亥秋,轉左。辛丑春,升本部尚書,總督京通等倉糧儲。贈□考□資政大夫、戶部尚書;祖妣及妣俱夫人。甲辰,命掌部事,仍總督。冬十有一月,加太子少保,賜內驥紅幣各一幣有副。丙午秋九月,懇疏乞休,詔曰可,遂家居逾十有九載,又進一品階。弘治甲子,以疾卒,壽八十有八。有司以聞,上軫耆德,賜以祭葬。

禮部周洪謨

人物簡介

周洪謨(1421~1492),字堯弼。四川長寧縣人。明正統十年(1445年),進士及第,殿試榜眼,並授翰林院編修一職,後修《環宇通志》。景泰元年,周洪謨上疏勸皇帝親臨經筵(經筵是指中國古代皇帝研讀經史而舉行的御前講席),勤於聽政,因陳時務十二事,不久升為侍讀。周洪謨修過《英宗實錄》、《憲宗實錄》。明憲宗繼位以後,周洪謨在皇帝面前直言時務,並提出“君主保國之道有三:曰力聖學,曰修內治,曰攘外侮”。皇帝為之讚賞,並採納其建言。

人物經歷

起初

周洪謨(1420——1491)字堯弼,又字堯佐(1),號箐齋,四川敘州府長寧縣上長鄉二甲箐竹屋基周家灣(今四川省宜賓市長寧縣梅白鄉白虎村)人,同輩們尊稱為箐齋先生,自稱南皋子,是明朝天順、成化、弘治年間著名的政治家、史學家和思想家。周洪謨生於明成祖永樂十八年(1420),卒於明孝宗弘治四年(1491)(2)。正統九年(1444)舉四川鄉試解元,第二年即正統十年(1445)複試禮部,名在前列。廷試獲一甲第二名,賜進士,授職為翰林院編修。周洪謨一生,歷事正統(1436——1449)、景泰(1450——1456)、天順(1457——1464)、成化(1465——1487)、弘治(1488——1505)五朝四帝(其中英宗遭土木堡之變,由其弟朱祁鈺代位,稱太上皇,後英宗復辟改號天順),先後出任翰林院編修、侍講學士,兼署南京翰林院事、南京國子監祭酒、北京國子監祭酒、禮部右(左)侍郎、禮部尚書等職。曾參與《環宇通志》、《英宗實錄》的編纂工作。成化十七年(1481)升禮部尚書;成化二十年(1484)晉太子少保積階資政大夫。弘治元年(1488)十月致仕,弘治四年(1491)二月二十三日於敘府家中訂證《尚書蔡氏傳》,“乃草定凡例若干條,疾作,投筆端坐而逝”。(3)卒年七十二歲,諡文安。

周洪謨在明朝的大臣中以“博聞強記、善文詞、熟國朝典故”著稱(4)。史載“公少篤學,非有急務,手不釋卷”(5)。憲宗朱見深稱周洪謨“為國名儒”,並讚揚他“貫通經史,識達天文,具忠愛之誠,啟沃兩京,傳我文明”(6)。徐溥(1428——1499)的《謙齋文錄》認為其“平人尤喜著述,凡經史稍有疑,輒訂正之。其為文簡直,不為奇險語,而理致明白,粲然可愛。”李賢在《明一統志》里盛讚周洪謨“歷官有聲,為世名臣。”可見周洪謨在明朝政壇上的影響。

告老還鄉

弘治元年(1488年),周洪謨告老還鄉,他沒有回到老家長寧,而是來到了範圍較大的敘州府,致力於辦學和修志。翠屏書院(故址為今趙一曼紀念館所在地)即是周公所始建,《敘州府志》也是在他的倡導和主纂下完成的。在《翠屏山書院碑記》里,周洪謨寫道,修建書院不僅“有裨風教”,而且“以正人心”;於是便 “以明群聖之道,而垂法於天下萬世”。在古代中國,辦學和修志是教化人倫中最為重要的事。可以說,周洪謨完成了宜賓本土文化與中原文化的融合。周洪漠之前之後,也就是宋、明、清三代,宜賓的本土進士已經是人才輩出了。

逝世

周洪謨辭官後也是身在江湖心憂朝廷,將死時,還上疏《安中國定四裔十事》疏,孝宗感念他忠勤一生,特地派官員致祭,並賜謚“文安”。他死後葬於敘州府城東白沙灣。今墓已早毀,基址猶存。其母墓保存較好,附近還有明天順榜眼李永通墓。

