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通許縣第一高級中學

河南省通許縣第一高級中學

河南省通許縣第一高級中學始建於1932年,占地70餘畝,位於縣城西關、文衛路南側,原為通許縣初級中學,1954年改為通許縣第一中學。1958年,通許尉氏合併,改名為尉氏縣第二中學,1962年恢復原名,1969年,該校移交城郊公社,改名城郊中學。1975年改為原名,1998年改名為通許縣第一高級中學,沿用至今。該校教師隊伍素質高,能力強,組織嚴謹。1979年,被開封地區定為“重點中學”。

基本信息

師資隊伍

學校1956年開始招高中班,當年招收高中兩班,學生103人。經過歷屆校長的努力,通許一高不斷發展,不斷進步,現已形成31個教學班,2400餘名學生,142名教職工,建築面積1878m的花園式學校。

教學實施

學校現有教學樓兩棟,辦公樓一棟,科技綜合樓一棟,實驗樓一棟,男生住宿樓兩棟、女生公寓樓一棟。門面商住樓兩棟、教工住宿樓一棟,校辦印刷廠一個。科技綜合樓內設微機室、多媒體教室、語音室、現代化的校長辦公系統、圖書館、閱覽室等,實驗樓內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及電教室。儀器精良,設備齊全,標本多樣,各教室配有投影儀器、錄音機等現代教育媒體。圖書館藏書40000餘冊,體育器材豐富多樣,使師生的課餘生活多姿彩。

辦學成就

在99年高招中,通許一高上省線人數310人,居全市第三,上線比率居全市第一,高考七門科平均分全市評比中,取得了四科第一、兩科第二、一科第三的成績,使該校名振開封,也為通許教育事業、開封教育事業做出了極大貢獻。

2012年,我校同學毛飛龍以開封市第一名,河南省第5名683的優異成績考上清華大學。

高考作弊事件

新華網鄭州7月8日電(記者宋曉東、李亞楠)6月17日,媒體報導了河南省杞縣、通許縣高考替考舞弊案件。河南省、市領導和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迅速查處。6月17日以來,案件已基本查清,並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

經查明,2014年5月,高考替考中介王彬彬(已歸案)、張選力(正在追捕中)在武漢部分高校組織槍手,在杞縣、通許縣聯繫被替考考生家長,並收取數額不等的費用,與個別考務工作人員串通,進行替考作弊。被替考生共10人(杞縣、通許縣各5人,其中3人參加了3場考試後,被監考發現取消考試資格),涉及替考“槍手”11人(有2名槍手為同一名考生替考)。公安機關共調查詢問110人,移交相關部門黨政紀處理75人,其中立案偵查9人,刑事拘留5人。

6月17日以來,河南省對10名被替考考生,給予取消各科次考試成績、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涉案的11名替考槍手,已上報教育部,建議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對教育系統內相關涉案人員,充當牽線人的5名工作人員開除公職,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給予主動交代配合的8名教師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對沒有盡到職責,造成完成替考的45名監考老師,給予記過處分。對被替考考生5名擔任領導職務的家長給予撤銷職務處分,5名一般公職人員給予行政降級處分。

河南省還對替考事件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對負有直接責任的杞縣教體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杞縣教體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杞縣教體局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杞縣教體局黨委委員、大同中學校長和通許縣教體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通許縣教體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通許縣第一高中校長 王治義給予撤職處分。對杞縣高招辦主任和通許縣高招辦主任、通許縣城關鎮下窪學校校長給予撤職、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對負主要領導責任的杞縣教體局局長、通許縣教體局局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杞縣、通許縣分管縣領導和開封市招辦主任等3名處級幹部給予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處分,其中開封市招辦主任被免職。

河南省相關部門表示,隨著案情的進展,如發現新的證據,還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對高考舞弊零容忍,對參與舞弊人員隨時發現隨時查處,切實維護高考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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