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六)承擔市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七)指導和管理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八)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九)指導各鎮殘聯的業務工作。(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殘聯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