後人評價

己丑歲七月,宜賓後生探訪周大宗伯墓。嘉慶《宜賓縣誌》云:宗伯之墓在今府治東白沙灣,離江岸兩里其神道碑猶存。光緒《敘州府志》云:宗伯之墓在白沙場之龍首山下。今為宜賓市沙坪鎮龍首山。此山山勢巍峨,形同龍首,鄉人視為風水寶地。吾等先是遍訪鄉人,皆曰不識周尚書為何人,更不知周墓所在。無奈之下,幾人只得沿山而上,詳加查看。迫到日中,無有所獲,眾人是議折返。陳君道庵忽見前有人家一戶,故提議可訪此戶人家,如其不知再返,是為可行。此戶之宅正處龍頷之下,其地可盡將方圓擴入目中也,大江從東洶湧而來,氣勢瞭然。此戶姓氏為周,居此地已數代,頗知里中掌故。詢之周墓,答之即在此處。吾等遂大喜,豈非宗伯有靈焉!周墓在此戶人家屋後,今已了無痕跡。唯見殘石頗多,俱為鄉人砌為田垣。其家長言,先是此墓規模宏大,石人石牲悉皆有備。其神道為青石所鋪,延至江岸。己丑鼎革後,世風大變,鄉人以此為封建餘孽所在,聚而毀之。啟之周公之棺木,見周公面容如生,白髮冉冉。鄉人甚懼,遂將公身棄之棺外。此戶人家惜之周公之慘,將周公回放棺中,再行掩埋。近來,有不齒之小人屢發之公冢,將公屍棄之曠野,此戶家長收公屍回棺,已有三次也。此家長並將破損之棺板置之屋坎下,吾等前往視之,見此殘板厚重寬大,皆黑漆塗之,觸之堅而陰冷。吾等後拜於公之墓基前,以示悼念。是故一代儒宗,其身後遭暴屍之禍,,豈不令人噓唏哉!

兵部張鵬

人物簡介

張鵬(1420年-1491年),字騰霄,淶水人。進士出身,明朝成化年間兵部尚書。

人物經歷

景泰二年(1451年),張鵬中進士,授監察御史,出按大同、宣府。天順元年,同官楊瑄劾石亨、曹吉祥,後連坐下獄,後戍遼東,再改南丹。明憲宗立,後召復原官,超擢福建按察使。成化四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剿寇有功。後改漕運總督,兼撫淮、揚四府。尋解漕務,專理巡撫。隨後進為南京副都御史,巡撫寧夏。召還後,升任兵部侍郎。成化十八年,升任兵部尚書。後加太子少保。弘治四年(1491年)去世,謚懿簡。

相關史料

《明史》(卷160):“張鵬,字騰霄,淶水人。景泰二年進士。授御史。上疏言:“懷利事君,人臣所戒。比每遇聖節,或進羊馬錦綺,交錯殿廷。自非貪賄,安有餘財充進奉?且陛下富有四海,豈借是足國哉?宜一切停罷,塞諂諛奔競之途。”疏凡四事,帝頗採用。出按大同、宣府,奏:“兩鎮軍士敝衣菲食,病無藥,死無棺。乞官給醫藥、棺槥,設義冢,俾饗厲祭。死者蒙恩,則生者勸。”帝立報可,且命諸邊概行之。奏停淮、揚征賦,給牛種。”

《明史》(卷160):“天順元年,同官楊瑄劾石亨、曹吉祥。鵬亦偕劉泰、魏瀚、康驥論劾。俱得罪,下詔獄。諸御史多謫官,而鵬、瑄戍遼東。頃之赦免,復戍南丹。憲宗立,廷臣交薦,召復原官。尋超擢福建按察使。”

《明史》(卷160):“成化四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剿蠻寇有功。其冬罷巡撫官,命還理南京都察院事。改督漕運,兼撫淮、揚四府。尋解漕務,專理巡撫事。復還南院,進副都御史,巡撫寧夏。召還,歷兵部左、右侍郎。”

《明史》(卷160):“十八年代陳鉞為兵部尚書。守珠池宦官韋助乞往來高、肇、瓊、廉,會守巡官捕寇。鵬執不可,帝竟許之。南北印馬,率遣勛臣、內侍,後以災傷止遣御史。是年,帝復欲遣內侍,鵬等執不可。帝勉從之,命俟後仍如故事。鎮守大同中官汪直言小王子將大舉,請發京兵援。鵬等言:“大同士馬四萬已足用,所請宜勿許。且京軍困營造,精力銷沮,猝有急,何以作威厲氣,請悉停其役。”詔可。尋加太子少保。”

《明史》(卷160):“鵬初為御史,剛直尚氣節,有盛名。後揚歷中外,惟事安靜。群小竊柄,閣臣萬安、劉吉輩專營私,鵬循職而已,不能有所匡救。二十一年,星變,鵬偕僚屬言:“傳奉武職至八百餘人,乞悉令閒住,非軍功毋濫授。四方鎮守、監槍、守備內官,非正統間原設者,悉宜召還。”廷臣亦交以請,下兵部覆核。鵬畏中官,不敢堅其議,帝遂盡留之。時論皆咎鵬。奸民章瑾獻珍寶,得為錦衣鎮撫。理刑缺,鵬所上不允。知帝意屬瑾,即推用焉。台諫劾大臣不職者多及鵬,鵬力求去,遂賜敕給驛以歸。弘治四年卒。謚懿簡。”

1.

