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二妙

此之二妙。 顯一乘之實。 顯後之妙也。

【法華二妙】 [出法華玄義] 妙名不可思議。非諸菩薩心思口議故也。此之二妙。正論法華開權顯實之意。妙名一唱。待絕俱時。故相待論判。則顯法華。出前四時三教之上。絕待論開。復能開前。令皆圓妙也。(開權顯實者。開者發也。拓也。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之法是權。佛乘是實。佛說法華。正為開三乘之權。顯一乘之實。故經雲。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又雲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四時者。華嚴時。鹿苑時。方等時。般若時也。三教者。藏教通教。別教也。)一相待妙彼此互形曰相。以彼望此曰等。彼此互形者。形即形比之義。謂以前四時三教。所說之法為粗形。後法華所說之法為妙。以彼望此曰待者。待即對待。謂對前之粗。顯後之妙也。二絕待妙絕前諸粗。無復形待。謂法華開三乘之權。即是佛乘之實。實外無權。權外無實。實即是權。權即是實。故云絕待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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