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縣編辦

主要職責
(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在編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對編制委員會負責。按編委會授權處理日常工作,重大問題提交編委會研究決定。
(二)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武川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辦法並監督實施;統一管理武川縣黨政機關、人大、政協以及公檢法、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以下簡稱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
(三)研究擬定全縣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的組織、實施、審核、呈報、監督;管理協調縣直機關、鄉鎮、各部門之間的職能配置、職責和事權劃分;審核或呈報全縣機關及其所屬單位的機構規劃、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人員結構、領導職數和事業單位的經費來源。
(四)負責審核、審批或呈報全縣行政、事業機構的設立(包括其中內設股室的變動)、調整、撤併、更名、增掛牌及機構級別、機構規格、經費方式、領導職數的確定、擬定等事宜。
(五)負責全縣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使用空編審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的年度統計;監督檢查機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並查處違規行為。
(六)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的編制與工資基金統一管理工作,承擔編制與工資基金管理的審批工作。
(七)根據呼市下達給我縣的行政編制總數,研究擬定全縣行政編制分配使用方案及人員結構、領導職數比例;負責單列編制及各類專項編制的分配與管理工作。
(八)負責確定全縣全額撥款、差額補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編制總額及經費方式調整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業單位評估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並組織實施。代理全縣境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縣、鄉所屬各類事業單位法人界定、登記、及其證書的頒發、管理和年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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