《明史》(卷160):“張鵬,字騰霄,淶水人。景泰二年進士。授御史。上疏言:“懷利事君,人臣所戒。比每遇聖節,或進羊馬錦綺,交錯殿廷。自非貪賄,安有餘財充進奉?且陛下富有四海,豈借是足國哉?宜一切停罷,塞諂諛奔競之途。”疏凡四事,帝頗採用。出按大同、宣府,奏:“兩鎮軍士敝衣菲食,病無藥,死無棺。乞官給醫藥、棺槥,設義冢,俾饗厲祭。死者蒙恩,則生者勸。”帝立報可,且命諸邊概行之。奏停淮、揚征賦,給牛種。”

2.

《明史》(卷160):“天順元年,同官楊瑄劾石亨、曹吉祥。鵬亦偕劉泰、魏瀚、康驥論劾。俱得罪,下詔獄。諸御史多謫官,而鵬、瑄戍遼東。頃之赦免,復戍南丹。憲宗立,廷臣交薦,召復原官。尋超擢福建按察使。”

3.

《明史》(卷160):“成化四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剿蠻寇有功。其冬罷巡撫官,命還理南京都察院事。改督漕運,兼撫淮、揚四府。尋解漕務,專理巡撫事。復還南院,進副都御史,巡撫寧夏。召還,歷兵部左、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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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160):“十八年代陳鉞為兵部尚書。守珠池宦官韋助乞往來高、肇、瓊、廉,會守巡官捕寇。鵬執不可,帝竟許之。南北印馬,率遣勛臣、內侍,後以災傷止遣御史。是年,帝復欲遣內侍,鵬等執不可。帝勉從之,命俟後仍如故事。鎮守大同中官汪直言小王子將大舉,請發京兵援。鵬等言:“大同士馬四萬已足用,所請宜勿許。且京軍困營造,精力銷沮,猝有急,何以作威厲氣,請悉停其役。”詔可。尋加太子少保。”

5.

《明史》(卷160):“鵬初為御史,剛直尚氣節,有盛名。後揚歷中外,惟事安靜。群小竊柄,閣臣萬安、劉吉輩專營私,鵬循職而已,不能有所匡救。二十一年,星變,鵬偕僚屬言:“傳奉武職至八百餘人,乞悉令閒住,非軍功毋濫授。四方鎮守、監槍、守備內官,非正統間原設者,悉宜召還。”廷臣亦交以請,下兵部覆核。鵬畏中官,不敢堅其議,帝遂盡留之。時論皆咎鵬。奸民章瑾獻珍寶,得為錦衣鎮撫。理刑缺,鵬所上不允。知帝意屬瑾,即推用焉。台諫劾大臣不職者多及鵬,鵬力求去,遂賜敕給驛以歸。弘治四年卒。謚懿簡。”

刑部張鎣

人物簡介

張鎣(1422—1493)字廷器,號簡庵,南直隸松江府華亭(今上海松江)人,明成化年間刑部尚書。

人物經歷

正統十三年進士。景泰初擢御史。歷江西副使按察使、陝西左布政使。成化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寧夏。寧夏城,土築,鎣始甃以磚。道河流,溉靈州屯田七百餘頃。以父喪去。服除,起撫河間諸府,改大同,歷刑部左、右侍郎。十八年擢本部尚書。明年加太子少保。又明年,再以憂歸。弘治元年起南京兵部尚書,卒官,贈太子太保,謚莊懿。

工部劉昭

人物簡介

劉昭(?-1490年),陝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邠州(今陝西省鹹陽市彬縣)人,明朝工部尚書、戶部尚書、進士出身。明成化年間工部尚書,“泥塑六尚書”之一。

人物經歷

景泰二年,登進士,授兵科給事中。天順元年,升通政司右參議。天順五年,父喪丁憂,後奪情繼續擔任。天順七年,升任通政司左通政。成化九年,升工部右侍郎。成化十五年,升工部尚書。成化二十年,加太子少保。成化二十三年,改戶部尚書,後被奪太子少保,致仕。

相關史料

《國朝獻征錄》(28卷):戶部尚書劉昭傳:劉昭,字克明,陝西邠州人。景泰二年進士,授兵科給事中。天順元年,升通政司右參議。五年,丁父憂去任,特命奪情起之。七年,升左通政。成化九年,升工部右侍郎。十五年,升尚書。二十年,加太子少保。二十三年,改戶部尚書,尋落太子少保,致仕。弘治三年十一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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